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死不救犯法了吗?
小悦悦两度被车碾,18路人视而不见。这件事在国际国内都闹翻了天。外国人这样评论:“这就是中国!!”。我们很汗颜,于是就有人说要对那些见死不救的人进行处罚。
我认为事故的肇事者是第一责任人,如果第一责任人去救了,则道德上没犯罪,法律上应从轻,经济上应适度处理。如果肇事者跑了,逮着了应严惩。
其他见死不救者,道德上有罪,法律上没有罪,经济上也与其无关。
小悦悦不是讹人者,但有讹人者,对确定是讹人的家伙要从重处理。对讹人事件的判定上,如果证据不足,或证据不明,判案应有利于被讹者。
决不可把见死不救者当法律上的罪犯。什么叫见死不救?小悦悦周围难道就18个人吗?2米或者10以内的算不算?如果这样立法,这次人们在小悦悦10以内,下次别人就主动到10米以外去了,只怕道德没提高反而下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