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硕勋烈士的遗书
李鹏总理看完父亲的遗书,激动且肯定地说:"没错,这就是遗书的原件。父亲的遗书,只写了月和日,他是1931年牺牲的"。李鹏并从保存父亲遗物的皮夹里,拿出当年国民党广东省政府的"李硕勋判决书"档案,进一步证明李硕勋烈士牺牲于1931年9月5日。
李硕勋,原名开灼,又名李陶。1903年2月23日出生于四川庆符(今属高县)。1921年到成都入省立第一中学读书,参与创立四川社会主义青年团。后到北京入弘达学院读书。1923年就读于上海大学社会系。192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5年投身于"五卅"运动,被选为上海工商学联合会委员,中华民国学生联合会总会会长,先后在上海、北京、广州等地组织学生运动。1926年10月任国民革命军第4军25师政治部主任。1927年春参加武汉国民政府举行的第二次北伐。同年8月参加南昌起义,任起义军第11军25师党代表兼政治部主任,与师长周士第率部参加瑞金会昌战斗。1928年4月任中共江苏省委秘书长,后任中共浙江省委军委书记、代理省委书记。1929年任中共上海沪西区委书记、江苏省委军委书记,参与领导宜兴、江阴、无锡等地农民起义和筹建中国工农红军第14军的工作。1930年任中共中央军委委员、江南省委(辖江苏、安徽、浙江和上海)军委书记。
1931年5月到香港,任中共两广省委军委书记。1931年8月,奉命赴海南岛组织游击战争时,因叛徒出卖,于13日夜在海口市得胜沙路中民旅馆被捕。9月5日就义。 李硕勋在被捕后受尽酷刑,视死如归。牺牲前,他曾给妻子赵君陶(烈士赵世炎的胞妹)留有遗书一封,交待后事。书云:"陶:余在琼已直认不讳,日内恐即将判决。余亦即将与你们长别。在前方,日死若干人,余亦其中之一耳。死后勿为我过悲。惟望善育吾儿(指李鹏),你宜设法送之返家中,你亦努力谋自立为要。死后尸总会收的,绝不许来,千嘱万嘱。" 这封感人至深的遗书,后来通过难友、狱卒,辗转寄往香港,几经周折,交至赵君陶手中。正如李鹏总理所说:"父亲牺牲时,我还不到3岁。长大些后,母亲常给我讲父亲的事,给我看父亲的遗书"。 1959年,赵君陶将李硕勋烈士的遗书捐赠给军事博物馆。现陈列在土地革命战争馆,成为缅怀先烈、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的珍贵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