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沈震判刑 柳州市政府原秘书长沈震一审被判11年
柳州市政府原秘书长沈震一审被判11年
平安广西网柳州讯(广西法治日报记者赖隽群 通讯员成垚军)柳州市人民政府原秘书长沈震受贿一案,6月19日在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以犯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沈震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柳州中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至2016年,沈震利用其担任柳江县委常委、副县长,柳州市委副秘书长、柳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柳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开发、工程承揽、职务调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亲属,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653万元。
柳州中院认定沈震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沈震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退缴部分赃款,法院认为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