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培刚简介 “张培刚发展经济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奖项简介

2017-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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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张培刚发展经济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是由张培刚发展经济学研究基金会发起,旨在推动我国对发展经济学的研究和传播,立足中国,面向世界,以严谨的科学态度,不断探索我国和发展中国家如何有效地实现工业化的理论而设立的针对发展经济学领域重要成果(包括专著和论文)和相应研究人员的奖励.该奖评奖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首届优秀成果奖于2006年3月公布评审结果,至2014年已评奖五届,共计15部专著.9篇论文获奖. 张培刚发展经济学研究基金会于2005年制订了<张培刚发展经济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奖条

  “张培刚发展经济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是由张培刚发展经济学研究基金会发起,旨在推动我国对发展经济学的研究和传播,立足中国,面向世界,以严谨的科学态度,不断探索我国和发展中国家如何有效地实现工业化的理论而设立的针对发展经济学领域重要成果(包括专著和论文)和相应研究人员的奖励。

该奖评奖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首届优秀成果奖于2006年3月公布评审结果,至2014年已评奖五届,共计15部专著、9篇论文获奖。 

张培刚发展经济学研究基金会于2005年制订了《张培刚发展经济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奖条例》,并于2012年做了修订。 

“张培刚发展经济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以“坚持学术标准,宁缺勿滥;坚持公平公正,一视同仁;坚持公开透明,欢迎监督”为评奖原则。评奖范围辐射海内外的发展经济学理论研究成果及发展经济学在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应用研究成果(包括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或论文),尤其鼓励青年学者申报。

参评研究成果须立足科学前沿,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能够在理论或研究方法上有所创新,并有突出性贡献;能够反映发展经济学的最新进展,运用发展经济学理论对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中国的经济发展实践进行了独到的深入研究,或者提出了具有重大影响的政策建议,对国家制定政策和长远规划有重要参考价值。

能够填补发展经济学的研究空白,在本学科领域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或接近乃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张培刚发展经济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评奖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每逢评奖年(偶数年)的3月1日开始受理申报,6月30日截止。 

“张培刚发展经济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奖励评审工作由张培刚发展经济学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成立评奖组委会。组委会由张培刚发展经济学研究基金会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和相关人士组成,负责选聘评审专家和组织评审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张培刚发展经济学基金会,负责评审的具体实施工作。

评审专家由张培刚发展经济学研究基金会学术委员会部分委员,以及发展经济学和相关领域的重点科研机构、高校院校、学术刊物、研究社团等单位的著名专家学者组成。评审专家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过发展经济学及相关领域的研究工作,并在国内外有一定声望和影响。 

“张培刚发展经济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评奖公告由基金会于每评选年度年初在有关媒体上发布。通过媒体或直接发函,向发展经济学和相关领域的重点科研机构、高校院校、学术出版机构、研究社团等单位,以及张培刚发展经济学研究基金会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华外国经济学说研究会发展经济学分会理事等,发出优秀成果征集通知,请各单位和专家在规定期限内向基金会报送符合评奖要求的参评作品。

申报评奖作品既可以由个人申报,也可由单位申报或同行专家推荐 

“张培刚发展经济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评奖程序包括: 

1.初评:由张培刚发展经济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部分评委组成初评小组,对所有申报作品进行评议,提出建议意见,推荐给全体评委终评。 

2.终评:由张培刚发展经济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全体评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初评推荐作品进行民主评议,最后评出获奖作品。评审会议须有半数以上评审委员出席,获奖成果须经评审委员会到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3.公示:终评结果经张培刚发展经济学研究基金会批准后,以适当的方式对外公布,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公示30天内无重大异议者生效。如有重大异议且确有依据,须填写异议书,报评审委员会对该项成果进行复议裁定。 

4.颁奖:由张培刚发展经济学研究基金会组织召开颁奖大会,公布评奖结果,颁发奖金和证书。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网络中心  黄晨 编稿  王砚峰 审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