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密特重排 对形而上学的伪批判 ——重读施密特《马克思的自然概念》

2017-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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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法兰克福学派的理论旨趣是反抗.批判传统思想.该学派第二代中坚人物施密特的<马克思的自然概念>貌似在探讨一个传统的哲学问题,但究其根本还是承袭了前人的批判逻辑,借助于马克思哲学的基本概念来推翻旧自然观,重建一种具有当代意义的唯物主义框架.从马克思晚期的经济学研究出发,施密特一方面沿袭马克思的理路,从经济社会角度正确审视自然;另一方面也存在理论失误,没有忠实表达马克思的原意.对马克思自然概念的诠释施密特对马克思自然概念的诠释,集中表现为两方面.一方面,在与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比较后,施密特确证了马克

法兰克福学派的理论旨趣是反抗、批判传统思想。该学派第二代中坚人物施密特的《马克思的自然概念》貌似在探讨一个传统的哲学问题,但究其根本还是承袭了前人的批判逻辑,借助于马克思哲学的基本概念来推翻旧自然观,重建一种具有当代意义的唯物主义框架。从马克思晚期的经济学研究出发,施密特一方面沿袭马克思的理路,从经济社会角度正确审视自然;另一方面也存在理论失误,没有忠实表达马克思的原意。

对马克思自然概念的诠释

施密特对马克思自然概念的诠释,集中表现为两方面。一方面,在与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比较后,施密特确证了马克思自然概念的非本体论性质。“在费尔巴哈那里,具有纯粹自然形式的类本质的人,它作为空洞的原始主观性,不是能动地、实践地而是被动地、直观地同自然的死一般的客观性相对立。

”在此,施密特拒斥一切传统存在论的讨论域,认为马克思哲学超脱了人与自然彼此外在的关系——一般唯物主义的窠臼。施密特把握了这个问题的关键,指出费尔巴哈的主体是空洞的,它不曾参与实践活动。

施密特的论断相当准确,因为在一般唯物主义中,人与作为对象的自然不可能建立起内在的本质关联;即便是费尔巴哈所达到的“对象性的直观”,仍然不过是“内在的、无声的却为人所固有的”类本质。

历史是缺场的,而直观能力恰恰孕育于历史之中,脱胎于实践的基础之上。所以,费尔巴哈无法在对象中看到真正的、通过自身的活动改变自然、从而也改变了自身的人,继而也无法理解自然概念的真谛。

另一方面,施密特与传统的自然观撇清关系后指出,对自然概念的理解必须以真正的马克思哲学为基础。如何站在马克思哲学的基石上理解自然概念呢?施密特吸取了黑格尔“对一切直接事物的中介性思想”资源,指出“马克思的自然观与其他各种自然观的区别,首先在于它的社会历史的特征”。马克思绝不是在无中介的客观主义意义上来诠释人之外的实在的。施密特强调,必须将自然与社会、自然与历史结合起来,唯有如此,才有可能超越一般唯物主义,将自然界当作独立于历史和社会的纯粹自在来理解的理论定向。用施密特的话说,“随着历史进入现代,人类外部的自然存在已越来越归于人类社会的准备活动的一个环节”,“马克思所说的自然直接与费尔巴哈所说的相反,它是打上社会烙印的”。由此,确立非本体论的马克思主义自然观,及其将自然与人类社会和历史联系的思维方法,是施密特对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逻辑的重大完善,这在整个西方马克思主义源流中是比较罕见的。

施密特的形而上学陷阱

如果仔细考察一下《马克思的自然概念》逻辑思路,不免产生疑惑:施密特对自然概念的解释是对本体论的一般唯物主义的不断推翻,但其文本却再次有意回归或者无意落入自己极力反抗的形而上学中。换言之,他的两点理论努力被自己一一击碎。

第一,关于非本体论分析,施密特试图将自然与社会历史相联结,并竭力在超越传统的用法上来表达自然概念是“在工业中以社会、历史为中介的人与自然的统一”。这一点不错,施密特以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手稿》(1857—1858年)和《资本论》为依据,纠正青年卢卡奇的自然是一个社会范畴的错误,试图将历史唯物主义和一般唯物主义融合。他指出,虽然在社会意义上讨论自然是马克思主义和旧自然观的区别,但马克思没有放弃物质前提。然而,施密特对自然先在性的过分强调,不免把理论逻辑导向了隐性形而上学,把自然界的社会属性建立在自然界完全优先的地位上。这是对马克思自然先在性的误读。马克思的理解是,自然界不应该被当作与人无涉的客观实在,外部自然界的优先地位究其实质只是一种假设或者理论的空想。可见,施密特走到了马克思的对立面来探讨所谓自然与人的统一,必定无功而返。

第二,施密特排除了黑格尔理论中的唯心主义杂质,合理吸收了其面对自然现象的理性中介方法。通过这个方法论基础,他将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加以融合。纵观《马克思的自然概念》一书,虽然“自然”是核心词汇,但是“中介”无疑承担了更重要的理论功能,它是串联施密特逻辑的主要线索。

“中介”概念就是理解施密特自然观的钥匙。施密特指出,“在工业中以社会、历史为中介的人与自然的统一”,他接着又说,“这种人的外部实在既独立于人,同时又以人、或者至少能以人为中介”。

施密特的“中介”与马克思的“实践活动”是很相似的,却不能等同起来,主要是因为施密特对中介的认识还是模糊的,时不时存在摇摆。“中介”有时被他称为“社会生活过程”,有时又称为“劳动的必然性”,还会更经常被“物质变换过程”替代,即人的物质生产—劳动活动。

施密特的根据是,“在马克思看来,不存在自然与社会的绝对分离,因而在自然科学和历史科学之间不存在根本方法的不同。例如,他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写道:‘我们仅仅知道一门唯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

历史可以从两方面来考察,可以把它划分为自然史和人类史,但这两方面是密切相联的;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互相制约。’”

笔者认为,马克思的“物质变换”概念不应被直接替换,而且施密特的替换也是没有充分根据的。最关键的失误在于,他没有区分社会意义上的物质交换过程与自然科学意义上的自然界的变化规律,将两个根本不同层次的概念直接等同起来。这就造成了把社会退化为自然的旧唯物主义还原逻辑论证,无法把握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本质。正是在这样的逻辑运演中,施密特的结论背离了马克思,“诚然,在对费尔巴哈的批判中,马克思把社会的生产表征为‘全部感性世界的基础’,但同时,与其说他用社会对自然的中介抛弃了自然界的‘优先地位’,不如说更牢固地确证了它。物质不依赖于人而存在,人创造‘物质的这种或那种生产能力,也只是在物质本身预先存在的条件下才能进行。’”这恰恰又回溯到了他难以跳脱的“外部自然界的优先性”中。

施密特终究无法领会社会实践和感性活动的要义,他对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偏颇解释也就不奇怪了。以施密特为代表的法兰克福学派的自然观,再次陷入到自然与人互相分离的形而上学传统之中,离马克思的本真思想渐行渐远,最后只好叹息“自然对于人来说是疏远的外在的东西,而人的活动对于自然也可以看成最初同样是疏远的外在的东西”。(孟飞,本文系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59批面上资助项目(16M591751)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东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共南京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