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力丹职业规范守则 “十不准”是行为规范职业守则
新闻从业人员"十不准",是新闻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职业守则,是规范新闻采编行为的制度化建设成果,是"紧箍咒",也是"高压线",决不能触碰。
新闻工作者是党的喉舌,是人民群众的代言人,是社会公器,是社会良知的守望者,理应走在职业道德建设、行为规范、引领社会风尚的前列。全市新闻战线一定要深刻学习领会好"十不准",把握其深刻内涵、内在联系、客观标准,始终做到自觉坚守,模范执行。
"十不准"条条都是高压线,涵盖了新闻从业人员履职时必须处理好的几组关系。包括新闻工作与国家利益的关系,与社会公德良俗的关系,与保护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关系,与新闻媒体单位自身广告、发行的关系。条条都是硬指标,不允许打折扣,搞变通。这就要求新闻单位要抓好宣传普及,加强自身建设,从严管理新闻队伍,提升新闻媒体公信力,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十不准"凸显了法治思维与创新理念,澄清了一些模糊认识,清扫了一批灰色地段,理顺了一些体制机制障碍,让新闻采编工作在操作层面更加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我们一定要抓好贯彻落实,以对新闻工作的敬畏之心一抓到底。
"十不准"也是促进新闻事业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我们要充分发挥教育监督职能,依靠群众监督、法纪监督、社会监督,正本清源,发扬光荣传统,树立新闻战线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