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学文2016 周学文副部长:在2016年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上的讲话

2017-10-08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根据会议安排,现将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和"十三五"工作安排通报如下.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15年水利部把加快推进重大水利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和“十三五”工作安排通报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15年水利部把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和水利投资计划执行作为水利工作的重中之重,会同有关部委和地方党委政府,多措并举,狠抓落实。通过强化责任分工、加快项目前期、拓宽投资来源、加强督导检查、实行精准调度等多项措施,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提前实现再开工27项重大水利工程、在建投资规模超过8000亿元的目标,圆满完成了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中央投资计划90%的年度目标任务。

第一,在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进展方面。2015年重大水利工程项目新开工28项,新增投资规模1187亿元,172项重大水利工程已有85项开工建设,江西峡江、云南牛栏江滇池补水、河南河口村、青海引大济湟等4项工程基本建成并发挥效益;江西浯溪口、天津永定新河治理二期等8项工程主体工程基本完成。

东北三江治理、进一步治淮、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西江大藤峡、淮河出山店、陕西引汉济渭、新疆阿尔塔什、西藏拉洛等一批重大水利工程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第二,在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方面。各地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前期工作周期明显缩短,从上报可研到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平均历时9个多月,较往年压缩一半以上,由水利部批复初设的项目20个工作日内完成批复,压缩了从项目开工准备到主体工程全面实施的工作周期。

2015年,我部共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可研43项,总投资2467亿元;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可研40项,批复总投资1490亿元;我部批复初步设计34项,总投资2098亿元。

尚未开工的87项工程中,3项可研已批,4项项建、9项可研、4项工程规划审查意见已报国家发展改革委,19项可研已完成审查或正在审查,48项正在编制可研、项建或开展前期论证工作。

第三,在年度水利建设投资落实方面。针对2015年重大水利工程中央投资缺口问题,我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反复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规模中新增50亿元,财政部通过调整投资结构增加重大水利工程投资250亿元,共增加了300亿元重大水利工程中央投资。

全年共落实重大水利工程中央投资610亿元,比上年增加一倍多。地方需落实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配套投资403亿元,已到位362亿元,到位率90.5%。

农业发展银行实际发放重大水利工程专项过桥贷款378亿元,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安排4批专项建设基金共114亿元用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有效缓解了地方配套投资不足问题,有力支持了河北双峰寺水库、陕西引汉济渭等51项重大水利工程的实施。

第四,在年度水利投资计划执行方面。我部商有关部门,提早下达年度投资计划和资金预算,为加快水利投资计划执行创造了有利条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提前下达中央水利建设投资计划,6月底投资计划下达率达到92%,下达速度较往年提前2-3个月。截至12月31日,重大水利工程完成年度中央投资计划963亿元,面上水利项目完成年度中央投资计划1509亿元,超额完成了年初确定的投资完成率90%和80%的目标任务。

“十三五”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总的考虑是,围绕加快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增强水安全保障能力,优先实施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加快在建工程建设步伐,力争尽早建成发挥效益,统筹推进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深化项目前期论证,具备条件的项目抓紧开工建设。

第一,加快在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根据分析,“十二五”结转的在建重大水利工程共73项。各地要全力推进在建工程建设,明确建设目标和工作责任,按照合理工期倒排时间,加强施工组织,落实好年度投资计划,加强督导检查,确保质量和安全,力争尽早建成发挥效益。

加快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规划建设任务,在此基础上,开展现代灌区建设试点。推进西北节水增效、华北节水压采、南方节水减排等高效节水灌溉规模化发展。

加快实施吉林松原、内蒙古绰勒下游灌区、四川武引二期、湖南涔天河、广西乐滩等11处在建大型灌区建设。加快陕西引汉济渭、甘肃引洮二期、贵州夹岩、鄂北水资源配置等7项引调水工程和西藏拉洛、贵州马岭、重庆观景口、湖南莽山、黑龙江奋斗、云南德厚等13项重点水源工程建设,提高城乡供水保障能力。

抓紧实施东北黑龙江、嫩江、松花江防洪治理,力争2017年基本完成建设任务,加快进一步治淮、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等江河治理骨干工程,以及西江大藤峡、淮河出山店等16项在建控制性枢纽工程建设进度,全力推进长江、淮河、海河流域重点蓄滞洪区建设,完善流域防洪减灾体系。

第二,做好重大工程前期工作安排。结合“十三五”规划编制,与各流域和各省就重大水利工程逐项进行对接,除已基本建成和在建工程以外,地方提出有10项工程暂不具备建设条件,尚有77项需要在今后五年加快前期工作,按照“成熟一项、开工一项”的原则,具备条件的尽早开工建设。

其中,黑河黄藏寺水利枢纽等3项可研已批,要抓紧初步设计阶段工作,同时尽快开工建设;引江济淮、贵州黄家湾等9项工程可研已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云南滇中引水、四川李家岩等19项可研已完成审查或正在审查,要加快技术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用地预审等前置要件办理,争取尽快批复可研,在“十三五”初期开工建设;黄河古贤、吉林西部供水等12项工程项建、工程规划在审或已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加快立项审查报批工作,争取尽早立项;对青海那棱格勒、福建上白石等31项工程,要抓紧前期工作文件编制和审查审批工作,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开工建设。

同时,加快黄河黑山峡河段开发、南水北调东中线二期和西线一期等重大水利工程前期论证工作,为工程科学决策提供扎实基础。

第三,做好172项重大工程动态调整。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是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求用10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根据重大水利工程前期论证情况,结合“十三五”规划编制,按照项目总数不变的原则,拟对172项重大水利工程进行动态调整。

根据前期论证情况和地方的意见,将工程建设必要性不充分、技术经济不可行、制约因素较多的项目,从172项中调出,同时适当选择一批规划依据充分、前期工作基础较好、工程作用显著、地方积极性高的重点项目,补充到172项中,增加项目储备,积极推进前期工作,具备条件的争取在“十三五”期间开工建设。

第四,合理新增一批重大水利工程。在加快推进172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同时,商国家发展改革委,严格筛选一批规划依据充分、有一定前期工作基础、建设规模较大、工程作用明显,对流域和重点区域防洪、水资源配置、生态环境保护及扶贫开发具有重要作用、地方积极性高的重大水利工程,纳入“十三五”规划。

主要包括为重要经济区、城市群、粮食主产区供水的大型引调水工程和水系连通骨干工程,以供水、灌溉为主的大型水库,水源条件具备的大型灌区工程,大江大河治理骨干工程,重大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等。要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原则进行筛选,“十三五”期间做好前期论证,增加项目储备,具备条件的,推动工程开工建设。

第五,确保完成2016年重大水利工程新开工目标任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今年再新开工20项重大水利工程。各地要像2015年抓新开工项目一样,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各个工作环节和时间要求,确保完成中央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

通过对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进展、建设条件、地方意见等逐一评估分析,我部商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2016年争取开工的20个项目和统筹加快前期工作的11个项目,确保新开工20项,力争多开、早开。

从目前各项目前期工作进展看,对已批可研的黑河黄藏寺水利枢纽、江西廖坊水利枢纽灌区二期、浙江朱溪水库3个项目,要加快初设审批进度,尽快协调落实项目年度投资和开工建设;对可研审查意见已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引江济淮、青海引大济湟西干渠、四川土溪口水库、四川武引蓬船灌区、贵州黄家湾水库、云南阿岗水库、甘肃红崖山水库加高扩建等7个项目,要抓紧前置要件办理和评估,争取尽快批复可研;对已完成或正在开展技术审查的内蒙古引绰济辽、四川李家岩水库、福建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福建罗源霍口水库、广西驮英水库及灌区、安徽江巷水库、云南柴石滩水库灌区等9个项目,要抓紧完成技术审查,同步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用地预审等前置要件办理,争取6月底前完成可研审批,10月底前完成初设审批,并尽早开工建设;对由地方负责审批的浙江舟山市大陆引水三期,争取3月底前完成可研审批,8月底前完成初设审批并开工建设。

同时,统筹加快11个项目前期工作,对可研审查意见已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四川黄石盘等2个项目,要加快前置要件办理和评估工作,争取尽快批复可研;对可研已报水利部的云南滇中引水、湖北碾盘山水利水电枢纽、陕西东庄水利枢纽、内蒙古东台子水利枢纽、云南车马碧水库、湖南毛俊水库等8个项目,要加快审查和前置要件办理;对青海那棱格勒水利枢纽,要加快可研报告编制工作,争取尽早报部审查。

对6月底前完成可研批复或年底前具备开工条件的,将动态调整到2016年争取开工项目中。

第六,落实好年度重大水利工程投资。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任务重,投资需求大,投资不足仍是面临的突出问题。水利部将积极与国家发展改革委沟通协商,协调解决重大水利工程中央投资需求。各地要抓紧落实好地方投资,坚持多措并举,切实加大省级财政投入,并督促市县落实配套资金,同时充分用好过桥贷款、开发性金融、专项建设基金等支持政策,积极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水利建设,确保地方配套投资尽快足额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