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国资委赵杰 访黑龙江省长助理、省国资委主任赵杰
点评2014年龙江经济领域热点词汇,逆势突围一词无疑排名靠前。而与它紧密相伴的就是相关领域的改革措施。这其中,龙江新一轮国企改革拉开大幕的消息受到普遍关注。作为老工业基地的黑龙江,如何在新机遇面前谋求突围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为此记者专访了省长助理、省国资委主任赵杰。
回顾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国资委的重要工作,当属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织专门力量代省委、省政府起草《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这算是黑龙江省在逆势中的又一个改革举措。”赵杰对记者说。据了解,今年以来,全国各省市(区)都在紧锣密鼓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意见,作为加强顶层设计的实际举措。
黑龙江省委出台的《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决定的意见》,对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做出了全面部署;今年的省政府工作报告也明确提出了改革任务。省国资委在历经组织调研、征求意见、科学论证、学习借鉴和逐级审议五个大阶段后,形成了《意见》初稿。而后在5个多月里经过12次修改,终于在9月2日召开的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上专题审议并通过,于10月20日正式印发。
“这个《意见》是黑龙江省国资委成立10多年以来,以省委、省政府名义第一次出台的指导国资国企改革的纲领性、规范性文件,在黑龙江省国资国企改革的历史进程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标志性意义,对指导推进今后较长一个时期全省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国有企业发展,提升国有经济活力、影响力,必将发挥重大促进作用。”赵杰对记者进一步阐明了《意见》出台的意义。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深化改革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要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作为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国有企业的发展备受公众瞩目。
面对国内外错综复杂的经济环境,《意见》提出以管资本为核心,逐步完善国资监管体系;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为突破口,全面深化国企改革;以大的时间段为节点,详细量化各项改革目标。赵杰对记者说,与以往不同,此次出台的《意见》,对重要的改革工作列出了时间表、量化了具体任务。《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省国资国企改革要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性、决定性成果。
赵杰说,《意见》在九个方面做了重点部署。在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和支持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投资项目方面,“步子迈得比较大”。提出除国家及省政府要求必须保留国有独资的项目外,鼓励采用市场化方式引进非国有资本参与投资,实行“新项目、新体制、新机制”。《意见》主要从四个大方面,对国资国企改革提出了具体的奋斗目标。
一是国有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大幅提高国有资本集中度,将80%以上的国有资本集中到提供公共服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保障民生等领域。要提升国有资本证券化率,国有资本证券化率力争达到50%。
二是国有企业活力进一步增强。通过3~5年扎实推进,积极推动60%左右具备条件的企业集团及其子公司实现产权多元化和混合所有;通过2~3年重组整合,再打造3~5家在全国规模较大、行业领先、优势明显的大企业集团;力争用2~3年时间,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国有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成为促进经济发展、提供公共服务的主力军,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承担重大任务的中坚力量,推动实施“五大规划”、引领重点产业升级、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骨干,维护黑龙江省和谐稳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先锋表率。
三是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健全。依法规范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
四是国资监管体制进一步完善。各级国资监管机构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法规制度基本成熟定型。全省各类国有资产系统整合,规则统一、权责明确、运行有效、规范透明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基本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