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泽君杜万华 最高检胡泽君: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杜绝有案不查

2018-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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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最高检胡泽君: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杜绝有案不查胡泽君,犯罪案件,犯罪团伙,打黑除恶,犯罪活动平安中国正义网北京10月25日电(记者徐盈雁)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召开全国检察机关进一步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黑恶势力犯罪活动的新动向,着力推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高检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邱学强主持会议.副检察长朱孝清.柯汉民出席会议.胡泽君强调,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领导

最高检胡泽君: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杜绝有案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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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北京10月25日电(记者徐盈雁)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召开全国检察机关进一步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黑恶势力犯罪活动的新动向,着力推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高检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邱学强主持会议。副检察长朱孝清、柯汉民出席会议。

胡泽君强调,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对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树立长期作战思想,继续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

胡泽君要求,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要突出打击重点。围绕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严厉打击垄断经营、强揽工程、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犯罪;涉足民生领域、强占各类市场的黑恶势力犯罪;非法放贷、暴力讨债、“地下出警”等新型黑恶势力犯罪;插手选举、欺压百姓的农村黑恶势力犯罪。

要把好证据审查关、事实认定关和法律适用关。既不能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降格为一般案件处理,也不能因片面强调打击而把一般团伙犯罪予以拔高认定。

依法准确区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中的组织者、领导者、积极参加者等骨干成员和一般参加者,严格责任认定,做到罚当其罪。要坚持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黑恶势力首要分子、骨干分子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对于罪行轻微或具有从轻、减轻情节的一般参与者、胁从犯、未成年人要区别对待,依法从宽处理,以分化瓦解黑恶势力。要加大诉讼监督力度,从检察环节防止打击不力。

胡泽君强调,坚持把打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紧密结合,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杜绝有案不查、压案不办、瞒案不报。要把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与当前反腐败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在查处破坏县乡换届选举、重大责任事故、侵害民生民利、执法司法不公等职务犯罪案件中,注意发现和查处国家工作人员与黑恶势力相勾结、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职务犯罪案件。

要深挖案件线索,注重从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及诉讼监督等环节发现“保护伞”职务犯罪案件线索。

要加大案件侦破力度,对发现的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职务犯罪线索,一定要抓住不放,一查到底。要积极开展重点部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协助有关单位建立健全职务犯罪预防体系,防止国家工作人员被黑恶势力拉拢腐蚀。

胡泽君表示,要注重依靠群众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推动打防长效机制建设,促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把解决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放在打黑除恶工作重要位置。进一步畅通群众控告、投诉、举报的渠道,广泛收集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对虽不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但横行乡里街市,欺压危害百姓,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其他犯罪团伙,同样要严厉打击。

高检院有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军事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检察长在分会场参加会议。重庆、黑龙江、湖南、福建四个省(市)检察院作经验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