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奎执行死刑 “昆明版李昌奎”被执行死刑
为分手问题,他喝过酒之后用围巾勒死了自己的女友,还往其身上狠狠捅了二十几刀。这个叫吴波的人,因为作案手段极度残忍,被称为“昆明版李昌奎”。1月28日,经最高法院复核,昆明市中院将吴波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感情纠纷残杀女友
25岁的吴波是昆明人,几年前认识了由重庆来昆明居住的小焦,年龄相仿的两人恋爱了。而他们两人的恋情,并没有得到双方父母的支持。
2010年10月8日下午6点30分,吴波打电话约小焦到昆明某高校附近谈分手的事。当晚8点左右,小焦如约而至,并在吴波的提议下一起上了昆明某高校天台吃东西。
据吴波交代,他当晚喝下一些啤酒和白酒后,还和小焦发生了关系。但随后,小焦告诉吴波,其父母反对他们谈恋爱。吴波不同意,跟她吵了起来。一怒之下,吴波扯下小焦的围巾,勒住了她的脖子……
三四分钟后,小焦停止了挣扎。吴波担心小焦还会活过来,又拿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连捅了她二十几刀。确认小焦已死后,吴波又把她抱到墙脚下,用她的雨伞遮住了事发现场。之后,吴波将小焦的身份证、手机、钱包等物品带走。当晚,他用小焦的银行卡在一家洗浴中心消费。
事发一天后,学校保安发现了小焦的尸体。经侦查,警方将吴波作为此案的重要嫌疑人通缉。
作案后试图割腕自杀
杀人后,吴波曾进寺庙烧香,还试过割腕自尽,在自杀未成功后,他进入一家洗浴中心,最终因为未付费企图洗“霸王浴”和工作人员发生争执,被随后赶到的民警当场抓获。
这起案件开庭,吴波在法庭上显得很冷漠,甚至没有当面对小焦的家属赔礼道歉。小焦母亲因此当庭撤销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请求,要求法院判处吴波死刑。
昆明市中院审理后,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波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宣判后,吴波以“恋爱引发的纠纷而导致杀人,应适用宽严相济原则,不应判处死刑”为由,向云南省高院提起上诉。但云南省高院审理后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本案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吴波因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后果极为严重,社会危害极大,被核准执行死刑。
1月28日,昆明市中院依照最高法院签发的死刑命令,将吴波押赴刑场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