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宝山的案子 对白宝山案件的沉思
上世纪末,我初到新疆,经常有朋友相聚,在聊天中他们差不多每次都会对我说到发生不久的号称全国第一刑侦大案---白宝山案件。议论主要有两点,一是他们不断流露出对新疆公安干警的赞赏、崇敬、自豪,因为在北京、河北等地警方尚未侦破白宝山案件时,是新疆警方最先取得突破,确定了白宝山犯罪事实;二是对白宝山犯罪心理、原因的思索。
后来有朋友借给我一套光盘,我抽时间全部看了一遍。一个时期以来,媒体又不断传递个别恶性刑事案件,也引起我的一些联想。
在白宝山案件发生的1996年至1997年期间,白宝山几乎搅动了北京、河北、新疆乃至全国的紧张气氛。他前后共杀害17人,当时仅新疆投入案件侦破的警察就达五、六万人之多。在北京从袭军、袭警开始他新的犯罪历程,此后连续作案十多起,杀军人、杀警察他抢劫了三支枪;杀老百姓抢劫现金150多万。案发以后,“他只留下了现场,没有破案的线索”。
直到今天我们仍可梳理到一些白宝山案件的脉络。
枪的渊源
白宝山的犯罪可以说从枪开始的,他要报复社会最先想到的武器就是枪。然而白宝山从小学三年级辍学,再也没有读过什么书,识字很少。在北京石景山第一电碳厂工作期间的一件小事改变了他的命运,也从此引起了他对枪的痴迷。
上世纪70年代末,各企业都曾组织民兵(即职工)进行射击训练。白宝山第一次参加射击训练,第一次端起枪竟然三枪全中靶心,得了他生平中第一个优秀。以后他借来气枪,自己进行训练,白天林中打鸟,黑夜里打老鼠......根据他后来在监狱中的描述,达到了15至20米内,枪枪命中。
1983年,因盗窃罪白宝山进了监狱,被判处4年徒刑。1985年,因发现其新的罪行而加判,后执行有期徒刑14年。1991年,被遣送到新疆石河子新安监狱服刑。10多年的监狱服刑过程,成了他学习枪械知识的课堂。他属于监狱中的“零星犯”(非重刑犯),有一些自由活动的时间和空间。
服刑犯人中有一个入狱前在北京某军事单位工作过的李清亮成了他的老师。白宝山与其他犯人大多关系紧张,唯独对李清亮热情有加,他了解到李清亮对各种枪械都熟悉的情况。李清亮曾说,白宝山对各种型号枪支都有浓厚兴趣,求知欲很强。
李清亮说,白宝山向我询问各种枪械知识,包括枪的结构、射速、装弹量、保险位置、如何分解等等。他对每一种型号的枪支都要求详细讲解,记得曾向他介绍过五六式半自动步枪、五六式自动步枪、五四式手枪等。他还想了解六四式手枪的情况,但李清亮没有用过,说不清楚。
在狱中,白宝山充分利用零星犯的优势,经常找机会和武警战士玩、说话,也渐渐使自己的枪械知识丰富起来。他能分辨出自动步枪的型号,知道保险如何打开,怎样打单发,怎样打连发等。他了解手枪中五四式威力最大,长枪中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命中率高,自动步枪射速快,火力猛等。
白宝山还向李清亮了解了一些北京军事单位哨兵执勤的情况,如哨兵上岗,只带枪支,不装弹药等。他曾说,我出去以后,要搞就搞哨兵,他们警惕性最低,容易把枪搞到手。对比白宝山在北京的一系列袭军、袭警案件,他当年所说和日后所为,有着惊人的一致性,连细节都较少出入。
白宝山不仅学习知识,也开始积累犯罪条件的行动,他利用新疆特殊环境,和零星犯的身份经常外出,收集或购买了一些步枪、机枪、手枪的子弹,并藏匿起来。
1996年3月7日,白宝山提前一年获得释放,3月12日他回到北京。3月31日夜间,他就开始外出作案,袭击了石景山高井热电厂的值勤武警战士,抢去五六式半自动步枪一支。7月27日夜,他又袭击了河北徐水某兵营哨兵,抢去“81---1”式自动步枪一支。他有了两支枪,开始了他大规模,猖狂的罪恶活动。
户口,或许是一次机会
实际情况是白宝山出狱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就开始了他的犯罪活动。那么是不是白宝山回到北京就立即准备抢劫武器杀人呢?就如打开了潘多拉魔盒,一个罪恶的幽灵被打开了枷锁,释放了出来,从此开始了新一轮犯罪史。
两年后的1998年3月,白宝山在法庭上做最后陈述时说,“我出来并没想重新犯罪,我给自己设计了两条道路,如果我能够正常生活下去,我就不再犯罪;如果不能,我就去抢。”我们没有理由怀疑他讲的全是假话。
回到家里,母亲从退休金里每月给他100元,弟弟们对他也有周济。他准备做点小买卖,还想学开车。但这些都需要户口。
这时的白宝山,看上去是正常的。他身上潜伏的危险性尚没有表现出来。他的思想陡然而起变化,是由办户口引发起来。
来到派出所,见到负责户口的片警,他呈上了释放证和其它材料。释放证上印有这样一行字:本人必须在3月24日前将本证明书送达北京市石景山区***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这位片警正忙别的事情,晾了他一会儿,口气冷冷地说:“户口马上办办不了,起码要等半年。”白宝山结巴着顶撞了一句,“我有释放证,为什么还要再等半年?”片警听着不舒服,抬头瞭了他一眼,慢悠悠地说,“你要是这样讲话,那就再等两年。
”或许这位片警就是这样的办事作风,在他看来,对待白宝山这样从大西北释放回来的人,就应该用这种口气讲话。此后,他一次次跑派出所,开证明,冲洗照片,填写表格。事情却果然如那位片警所说一样,一次次拖延,户口问题一直没有解决。
直到1997年8月25日,白宝山的户口才正式被批准入户。这漫漫长达一年半的户口办理过程,也正是他疯狂作案的过程。而他的户口被批准的这一天,恰是他将被抓获,作最后一案的一天。这天他在新疆天池杀害了同伙吴子明。
办理户口必须履行一定手续,也需要一定时间,值得疑问的是,是否需要一年半的时间。刑满释放人员重新回到社会,开始新的生活,仍然有两种可能存在。社会各方面应该继续促进他们向好的方面转化,给他们以温暖,为他们提供必要的生存条件。
如果不是歧视,不是刁难,或许如白宝山,本来就存在危险,本来就敌视社会,有着严重心理缺陷曾经犯过罪的人,应该认为不会在这样短的时间里,重新走上更猖狂的犯罪道路。
重新生活的理想破灭了,白宝山仅有的一点良知丧失殆尽。潘多拉魔盒的确正在被打开,释放出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鬼。一个刑满释放人员的户口,这个不是小事的小事,维系着白宝山的生存希望,关系到他对社会的基本态度。我们只能遗憾地认为,是某些管理方面的愚蠢作风,成了诱发白宝山重新犯罪的最直接的因素。
不服罪是深层次的根源
白宝山在监狱13年,不服罪一直伴随着他。刑满释放不到一个月,就连续作案,由原来是小偷小摸的盗窃犯迅速演变成杀人魔王。在诸多原因中,不服罪是深层次的根源之一。
在白宝山家人的眼里,白宝山后来犯的案子是“没话说,该枪毙”,但第一次入狱是冤枉的,“是厂里司机骗他去搬东西,谁知道是偷。”白宝山的母亲则始终将情绪停留在儿子犯罪的起点,一直说把儿子引入歧途的那个司机该枪毙。
尤其是1985年,因为发现他的新罪行,特别是去偷玉米时,被主人发现,他用木棍打主人头部,造成“线性骨折”,从而认定为犯抢劫罪,加判刑期10年。此后白宝山曾多次强调,这一次加刑后,他对社会产生了巨大的仇恨。因为刚刚入狱不久,他家庭破裂,妻子离婚,儿女也跟着受累,他也认为前罪就判的过重,这影响了他的整个前程,他把“账”记在了法律和社会的头上。
白宝山在监狱里读了很多法律书,他反复学习刑法,以弄清什么是“盗窃罪”,什么是“抢劫罪”。他一直认为,自己所犯充其量是盗窃罪,不应以抢劫罪量刑。这件事他始终装在心里,成为其报复社会的理由之一。
家庭没有了,妻子儿女离他而去了,白宝山成为一个孤独的鳏夫、被遗弃者。在狱中他经常回忆起家人,倍感自己的可怜,又觉对不起儿女。特别是他接到一封女儿来信,向他诉说,继父经常打骂妈妈和他们兄妹,在外面也总受别人欺负。
这封信对白宝山刺激很大,当时就情绪异常,并当着狱友的面痛哭了一场。他认为,孩子心灵受到伤害,生活受到严重影响都是与自己有关。他发誓,“出去以后,一定要弄到300万元,给孩子买房子,买汽车,让他们过上好日子,不能比别人差。”
这样的奋斗目标要实现,除了抢劫决无它途,白宝山在狱中就开始了准备。
对已经过去十多年的这起特别严重的刑事案件,还有许多值得思考的地方。建设和谐社会,防范重大刑事案件发生,我们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