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显光大案纪实 【大案纪实】害群之马
张显正死后,其媳妇带着不满周岁的孩子和有关部门给予的35000元抚恤金投奔了张母。已经全然丧失了人性的张氏兄弟,在得知张母的手中有35000元钱的消息后,先是由张显辉捎信儿,说是今年要回家过年;继而是张显明干脆就径直赶回了家里,天天追问钱在哪里。
而此时张母刚刚摔断了腿,正急需用钱医治。张显明对此不管不顾,以他和张显辉做生意急需用钱为名,最终硬是将那笔救命治病的钱悉数拿走了。
张显明拿到钱后,先是花400元买了一条狗,大大方方地招待了一番他在当地的狐朋狗友。张显明设宴的那天,已经许久没有沾过荤腥的张母跟他说:“你给妈拿条狗腿回来,也让老爷子(张母现在的老伴儿)看着好看点儿。”可张显明酒足饭饱后,扔给张母的却只是一包他们吃剩的狗杂碎,并就此再也没了音信。
紧接着,大年初四那天的早晨,一位自称是来自哈尔滨的青年男子像从天上掉下来一般,突然将一个4岁大的男孩送到了张母的面前。
该男子只说了一句:“这是张显光的孩子。”不等张母缓过神来就急忙转身走了。看来是张显光自知罪孽深重、法网难逃,求人把孩子送到了老太太身边。
老太太自己处境已是非常艰难,哪有能力把孩子抚养成人?可孩子是无辜的。
老太太通过新闻媒体大声疾呼:“显光,现在外边这么多人抓你,你就算跑到天边也没有用啊。别再跑了,赶快回来投案吧。娘跟你娃儿都想你,想再见你一面哪„„” 战斗从未有穷期
“1·18”特大爆炸运钞车杀人抢劫案成功告破,5名歹徒中张显明、张显辉、李彦波、李彦彬4人落网,只有张氏兄弟中的“老大”张显光在逃。沈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昼夜加班加点,通过大量认真细致的工作,初步查实完善了证据,为“1·18”、“1·10”两起特大案件涉案犯罪嫌疑人的定罪定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为下一步进入司法程序铺平了道路。
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提交的建议批捕意见书和案卷进行审理后,认为证据完备、定性准确。
2月18日,梁建勇副检察长带领专案组成员把审查批捕的办公地点挪到沈阳市公安局,联合现场办公,这在沈阳尚属首次。在提前介入基础上,沈阳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证据完备,当场作出批捕决定,批捕速度之快在沈阳也是首屈一指。
2月18日晚6日,沈阳市检察院依照法律程序以抢劫、爆炸杀人罪批准逮捕张显明、张显辉、李彦波、李彦彬。
2月22日,省公安厅厅长李文喜签署记功令,为沈阳市公安局局长杨加林、副局长张建明等12名破案功臣记个人一等功。
2月26日,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把沈阳市最高级别的荣誉授予“1·18”大案侦破英雄的决定,杨加林、张建明、王群、宋晓晶、张野驰、张军、朴强、李凡八位警官再次站在领奖台上,接受沈阳市人大常委会授予的“人民功勋警官”的荣誉。
“人民功勋”是沈阳市最高级别的荣誉称号,目前,获得这一称号的仅有侦破“3·8”大案的有功人员和扑灭“9·1”大火的沈阳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同时,省委、省政府也对侦破“1·18”案有功人员及有功集体进行了隆重的表彰。
2月12日,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对在逃的“1·18”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张显光进行通缉,要求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协助追查张显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