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秋琳判决结果 陈弘平宣判结果 广东省委组织部林存德宣判结果 林存德背景后台
2015年4月21日上午9时半。广东省揭阳市原市委书记、原市长陈弘平贪腐案,在佛山中院第一法庭开庭。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三宗罪,陈弘平提出了三点意见。首先是贪污罪,他表示认罪,并且强调受贿罪全部事实都属于自首,都是他自己主动说出来的;其次是贪污罪,他认为自己没有贪污,是正常支持农业项目建设和农村道路的建设,有利于社会;最后是行贿罪,他表示自己的确有送钱,但是否属于行贿,他尊重法庭最后的判决。
2015年7月7日上午,许秋琳的前夫吴松光涉入广东揭阳官商腐败窝案,检方指控被告人吴松光单独或伙同许秋琳为了获得公路工程向揭阳市公路局原局长郑松标等人行贿。吴松光当庭认罪,但一改侦查期间的口供表示行贿受许秋琳指使,具体情况并不清楚。
南都讯记者门君诚广东省揭阳市官场腐败窝案,原揭阳市委书记陈弘平、原揭阳市公路局局长郑松标、原揭阳市公路局工程科副科长、总工程室主任罗荣辉先后在佛山受审后,在网络上绯言绯语流传甚广的“许小婉”终于浮出水面。
昨天上午,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许秋琳涉嫌行贿一案,检方指控许秋琳为了获得揭阳市道路工程项目,先后向郑松标、罗荣辉总计行贿237万人民币、港币133万元。许秋琳原名即为“许小婉”,她对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但辩称是单位行贿,而不是个人行贿,法庭休庭后将择期宣判。
林存德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据财新记者了解,林存德供出向其行贿的官员人数不下50人据《南方日报》报道,广东省委组织部原副部长林存德涉嫌受贿案,已于8月12日在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检方指控其受贿折合人民币共计2400余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称:林存德在广东省委组织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干部提拔任用、工程承揽及安排人员入学、就业等方面为他人谋利。
《南方日报》报道称:林存德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该报道未提及向林存德行贿的人员名单和具体犯罪事实。
林存德是2014年9月29日被带走调查的,此时他已经退休近一年。网络信息显示:他历任广东省委组织部科教干部处处长,广东省委组织部干部五处处长,广东省委组织部副厅级组织员,退休前任广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知情人士介绍说,林存德退休前实际担任组织部常务副部长,主管地方干部。(详见财新网报道《粤省委组织部退休副部长牵连万庆良案》)
林存德案牵连甚广。据财新记者了解,中央纪委在查办原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案中,发现了林存德涉嫌违法违纪的线索,遂要求广东省纪委查办此案。这是林存德落马的直接原因。
在林存德接受调查期间,他陆续供出若干向其行贿的官员。据财新记者确认,和林存德存在不正当利益往来的官员有:原茂名市委书记梁毅民、原广东省财政厅副厅长林楚欣(详见财新网报道《粤财政厅副厅长林楚欣接受调查》)、原揭阳市市委书记陈弘平(详见财新网报道《原揭阳书记出庭受审 万庆良未被提及》)、原广东省委常委、珠海市委书记李嘉(详见财新网报道《与三名落马官员有关 广东省委常委李嘉被查》)。
据财新记者了解,林存德在接受调查期间,供出向其行贿的官员人数不下50人。对这些官员,纪检部门已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分别给予不同处分,一些涉嫌犯罪的官员已移交司法部门。
根据《南方日报》报道,案发后,林存德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并退缴全部赃款。
林存德的妻子是原广东省副省长招玉芳。在林存德案发,招玉芳一直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招玉芳今年已61岁,她于2016年1月被免去广东省副省长一职,目前其仍然为广东省政府党组成员。广东省政府官方网站显示,目前其分工为协助两名副省长,主抓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和广东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