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两起少将间谍案怎暴露:靠李登辉陈水扁
世纪90年代初,沃维汉结识了大陆导弹技术专家郭万钧,并以金钱将其收买。郭万钧参与了某型号战略导弹的设计。他见钱眼开,利令智昏。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至本世纪初,郭万钧一步步陷入深渊,胆子从小变大,后来在明知道沃维汉是在为境外间谍组织工作的情况下,郭万钧向沃提供了大量有关战略导弹的情报。
为了让沃维汉能够理解导弹专业知识,郭万钧还给他进行了导弹专业知识的“科普”。沃一边听一边记,笔记做得非常详细。这些笔记已被携带出境,在欧洲某国转交给台湾“军情局”。图为沃维汉(左)在女儿婚礼上,沃维汉的两个女儿都取得了奥地利国籍。
也正是因为这些情报,台湾“军情局”某一副局长还专门在欧洲某国接见沃维汉,该局长告诉沃,他的情报美国非常重视。我国家安全机关于2005年初将沃维汉、郭万钧抓捕归案。经法院审理认定,郭万钧先后向沃维汉提供了涉及战略导弹等7项绝密情报,对国家安全与国防建设造成了特别巨大的危害,后果特别严重。图为沃维汉旧照。
在整个破案审查包括国家安全机关预审、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司法机关都严格依法办事。被告沃维汉、郭万钧均依法享受了各种权利,包括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在案件审理期间,沃维汉曾旧病复发,但得到了及时有效的住院治疗。
住院期间还一度取保候审好几个月,在北京的住处休养。图为中国东风-31战略导弹。东风-31战略导弹于1999年首飞并在国庆50周年大阅兵中亮相,但早在80年代末美台情报机关就通过金钱收买等多种手段,初步掌握了其情报。通过沃维**郭万钧,又进一步了解导弹设计的内部图纸等绝密资料,美台情报机关甚至对导弹外形在互联网上进行了提前披露。
经过一段时间的审理,在反复核证证据的基础上,2007年5月24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沃维汉间谍案进行宣判,沃维汉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有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法院以间谍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判处沃维汉死刑。
郭万钧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有关规定,以向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判处死刑。因涉及国家秘密,按中国法律规定,法院没有对沃维汉间谍案进行公开审理,对郭万钧案也没有公开审理,但都依法进行公开宣判。一审判决死刑后,两人不服,依法提出上诉。图为东风-31野外越野机动,通过一座等级不高的小桥。这是中国首张对外公布的东风-31图片。
2008年1月2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原判。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08年11月28日,沃维汉、郭万钧被执行死刑。在死刑执行前一天,沃维汉与妻子、小女儿见面,依法行使了探视权。图为东风-31首次公开亮相是在1999年于北京举行的国庆阅兵上。
核心提示:刘连昆、刘广智“二刘”台谍案,也被视为建国以来军队最严重的间谍案。
本文摘自:《党政干部参考》2011年第6期,作者:钱亚平,原题:《台海谍战》
两岸关系紧张时期往往也是台湾间谍的活跃时期。有趣的是,大陆对台湾间谍网络的重创恰恰源自台湾地区领导人自己的“泄密”。
1995年至1996年“台海危机”爆发,大陆对台军演,据新华网报道,李登辉为了“安慰”岛内居民,炫耀说“大陆所发的导弹不是实弹,而是空包弹”。
这一“空包弹”的言论,引起了我安全部门的高度警惕,由此顺藤摸瓜地揪出潜伏多年的解放军大校邵正宗和少将刘连昆。
刘连昆案发前为解放军总后勤部军械部部长,策反刘连昆是台湾“军情局”最重要的项目,代号“少康专案”,该方案曾被曾任台湾“军情局”局长的丁渝洲称为“军情局”的“镇山之宝”。通过一位“台商”间谍张志鹏,台“军情局”将邵正宗策反,随后又将刘连昆拉入该组织,向台湾提供了重要情报。
在该间谍案中侥幸漏网的台湾间谍张志鹏逃回台湾后,声泪俱下地斥责李登辉一句话害得间谍组织“全军覆没”,并表示要控告李登辉。但这次状告李登辉最终不了了之。张志鹏向台湾安全部门提出一亿新台币的赔偿要求,也遭拒绝。
同样的乌龙事件在2003年再度上演,使得台湾在大陆的间谍系统损失殆尽。
陈水扁为求胜选连任,推动导弹“公投”,在高雄“扁友会”成立大会上得意地指出,大陆在沿海600公里范围内部署了496枚导弹,其中在江西乐平、江西赣县和广东梅州各部署96枚,福建永安144枚,福建仙游64枚,且部署数量一直在不断增加。
陈水扁如此“精确”的情报立即引起了大陆安全部门警觉。他们很快锁定了一批行动诡秘、出入异常的“台商”。半月之后,安全部门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逮捕36名涉案间谍,将“军情局”上校李运溥建立的间谍网连根拔起,另一名解放军少将刘广智也因涉案其中被捕。刘连昆、刘广智“二刘”台谍案,也被视为建国以来军队最严重的间谍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