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民建新矿业 建新矿业大股东拟破产重整 两矿业资产注入生变
历时长达一年多,建新矿业大股东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建新集团)的重组终于有了实质进展。
12月16日,建新矿业发布公告,透露建新集团近日收到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2月2日出具的受理破产重整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建新集团的重整申请。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建新集团持有建新矿业流通股共计4.66亿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0.99%,其中质押股份数为4.44亿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9.04%;过去一年里,建新集团所持股份被冻结次数超过5次,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股份数为4.66亿股,占总股本的40.99%。
值得注意的是,建新矿业自2015年以来一直尝试通过重组化解债务纠纷,但始终没有大的突破。分析认为,此次法院裁定受理建新集团的破产重整,意味着该事项有了实质性进展,注入资金相关方预计将接盘建新矿业4.66亿股,成为新的实控人。
建新集团获受理破产重整
2007年,建新集团在建新矿业上任大股东朝华集团破产重整时作为资本方引入。但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时隔9年,建新矿业现任大股东建新集团也将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12月16日,建新矿业发布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关注函》的回复公告,透露大股东建新集团近日收到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2月2日出具的受理破产重整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建新集团的重整申请。
据上述《民事裁定书》显示,建新集团因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于今年10月27日向甘肃省陇南市中级法院申请破产重整。法院审理认为,建新集团是国内矿业行业的一家大型民营企业,如不对其破产重整,将引起集团资产被司法机关拆解处理,使其资产严重贬值,最终导致企业破产,不利于维护众多债权人的利益。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截至今年11月9日,建新集团持有建新矿业流通股共计4.66亿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0.99%,其中质押股份数为4.44亿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9.04%;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股份数为4.66亿股,占总股本的40.99%,仅在过去一年里,其所持股份被冻结次数超过5次,
"大股东自去年就已经启动重组事项,相关进展以公司披露内容为准。"建新矿业董秘办人士表示。
公开资料显示,2015年7月,建新集团曾打算引进华夏新兴投资、中盛丰通两家作为战略投资者,分别持有35%、25%建新集团股份,现实控人刘建民持40%,最终无疾而终;今年5月,其又打算通过股权增资或股权转让的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进行重组,并与凯迪投资、长城资管等潜在战略投资者进行了商谈,但同样未取得实质进展。
"法院裁定受理建新集团破产重整,可以说该公司重组有了实质性进展,今后出现的接盘方也将取代建新集团成为建新矿业新的实际控制人。"一不愿具名的重庆资本市场资深人士表示。
两矿业资产注入生变
"建新集团破产重组,能否吸引到投资者,取决于公司旗下的矿产资源如何了。"上述重庆资本市场资深人士表示。
据了解,建新集团曾承诺在2016年年底之前将中西矿业100%股权、鸿源矿业资产注入上市公司,但却分别因技改及质押股权解冻工作存在困难、探矿权转让变更存在行政审批困难,截至2016年9月30日前,均无进展。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12月13日,建新矿业还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披露建新集团分别向公司申请豁免履行鸿源矿业资产注入和变更中西矿业资产于2020年底前注入事项,上述两事项均已在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据了解,鸿源矿业为黄金采、选、冶矿山企业,注册资本7525万元,年采选能力18万吨。建新矿业表示,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旗下的头滩子金矿探矿权转让变更事项无法获得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同意批文,建新集团代上市公司收购鸿远矿业且在预定时间将鸿远矿业资产注入上市公司事项已不具可行性。
而中西矿业承诺注入时间变更至2020年年底前,则受累于建新集团的债务危机。建新矿业表示,中西矿业的资产目前处于抵押状态,500万吨/年技改项目也因资金不足,自2015年以来停建至今,无法在2016年内完成。
"实际上,这两个资产注入承诺无法到期履行也是预料之中的,毕竟公司的基本情况摆在那里。"上述观察人士表示。
建新集团官网显示,建新集团成立于1992年,目前已形成铅锌矿采选、冶炼,钨钼铜矿采选、黑色金属采选,天然气化工,影视文化、房地产开发等五大产业板块格局,还提出了"在未来的五年内,建新集团的采选矿能力要从现有的1000万吨发展至2000万吨"发展目标。
不过,对建新集团而言,眼下的首要目标还是解决债务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