公安厅长叶寒冰女儿 女学生自称是公安厅厅长女儿 警察被骗财又骗色

2017-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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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21岁的中国传媒大学女生杨某,通过网络聊天认识了一名30多岁的铁路警察.交往中,杨某虚构父亲是警界高官,舅舅是房地产商,并与这名警官发生了性关系.之后,她一人分饰7个角色,以欺骗和恐吓手段诈骗勒索共计30余万元,导致这名警官欠下外债,还离了婚.记者昨天获悉,杨某已被市二中院终审认定构成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5年.女生约警察发生性关系据被骗的铁路警察李某陈述,去年6月初,他在网上认识了网名为"别手贱"的女孩,并向对方透露了真实身份.对方自称叫张冉,是河北省三河市人,是中

21岁的中国传媒大学女生杨某,通过网络聊天认识了一名30多岁的铁路警察。交往中,杨某虚构父亲是警界高官,舅舅是房地产商,并与这名警官发生了性关系。之后,她一人分饰7个角色,以欺骗和恐吓手段诈骗勒索共计30余万元,导致这名警官欠下外债,还离了婚。

记者昨天获悉,杨某已被市二中院终审认定构成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5年。

女生约警察发生性关系

据被骗的铁路警察李某陈述,去年6月初,他在网上认识了网名为"别手贱"的女孩,并向对方透露了真实身份。对方自称叫张冉,是河北省三河市人,是中国传媒大学的在校生,其父亲是河北省公安厅副厅长,准备调往公安部。

在此后的聊天过程中,李某告诉张冉,自己已经结婚,但夫妻感情不太好,有点寄人篱下的感觉。张冉听后耐心劝说。张冉称,和李某聊了一段时间后,李某提出想离婚,和她好,之后就约她见面。

去年6月中旬,张冉同意见面,但是却以自己编造的表妹身份出场。当天,李某开车赶到传媒大学时,张冉半天没出现。随后,她打电话称自己外出办事赶不回来,想麻烦李某将自己同在传媒大学上学的表妹杨菲送回河北燕郊的家里,李某答应了。不一会儿,张冉出现在李某面前,并称自己是杨菲。

路上,李某和杨菲核实了张冉家里的情况。在路过三河市一家宾馆时,杨菲称那个宾馆是她家开的,并称自己的舅舅是河北燕郊一家房地产公司的老总。李某对这些没有怀疑,他说两人一起吃饭、唱歌,后来发生了性关系。

分身多角色警察中圈套

次日,当李某在网上遇到张冉时,张冉质问他为何与杨菲开房。李某并不知道张冉就是杨菲,不停地解释着。此后,他经常和杨菲见面,和张冉只能网上聊天。

李某说,他和杨菲说起自己有个叔叔是做电梯的,让杨菲帮着联系业务。去年7月6日,杨菲答复称已和舅舅说好,同意在房地产项目中用李某叔叔的电梯,但让他拿出3万元作为好处费。李某称,他没那么多钱,只拿了1万,杨菲则答应和张冉每人帮他垫付1万。

几天后,杨菲给李某打电话,称电梯品牌不合要求。此后,还有自称杨菲舅舅、舅妈的人给李某发短信,称造成工程延期要求做出补偿,李某立即向战友借了1万元,又从妻子手里拿了2.2万元。

李某说,杨菲和他交涉完,他又接到张冉的短信,称她为了帮他弥补工程损失,把股票都赔钱抛了,让他赔偿,否则就把他和杨菲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的事说出去。他怕张冉闹事,就到处借钱,甚至向单位领导开口,总共又凑了26万元。

不忍受威逼警察去报警

李某说,在张冉要钱的过程中,多次威胁称要到他家闹,到他妻子家闹,还要找公安局、找黑社会的人整他,甚至说让在公安厅工作的爸爸派手下抓人。另外,虽然自己交出了30余万元,但仍然没有换来安宁,李某称,他依旧不断接到陌生号码发来的恐吓短信。

去年8月5日,李某无奈之下,将实情告诉了父亲。他坦言,因发生过不正当两性关系,被对方要挟。最终,李某在父亲的陪同下去报警。途中,李某还不停收到恐吓信息。李某父亲称,吓得儿子想卖肾赔钱,好息事宁人。迫于无奈,李某选择与妻子离婚。

接到报案后,警方在中国传媒大学抓获了那名自称张冉的女孩。

女生赔损失终获5年刑

经查,张冉其实是杨某,但不叫杨菲,21岁,是中国传媒大学的大专在读生,父母是河北省三河市的普通教师。杨某的父母称,杨某只有一个舅舅在三河市燕郊开一家门诊部,家里没有亲戚搞工程,也没人在公安厅工作。

据杨某供述,她之所以编造父亲和舅舅的身份,都是在网上随便聊的,"因为网上聊天不都是实话"。她在网上、电话中,分别以张冉、杨菲、杨菲舅舅和舅妈等7个角色和李某聊天、发短信,说了很多威胁恐吓李某的话。对于为何要诈骗李某,她称自己并非有意,而是李某自己动机不纯。收取的钱,她自己花了一部分,买了包、首饰等。

在丰台法院一审开庭时,杨某又试图推卸罪责,辩称自己收取的30余万元是李某主动交给她暂存的。丰台法院认为,杨某以给李某联系电梯生意及要求李某赔偿损失,骗取李某4万余元,构成诈骗罪;她又以与李某发生过不正当两性关系等相要挟,向李某索取26万元,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她能退赔李某全部经济损失,有悔罪表现,法院一审酌予从轻处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00元。

宣判后,杨某上诉,称自己只构成诈骗罪,并希望法院考虑她是初犯且是在校学生,对她减轻处罚。市二中院认为,杨某确实构成诈骗罪和敲诈勒索罪,一审法院已对她酌予从轻处罚,量刑并无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