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韶华河南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王韶华来我校讲学
3月9日,应法学与社会学学院邀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院长助理王韶华博士在逸夫楼报告厅作了题为“当前我国司法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学术报告。副校长王文臣,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徐鸿、研究室主任娄匡元,法学与社会学学院班子成员与500余名师生共同聆听了此次报告会。报告会由法学与社会学学院院长李文发主持。
王韶华从“为什么要进行司法改革”“改革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改革的主要内容”“当前改革的推进情况和取得的成就”“如何推进下一步的改革”五个方面展开论述。他结合我国当前社会实际问题,指出当前我国司法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革的重要性。
随后,在如何进行司法改革的问题上,王韶华分别从司法体制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进行了分析阐释。他把司法改革的内容概括为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建设性的提出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观点。
同时,他表示司法改革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即司法制度改革、司法机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三个层次层层递进,推动着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建设与完善。最后,王韶华介绍了司法体制改革最新的进展和新目标。王博士的演讲深入浅出,发人深省,赢得了师生们的热烈掌声。
王韶华,诉讼法学博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院长助理,二级高级法官,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河南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出版专著《前行中的思考—司法热点问题探究》,发表论文60余篇。
报告会前,副校长王文臣在法律教研服务中心会见了王韶华一行,宾主就我校的法律人才培养、法学专业硕士点建设、诊所式法学实践教学实施等进行了交流。法社学院班子成员参加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