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司法厅于大力简历 辽宁省司法厅大力加强新招录干警培训工作

2017-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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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辽宁省司法厅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强化"四个忠于"为主线,以提升新招录干警基本素质为重点,坚持理论知识与业务技能相结合.公共知识与专业知识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岗位实践相结合.分班学习与集中讲座相结合.主题研讨与实践活动相结合的原则,扎实开展新招录干警初任培训工作.强化组织管理,突出培训主题,保证新招录干警初任培训质量.一是在组织领导上体现严格规范.每年定点在沈阳军区现代化干部管理学院举办新招录干警初任培训班,实行封闭式军事化管理,模拟部队建制编制序列,统一编为初任培训大队.大队下设区队,

辽宁省司法厅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强化“四个忠于”为主线,以提升新招录干警基本素质为重点,坚持理论知识与业务技能相结合、公共知识与专业知识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岗位实践相结合、分班学习与集中讲座相结合、主题研讨与实践活动相结合的原则,扎实开展新招录干警初任培训工作。

强化组织管理,突出培训主题,保证新招录干警初任培训质量。

一是在组织领导上体现严格规范。每年定点在沈阳军区现代化干部管理学院举办新招录干警初任培训班,实行封闭式军事化管理,模拟部队建制编制序列,统一编为初任培训大队。大队下设区队,每个区队由一名优秀军转干部和部队警官担任正副区队长。

区队下设班,由参加培训的学员担任班长。同时设立学员管理组、理论培训组、警体训练组和后勤保障组,负责培训组织、学员管理、具体协调和勤务保障工作。二是在方案制定上坚持务实管用。培训班举办前,就培训重点、培训内容等深入基层广泛征求意见,尤其注重征询新招录干警的意见建议。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细化培训内容,突出“争当优秀学员,争做执法标兵”主题,确定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监狱劳教业务和警体技能四个模块,对每个模块提出具体要求和考核标准,并将厅党组制定的“八个一批”人才工程纳入初任培训中。

三是在日常管理上注重行为养成。制定《初任培训管理规定》等考核奖惩规章制度,严格日常管理,完善培训大队和区队周例会制度,成立学员警容风纪督查队对培训学员的日常养成进行督查。通过严格规范的日常管理,让学员养成严谨作风、树牢规范意识、形成良好习惯。

创新培训理念,坚持跟踪问效,保证新招录干警初任培训效果。

一是集中培训。对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警体技能等内容进行集中培训。政治理论方面,邀请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增强干警宗旨意识、法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职业道德观念。业务知识方面,请厅局主要领导、机关业务处长等分析监狱劳教发展形势、介绍基本情况、讲解业务要领,让学员学有标准。

业务技能方面,邀请各类标兵能手、先进典型交流工作经验、传授实践技能。在警体技能方面,邀请驻监所武警官兵教授擒拿格斗、队列指挥、警容仪表等内容。

二是轮岗锻炼。集中培训结束后,用人单位对本单位新招录干警进行统一编组,安排到机关相关业务科室进行为期1-2个月轮岗锻炼,在每个科室见习一周。见习锻炼结束后,召开见习锻炼交流会,见习科室人员对新招录干警的见习表现进行点评。

三是结对帮带。轮岗锻炼结束后,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新招录干警的现实表现,依据个性特点、专业特长等,与业务素质强、思想品行好、工作经验丰富的老干警结成对子。结对帮带为期一年,结束时,老干警要对新招录干警工作情况进行点评,写出鉴定。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警量化考核相关规定对新招录干警进行全面考核,并把新招录干警实践能力的提升与老干警年终评先评优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