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德文书法 访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王德文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勾画了法治中国宏伟蓝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献,这里面亮点很多,我特别关注法治体系、依宪治国、科学立法、法治政府、司法公信力等。”近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王德文谈及依法治国热点问题时告诉记者。
“法律不等于法治,法律体系也不等于法治体系。”王德文说,四中全会将法治建设总目标上升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使我们深切地感受到浓烈的“法治社会的春天”气息。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其意义已经远远超出了法治本身。
作为一个人大工作者,作为法治建设队伍中的一员,深感责任重大。西藏作为边疆民族地区,主要矛盾和特殊矛盾并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至关重要。我们要结合西藏实际,加快推进依法治藏进程,努力建设法治西藏,把依法治国的重大方略体现到西藏改革发展稳定的各个方面。
在谈到依宪治国这一亮点时,王德文说,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中央采用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监督实施制度,即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不仅在实体上健全实施机制,而且还完善宪法实施的程序机制。
在全面回顾了我国宪法的不平凡发展历程以及实施现状后,王德文认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其生命在于公正实施,这是树立法治权威的首要环节。四中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这点到了法治建设的关键之处。因为,只有确保宪法的权威,才能让依宪治国真正落到实处,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发挥重要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在谈到如何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西藏落到实处时,王德文说,依法治国落实到西藏,就是要推进依法治藏、建设法治西藏,自治区一直在大力推进,这其中的关键是要从西藏的特殊区情实际出发,既不能抢跑冒进,也不能墨守成规。
必须立足实际、稳步推进。要准确把握西藏的阶段性特征和特殊区情对法治建设的定位和要求,积极学习借鉴,突出西藏特色,切实运用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大力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
针对自治区开展的“六五”普法工作,王德文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并通过监督、调研等多种方式,促进全区上下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规划,自治区不断深化普法工作,大力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寺庙等“法律七进”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和僧尼的法制观念,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知法遵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同时,自治区还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培训,组织全区8338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积极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民主法治示范村”、“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有力地推进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这些年,我区立法、执法、司法有力推进,法治西藏建设成效显著,但与法治体系目标相比仍任重而道远。在这方面,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切实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王德文说,人大是立法机关,在提供良法善治方面肩负重要职责。
要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发展稳定大局,主动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藏新形势的需要,深入研究“六个重要的”战略定位和“六个西藏”建设任务对立法工作的新要求,深入研究“立什么样的法、怎样立法”这一重大命题,立足西藏区情,理清立法思路,完善立法规划,创新立法机制,整合立法资源,提高立法质量,为促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有力法制保障。
他特别指出现在立法队伍存在的一些不适应问题,希望下大力气着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立法队伍,否则“为国家定规矩、为社会定方圆”的神圣工作就难以圆满完成好。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王德文说,抓好法的实施,关键在于坚持依法执政、做到依法行政、强化公正司法,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加强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在确定监督重点时,要突出决策落实监督、突出执法检查监督,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实效,确保中央和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法律法规的全面正确实施。
就社会普遍关注的全民守法问题,王德文说,法律法规能不能得到全社会的一体遵循,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十分紧要,必须把加强全民普法、推进全民守法作为依法治藏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来抓。要从人大的定位和工作特点出发,积极促进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扎实搞好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使各级领导干部、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学法尊法、用法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牢固树立法制信仰,切实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始终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