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吕鑫山东建筑大学 山东建筑大学60周年校庆教职工被自愿捐款 正教授800元
“学院给我们开会,领导规定说学校60周年校庆,大家都要捐款,而且正处和正教授需要捐款800元,副处和副教授需要捐款500元,普通教职员工捐款100元。”13日,济南市民周先生(化名)来电反映,山东建筑大学60周年校庆,学校要求“自愿”捐款,而且规定了具体捐款数额。
周先生告诉记者,10年前山东建筑大学50周年校庆时就曾下达过“自愿”捐款的要求,当时的要求是200元。他说,当有人对此提出质疑时,领导强调“捐款采取自愿的方式进行”。专门开会通知,有按职务设定捐款标准,如此“自愿”从何处体现呢?这与“强制”又有什么区别?“捐款都是实名制的,谁捐了谁没捐一目了然。”他说,不少已经捐款的同事在朋友圈发了捐款截图,代表完成“自愿”捐款。
记者从山东建筑大学校友服务平台“建大微校”上看到,爱心捐款一项中有“校庆捐款”栏目,捐款名目是“为校史馆助力”。截至13日18:00,已经有647位校友选择助力,不少教职员工捐款金额都聚焦在500元和800元。
随后,记者联系山东建筑大学宣传部,其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此事。“捐款都是自愿的吧,没听说规定捐多少,我就捐了200元。”该工作人员说,具体情况需要和领导沟通之后再给一个明确答复。
律师:捐赠禁止强行摊派
“捐款是指个人和单位将金钱自发性地赠送给其他人和单位团体的行为,显然不存在任何的强迫、任何的强制。”济南鹊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申申说,正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一章第四条所规定的那样:捐赠应当是自愿和无偿的,禁止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不得以捐赠为名从事营利活动。山东建筑大学捐款虽不是为了营利,但按在职人员的级别制定标准,虽然强调“自愿”,但是带有“强制”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