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云腾聂树斌 聂树斌胡云腾 人物:聂树斌案审判长胡云腾是何来头?

2017-12-03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点击上方"法眼观察" 与十万法律人共同关注来源/法报河南(FZRBHN) 作者/ 蒋安杰 张亮标题:聂树斌案审判长胡云腾是何来头?7月8日,最高法公布了聂树斌案的合议庭成员.第二巡回法庭庭长胡云腾任审判长.众所周知,聂树斌案一波三折,为何最后最高法决定由自己再审?为何还把本案交给胡云腾来主审?胡云腾是何来头?想起八年前在报社理论部主任蒋安杰老师的带领下对胡云腾的专访文章,还有报社和胡云腾原来任职的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合作创办杂志的往事.          (图片说明: 胡云腾在巡回法庭)

点击上方“法眼观察” 与十万法律人共同关注

来源/法报河南(FZRBHN) 作者/ 蒋安杰 张亮

标题:聂树斌案审判长胡云腾是何来头?

7月8日,最高法公布了聂树斌案的合议庭成员。第二巡回法庭庭长胡云腾任审判长。众所周知,聂树斌案一波三折,为何最后最高法决定由自己再审?为何还把本案交给胡云腾来主审?胡云腾是何来头?想起八年前在报社理论部主任蒋安杰老师的带领下对胡云腾的专访文章,还有报社和胡云腾原来任职的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合作创办杂志的往事。

          (图片说明: 胡云腾在巡回法庭)

一个人立于天地之间,总要为这个世界留下点什么可以寻找的踪迹。

胡云腾,一个大气的名字,这种大气也连带了他的胸怀,从一个出色的学者到一个释法的法官,一路走来,足迹深深。

同他聊,他静如止水,声音低沉,虽然已经过了知天命的年龄,但言谈举止间总是不经意地流露着理想主义者的那份情怀;听他说,似乎不够激昂、不够愤青,但他对自己人生轨迹的勾画无时不刻不体现着他对法律的那份热爱、那份执着。

他做事低调,不事张扬,人们甚至很少听到他爽朗、开怀的大笑,说起自己的性格,他认为是由于小时侯受的苦太多了,所以只知道埋头苦干。

其实,胡云腾属于典型的看起来随和、骨子里倔强的那类人,常常喜欢跟自己过不去,对此,他自己也不表示否认。他说为了看看自己有多大的耐力,曾经有一段时间每天早晨五点半起床,从健翔桥附近步行到正义路最高人民法院,连续了好长时间,直到有一天,脚走崴了才停止。

他的同事对我们说,胡云腾是个不爱服输的人,最初乒乓球在法研所里打的最臭(如果排名次,肯定是最后一名),可他特有韧劲儿,一有空儿就练,碰上高手更是不放过机会,现在使使劲,差不多能进入前四名,可他还要“走着瞧”,像个年轻人似地还不服气。

与胡云腾很熟悉,但当我们真正以记者的身份对他进行采访时,才发现熟悉与了解还有那么遥远的距离。

青年人都是有梦想的,胡云腾对记者说,他曾经的梦想就是到大学学习法律。

1958年,由于家庭的原因,胡云腾的全家都到了农村。他说,那时农民生活真苦,苦到什么程度,现在很难想象,也很难形容。在全体农民吃大食堂特别是三年自然灾害期间,农民家里没有家具、餐具,不仅缺吃少穿,甚至穷得连补丁都找不到。

那时生活虽然艰苦,但他很好学,而且很有毅力,就是凭着自己不服输的那股劲头,没有读过中学的他,1979年参加高考时考了很高的分数。

 “当时法律是绝密专业,我觉得挺神圣的,所以就报考了西南政法学院。”

                            ( 图片说明:   西南政法大学)

无奈,命运给他开了个玩笑,由于在此之前从来没有填过任何简历,他瞎填的简历有几年是空白,结果被政法学院拒之门外,最后没有通过政审,阴差阳错地被安徽师范大学录取,学了政教。用他自己的话说,在命运的始发站,他就跌了一个大跟头,直到现在,胡云腾对此好像还不能释怀。

他说,他自己是在生了一个假期的闷气之后,才背上行囊,去安徽师大报到的。

进了政教系,学习的主要课程是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党史等。对此,他并不满足。于是萌发了自学法律的念头。胡云腾自嘲说,那时法学和法律都不发达,连教材都没有,所谓的自学也就是看看法条和案例。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1983年,当性格中不失倔强的胡云腾考上西南政法学院刑法专业研究生时,他才觉得自己开始了真正的理想之旅,7年后,他又靠坚韧的意志考取了中国人民大学王作富老师的博士生。当记者追问3年西政生活和3年人大生活带给他什么影响时,胡云腾满是感激之辞:

我大学专业不是法律,研究生三年给我奠定了一个很好的法律基础,而西政的校风、学风对于我今后的职业选择也影响甚大。

到人大读博士是一个提高阶段。我研究生毕业后在安徽大学教了4年书,对法律理解就更深了一步。人大有其鲜明的特点,它培养的学生既能从事理论研究,也能胜任法律实务,我深感受益非浅。

从学者到法官

“我站在电车的末厢,不知道我在哪里,也不知道去向哪里?”卡夫卡式的迷茫充斥于现代人的内心。也许很多人是在朦胧间,选择了或“被选择”了自己的职业。

但胡云腾认为他是一个经常和自己的工作挑战的人。研究生毕业后当过大学教师,博士毕业后,又去社科院作了一名研究人员,在社科院工作了8年之后,又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

“我感觉自己的性格中好动的因素多于好静的因素,所以我有点坐不住冷板凳。”胡云腾非常坦率,对于自己的“缺点”直言不讳。

在他看来,中国法治事业是一个综合的体系,各个不同的行业发挥着不同的作用,而书斋与学术并不是他理想中的主战场。他好动的性格使得他不愿过分沉迷于理论的纯粹思辨之中,与静坐书房神游万仞、心鹜八极相比,他更喜欢参加到火热的法律实践中。

“法律的生命并非逻辑,而是经验”。

霍姆斯大法官的这句话不应该仅仅是传诵而已,他说,法律人最好能参与到法律实践中来,知道法律具体是怎么操作的,如何实施的,这样可能比搞纯理论性的研究更有意义,他同时又强调,到最高院,并不意味着他不喜欢做学者。

他很平静地表示,他希望自己是一个学者型的法官。他说自己多年的学术积累对于做实务工作还是很有好处的,而自己在工作中也保持着不断研究、不断思考的状态。

当然他也注意到了学者和法官两种职业间的区别。他告诉记者,学者研究问题、发表见解,可以完全表达自己的感受,但法官发表意见、解释法律要考虑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他笑言,当学者时很自由,发表的观点偏激一点关系也不大,但在法院工作,自己的言行要谨慎许多。

当记者问他是否在乎学界认为他到了法院之后有了变化的说法,他坦荡地回应,自己并未离开学界,将来也不会,他说这也是他注意参加各种学术活动的原因,因为他非常关注法学界的前沿观点,作为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的所长,他希望寻求中国的法学研究与应用之间最大程度的契合。

1990年代后,以西方国家的“程序正义理论”为借鉴,中国的诉讼改革加快了步伐。在全国各地的审判实践中,逐渐摒弃“纠问式”审判方式,开始推行“辩论式”审判方式。确实,这种“论辩式”审判方式彰显了法院作为裁判机关的中立地位,为司法公正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但是,进入21世纪后,这种做法遭到了一部分学者和实务界人士的质疑,某些学者甚至观察到外国的审判似乎比中国更能讲求中庸之道,他们认为中国的法官机械地理解了程序正义的含义,有时候法院看起来就像一座不食人间烟火的冷房子,法官面对当事人早已麻木,只是在“认真”地执行程序。

但胡云腾认为,在当前讲程序不是讲过头了,而是远远不够,正如中国法治的刚性远远不够一样。中国是伦理本位的社会,人情、面子的势力非常强大,坏了他人的面子,得罪了人情,往往比违法的后果还严重。因此,建设法治社会,就是要让人情、面子适应法的刚性,要让法治由理念、观点、条文和宣传口号变成具体的程序和制度。

他说,水是至刚至柔之物,刚猛时能穿石溃堤,一泄千里,涂炭生灵;柔顺时则能滋润万物,孕育生机,造福人类。而良法和公正的司法,给国家和社会带来的则是安定与和谐,能够有力地保护社会成员安居乐业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让违法犯罪者感受法的刚猛和严厉,让守法者感受法柔情似水般的亲和力,这是法不可缺少的功能。

立法应当力避恶法,最大可能地提高立法的优良品质,司法应当力避冤狱,不断提高公正司法的水平,尽可能地减少不公正的司法判决。这是法治建设必须始终关注的问题。

认识胡云腾的人,都知道学界曾把他戏称为“胡死刑”,一方面因为他关注死刑问题比较早,另一方面因为他对死刑问题情有独钟。

只要跟他谈死刑问题,他马上能进入状态。

1996年,当刑法修改进入关键时刻,他与时任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所长的刘海年教授联名上书全国人大法律工作委员会,建议在刑法修订时大幅度减少死刑罪名,并引经据典列举了十大理由。可惜由于当时社会治安形势,他们的建议基本没有在修订后的刑法中得到反映;1997年,在修订后的刑法即将实施前夕,他又受高铭暄、马克昌、王作富等著名教授委托,代表刑法学研究会的部分学者,上书最高人民法院,建议最高法院借此机会收回死刑核准权。

而这一建议,10年以后才得以实现。

对此,胡云腾中肯地说:“看来我们当时有点脱离实际。”

他曾在1995年出版的《刑法通论》里,第一次大胆地提出废除死刑的百年梦想,他说他主张废除死刑,并不是要立即废除,而是认为需要百年历程,这百年又可以大致分为三个阶段,争取达到的目标为:

第一个阶段(到2010年)为大幅度限制死刑阶段,目标是把我国现行刑法中的死刑罪名限制在15个左右(军职罪除外),全部死刑案件的复核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实际适用的数量降为当时的十分之一左右;第二个阶段(2010年到2050年)为基本废除死刑阶段,目标是死刑适用死刑的罪名减少为故意杀人罪等少数几种,每年实际适用死刑的数量降为2010年的十分之一左右;第三个阶段(2050年到2100年)为全面废除死刑的阶段:争取达到实践中不适用死刑、立法上不规定死刑的目标。

对这个梦想,著名刑法学家赵秉志教授曾经开玩笑说:“云腾博士的梦想是美好的,因为反正我们大家都看不到。”

过去很长时间以来,中国民众对死刑有着某种情结,认为对犯罪分子科以死刑乃是正义的表张,是正义的胜利。但胡云腾坚信,死刑的存废归根结底取决于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他认为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待死刑的认识和观念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他至今对实现这一未来梦想还充满信心。

谈起最高院收回死刑复核权,胡云腾表示这是中国死刑制度的一个里程碑式的进步。

他告诉记者,虽然这只是对法律规定的落实,但是从司法的角度来看,还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它对于进一步通过司法限制死刑及平衡适用死刑,奠定了一个非常好的制度性基础。

“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从学者到法官的起身一跃,胡云腾必须卸下学者身上特有的个性,去实现追求公平正义的梦想。为此,他不仅要服从法律,更重要的是他要用心去衡量法律,做出合乎理性和民意的司法解释。

胡云腾是一个有理想和执着的人,他说他会用善良的心去理解、体味人生。

百年梦想,百年激越,法治的长河慢慢流淌,或风平浪静,或蜿蜒曲折,或水流湍急,所有人都跋涉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