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学文湖南 安徽省地矿局原局长李学文昨日在芜湖受审
中安在线讯 据大江晚报报道, 昨天,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原局长、党委书记李学文在芜湖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检察机关指控李学文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和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庭审期间,李学文多次翻供。该案经过逾10个小时的审理,未当庭宣判。
因严重违法违纪被“双开”
李学文,1958年9月29日出生,研究生学历,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原局长、党委书记,曾任安徽省煤田地质局局长、党委书记,并兼任安徽两淮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等职务。
根据安徽纪检监察网站消息,2014年7月,安徽省纪委发布消息称“李学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2015年6月,李学文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李学文涉嫌受贿罪及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由芜湖市人民检察院侦查起诉。
当庭翻供,自认部分犯罪事实
昨天上午8时10分许,记者来到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时,由于该案影响大、旁听人员多,多名法警已在该院大门口值守。庭审尚未开始,法庭旁听席上几乎座无虚席。
庭审开始,身着便装的李学文被两名法警带进法庭,和网上现存其参加会议的照片相比,此时李学文身形瘦弱、头发花白,仿佛变了一个人似的。记者注意到,李学文被带进法庭时手握一卷纸质材料(事后表明是李学文为自己辩护的材料),他在走到被告席的短短几步路中,一直都在向法庭旁听席张望。
根据李学文的庭前申请,庭审开始不久,法庭即启动了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后经合议庭休庭合议,因依据不足驳回其申请,恢复庭审。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李学文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
法庭审理期间,李学文思维清晰,并当庭翻供,对于起诉书指控的多项犯罪事实,他均予以否认,仅自认少量犯罪事实。对此,检察机关现场播放了一组讯问李学文的监控视频,以证明李学文的供述是在其自由意志下作出的。
检察机关建议“两罪并罚”
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李学文在担任安徽省煤田地质局局长、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于2002年至2012年期间,多次非法收受相关业务单位和下属职工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44.8万元、价值人民币12.
2万元的购物卡、购买总价为6.879万元的物品以及200克老庙“乙酉金条”一根,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此外,李学文在兼任安徽两淮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期间,因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给该单位造成1.42亿余元的经济损失。
芜湖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李学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3.879万元以及200克老庙“乙酉金条”一根,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李学文身为国有公司、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于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当以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