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相贵万里大造林案 万里大造林案主犯陈相贵被判11年

2017-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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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新华社讯 备受社会关注的"万里大造林"非法经营案于昨天上午宣判,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原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陈相贵有期徒刑11年,原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刘艳英有期徒刑9年,吴国庆.陈达等另外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至3年不等.据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案涉案金额达12.79亿余元,涉及全国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万余名购林客户,因此案件备受社会各界关注.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相贵.刘艳英在内蒙古.辽宁.山东.河北.黑龙江.吉林等

新华社讯 备受社会关注的“万里大造林”非法经营案于昨天上午宣判,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原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陈相贵有期徒刑11年,原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刘艳英有期徒刑9年,吴国庆、陈达等另外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至3年不等。

据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案涉案金额达12.79亿余元,涉及全国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万余名购林客户,因此案件备受社会各界关注。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相贵、刘艳英在内蒙古、辽宁、山东、河北、黑龙江、吉林等地通过承包或者租赁的方式大量取得土地使用权自行种植杨树幼林或者直接购进有林地,并以“托管造林”为名,策划、组织、领导被告人吴国庆、陈达、陈井刚、陈晶、陈奇、黄迎利、董君、邹树芝等人组织、建立、发展传销网络和传销团队销售林地。从2002年9月到2007年8月,被告人陈相贵、刘艳英组织、领导的传销团队共销售林地438289亩,非法经营额为人民币12790124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