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陈金秀 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征地供地乱象谁来管?
中国商业网:福建省莆田市宏发石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柯春腾向中国商人杂志反映,2009年,因涵江区人民法院错误执行导致宏发公司原有经营场所易主,主管单位涵江区住建局将之临时安置在区环卫处闲置的垃圾处理场用地,以支付土地租金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柯春腾自己出资约300万元盖了厂房,安装了设备,维持对全区约10万农村液化气用户的供气业务。
当年,涵江区政府就把该公司液化气供应站项目选址和供地列入了工作计划,此后每年都被列作国土部门的历史遗留问题。
2015年9月14日区长办公会议将宏发液化气站选址、供地工作任务落实给了区住建局、规划分局和国土分局。因高新技术面板项目征地,公司临时营业场地被征迁,宏发公司与福建莆田高新技术面板项目建设(国欢)指挥部协商签订了《地上特殊建(构)筑物征迁补偿协议书》,并按协议书约定在1个月后领取了50%补偿款约103万元。
指挥部同意宏发公司在取得区住建局安排的新址土地后2个月内将液化气站房屋建筑物、地上附着物及机器设备完整交付给指挥部,再领取另一半补偿款。
但时至今日,新址土地有如镜花水月,一直得不到落实。更难熬的是,今年4月18日,作为征迁补偿协议书见证人的涵江区国欢镇人民政府会同高新技术面板项目建设(国欢)指挥部向宏发公司送来了一份《关于撤销征迁补偿协议书的决定》,称宏发公司与环卫处签订的《土地使用协议书》中有约定,“在协议有效期内,若政府规划变动,另有需要终止协议执行时,(宏发公司)应无条件拆除地面物,将土地使用权交还(环卫处),(环卫处)不予以赔偿”,宏发公司与指挥部签订协议时“隐瞒事实,收取了不该由你公司所得的人民币103万余元”,决定撤销征迁补偿协议书,限宏发公司于2016年5月18日以前退还指挥部人民币103万余元。
宏发公司立即向镇政府和指挥部提交了《复函》,认为撤销征迁补偿协议书的决定违法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是无效的民事行为,镇政府作为协议书的见证人,无权撤销已经生效的协议书。
于是,镇政府向涵江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关于撤销征迁补偿协议书的决定》,法院下达《行政裁定书》,准予强制执行,裁定宏发公司立即退还镇政府征迁补偿款103万余元。
区检察院、区纪委先后羁押了宏发公司董事长柯春腾,被羁押期间,柯春腾被打得遍体鳞伤,在福建省纪委有关负责人干预下获释。
中国商人杂志接到反映后,本刊指派记者先后6次到莆田市和涵江区采访,调查发现,涵江区在征地拆迁和供地方面管理混乱,非法征地、用地问题极为严重。
先征后批 未批先用
与宏发公司房屋、设备征迁直接相关的莆田高新技术面板项目用地的征收、供地上就明显存在这种情况。
据《福建日报》、《湄洲日报》报道,由台湾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深交所上市企业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斥资120亿元,在莆田市涵江区国欢镇设立全资子公司福建华佳彩有限公司,建设年产第6代金属氧化物背板LCD显示面板36万片的工厂。
涵江区人民政府在2015年上半年,用两个月时间征用了国欢镇、梧塘镇2350亩土地,涉及6个村、1000余家农户、72家企业,还征用了武警某部一块营地。
负责征地拆迁具体工作的福建莆田高新技术面板项目建设(国欢)指挥部黄副指挥告诉中国商人杂志记者,征用2350亩农村集体土地的依据是,福建省人民政府(2015)225号和(2016)81号文件批准农转用两个批次约2200亩,其余系莆田市人民政府(2015)76号和(2016)21号文件批准征用。
显然,与高新技术面板项目有关的2350亩农转用土地中,只有不到一半在2015年获得了省、市政府的批准文书,另一半属于先征后批,在今年才获得批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先征后批的做法与法律规定是严重相悖的。
黄副指挥证实,华佳彩公司通过挂牌形式,分两期在2015年先后取得工业用地1035亩和700多亩,土地出让金在当年已经全部付清。也就是说,华佳彩公司在2015年摘牌取得的工业用地中,有部分并没有办妥农转用审批手续,而是未批先用的。
《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办法》第十条规定:“集体所有土地必须依法征为国有土地后,其使用权方可出让”。《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本章第一节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或者征地审批手续后,方可批准用地”。这不是有法不依是什么?
多征少批 越权审批
莆田市委机关报《湄洲日报》披露,高新技术面板项目征地总量是2350亩。莆田市国土资源局涵江分局在答复柯春腾信访的《情况反馈》中说:“莆田高新技术中华面板一期、二期项目用地经省政府闽政文【2015】225号及闽政文【2016】81号文件批准共征收集体土地1814.3955亩,其中耕地394.445亩。”
按照《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除下列非农业建设涉及农用地转用须按规定报国务院审批外,其他由省人民政府审批”,农用地转用和征地的批准权限集中于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市、县人民政府只有上报审核权。虽然黄副指挥提供了莆田市人民政府(2015)76号和(2016)21号两个批准征地的文号,但记者从莆田市国土局官方网站上没有查到这两个文件的具体内容。
2015年上半年一次性征收的2350亩农村集体土地中,算上2016年批准的,福建省政府才批准1814亩,超出批准数额征收的536亩农用地,毋庸置疑,要么是多征少批的,要么是莆田市政府越权批准的。
非法占用基本农田近百亩
高新技术面板项目除了征用农用地以外,还征用了武警部队某部一块营地,作为补偿,涵江区政府将与原营地毗连的喻坡农用地划拨置换给了武警部队。
喻坡农用地是一块基本农田,位于涵江区国欢镇南林村喻坡,有96.3亩,编号为50303102012。涵江区人民政府2003年5月在此树立了“涵江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水泥牌。牌上所列内容与莆田市人民政府2010年7月编制的《莆田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完全一致。国欢镇国土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自涵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发布以来,国欢镇的基本农田保护区没有做过任何调整,南林村喻坡农用地仍然属于基本农田。
喻坡基本农田保护区内,早在2009年就有约6.5亩基本农田被区政府征收,划拨给区环卫处做垃圾处理场,租赁给宏发公司使用的就是这个空置的垃圾处理场。而今场地被另行划拨给了武警部队,宏发公司就不得不拆迁。
《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办法、《农业法》、《刑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在保护基本农田和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方面有非常清晰、严格的规定,调整基本农田保护区、征收基本农田的批准权限集中于国务院,任何地方人民政府都不得越权审批或未批占用。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八条规定,“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批,由省人民政府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执行”,即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修改的审批权集中于省政府。该《办法》第十一条更加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改变经依法划定的基本农田面积、范围和用途”。
中国商人杂志记者走访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和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得悉,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文(2015)225号和闽政文(2016)81号文件批准农转用的集体土地,没有涉及基本农田。从其航拍图、规划图比对结果看,南林村喻坡基本农田保护区不在省政府批准的征地范围之内。
也就是说,喻坡基本农田被征用的批准文件不是福建省人民政府所发。喻坡近百亩基本农田被征用的责任人是谁?要么是莆田市人民政府及其土地管理部门,要么是涵江区人民政府及其土地管理部门。
为了搞清喻坡基本农田保护区近百亩基本农田被征用的责任人,中国商人杂志记者先后5次到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及其涵江分局了解相关情况,均遭到拒绝。拒绝接受采访的理由是,记者必须向其提供中共莆田市委宣传部或涵江区委宣传部印发给他们的新闻采访函。
记者向他们解释,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没有被赋予指定政府部门接受或不接受新闻采访的职能和权利。在中共莆田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吴桂芳,中共涵江区委常委、宣传部长罗恩李等领导同志电话协调的情况下,国土部门仍然拒绝回答中国商人杂志记者提问,只是涵江国土分局向中国商报记者的电子邮箱发送来一份《关于柯春腾反映莆田高新技术面板项目征地、供地等问题的调查情况反馈》。
该《情况反馈》称,省政府两个批准征地文件,“均未涉及基本农田”,对喻坡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调整和基本农田被征用、基本农田保护区牌子被挖倒的情况避而不谈。
侵占民企资产 剥夺民企诉权
与引进和支持大项目华佳彩公司的热忱截然相反的是,涵江区对本土小企业宏发公司竭尽打压之能。
宏发公司自柯春腾2003年全资收购以来,每年上交税收约10万元,其经营规模是涵江区3个液化气供应站中的龙头老大。公司原经营场地被法院错误拍卖(相应的国家赔偿尚在处理中)后,区政府一直承诺另行选址安置,但六七年下来了没有任何实际行动。
区长办公会议作了决定,也落实了相关责任部门,但这些部门怠于履行职责,一年多了照样没有解决。华佳彩公司一落地,农转用手续还未办理,2350亩土地先给征好了,土地挂牌出让到位了,甚至不惜违法征地、违法供地、违法动用基本农田。
政府服务企业的“效能”呈现天壤之别。究其原因,用涵江区住建局局长凌文东的话说,“管道天然气就要在涵江全覆盖,宏发公司这类液化气站没有必要继续存在,再给他供地没有必要!关掉宏发,还有另外两家公司,足以解决农村居民用气问题”。
中国商人杂志记者不禁要怀疑,全国500万以上人口能够全面覆盖管道天然气的大城市有几个?离莆田市中心二三十公里,农村居民占了七八成的涵江区,人人都可以用上管网天然气?你要关掉宏发公司,是出于公心,还是另有所图?
更有甚者,国欢镇政府借口宏发公司隐瞒事实,以合同见证人的身份作出行政决定,撤销指挥部与宏发公司之间签订的征迁补偿合同,剥夺宏发公司依法应该得到的征迁补偿金。宏发公司法律顾问说,“法无授权则不行”,试问,国家哪一部法律、哪一个法条赋予镇政府有行政合同撤销权?
柯春腾说,我真金白银投资300万元租用国有土地,建设了液化气供应站,按照《物权法》,我对供气站的资产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征迁协议签订前,指挥部委托第三方对我公司地上建筑物和机器设备进行了价值评估,并没有包括租入土地使用权的价值。
签订协议时,也未考虑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何来隐瞒事实?何来骗取补偿款这一说?镇政府和指挥部解除征迁补偿协议书的法律依据何在?退一万步讲,我公司与区环卫处之间的《土地使用协议书》,白纸黑字约定,遇规划调整,我公司要无条件拆除地面物,把土地交还给环卫处;环卫处不必赔偿,不等于环卫处就同时取得了无偿占有我公司投资建设的房屋、设备的物权。
浙江商瑞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佳跃告诉记者,《征迁补偿协议书》要求宏发公司按现状把其投资建设的地上建筑物和机器设备完整交付给指挥部,才能领取剩余50%的补偿金,这是一种平等的物权买卖行为。如果宏发公司无权领取这些补偿金,谁有权领取?环卫处能领取吗?不行!指挥部能领取吗?也不行!镇政府能领取吗?更不行!“说得不好听一些,这是典型的与民争利行为!涉嫌非法侵占民企合法财产权益”。
针对涵江区法院裁定强制执行国欢镇政府作出的撤销征迁补偿协议书的决定是否合法,刘佳跃律师认为,征迁补偿协议属于行政合同,指挥部有权解除行政合同,但指挥部也好,镇政府也好,都无权撤销行政合同。政府单方面解除行政合同,必须在书面决定里告知行政相对人相应的司法救济途径,即告知行政相对人可以要求听证或可以向法院起诉。
《行政诉讼法》规定,告知诉权的行政决定,其诉讼时效为2个月;未告知诉权的行政决定,其诉讼时效为两年。
具体到国欢镇政府这个决定,因为没有告知宏发公司享有诉权和听证权,其诉讼时效为两年,2016年4月18日作出的行政决定,诉讼时效到2018年4月17日才届满,即在这期间,宏发公司随时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涵江区法院在法定期限未届满的情况下作出准予强制执行的行政裁定,直接剥夺了宏发公司依法享有的诉权,这是违法的。
工业用地建别墅
中国商人杂志记者在涵江区调查时发现,怡丰鞋业公司两座厂房之间约2亩土地上建了一幢约500平方米的别墅。了解后得悉,这2亩多土地的使用人是龙兴汽配厂,属于工业用地。说是汽配厂,这儿从来就没有生产过一个汽配件,也没有销售过任何一件产品。汽配厂的业主是一名侨居海外的华人,用这块工业用地造的别墅,是给业主的父母生活居住的。
知情人士告诉中国商人杂志记者,龙兴业主在澳大利亚,曾经热情接待过一些涵江区出访澳大利亚的党政领导,“与市里、区里的头面人物都有交情”。
征地供地乱象谁来管
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督察三室专管福建省土地督察事务,因为他们不能直接处理信访案件,其叶主任把记者的采访提纲和情况反映,第一时间转给了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主任林中甲告诉记者,与大多数省份垂直管理不同的是,福建省国土资源系统仍然是块块管理,省厅对下只有业务指导关系,调查处理这些事情,应该由莆田市政府来进行。
中国商人杂志记者通过中共莆田市委宣传部希望市政府有关负责人沟通相关情况,得到的答复是处于换届时期,暂时无法安排。
中国商人杂志记者致电中共涵江区委书记陈万东,电话不接,短信不回。打电话给涵江区区长连向红,也一样,不接不回。
涵江区上述土地乱象究竟要由谁来查处,谁来纠正,谁来负责任?希望有关方面能给读者一个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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