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宏申思面临就业难 律师:不同定性影响两人新生
在去年10月被带走之前,祁宏是中国女足的助理教练,申思则担任上海中邦的主教练。结果由于这场突如其来的调查,两人分别丢掉了自己的饭碗。而在本次回家之后,两人都将面临着“再就业”的问题。
目前看来,祁宏和申思返回原岗位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当初在祁宏离开之后,中国女足马上寻找了替代者,由另一位前国脚郝伟来负责球队的进攻训练。上海中邦在申思被带走之后,选择将原先的助理教练黄震华“扶正”,结果后者率队完成了在中甲联赛中保级的任务。而在不久前,上海中邦已经将中甲资格转让给了贵州智诚。
原本曾经属于申思和祁宏的岗位,现在都已经分别确定了其他人选。唯一不受影响的,可能是他们两人作为幸运星俱乐部董事的身份。也就是说,即使在找不到任何工作的情况下,他们至少还能回到这家自己参与创办的俱乐部,继续从事青少年足球的培养工作。
至于到底能不能找到工作的问题,首先将取决于他们两人本次回家的定性问题。如果是因为被确认无罪而予以释放,那么他们现在就可以重新开展自己的事业。但如果是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情况,那么在人民法院正式作出有罪或者无罪的判决之前,恐怕任何一个单位也不敢轻易接纳这两位“犯罪嫌疑人”。
那么如果结束了是否有罪的悬念,祁宏和申思的就业方向又在哪里?首先从地点来看,他们最有可能的选择还是驻守上海。至于接下来的执教方向主要有两个,一是备战全运会,二是职业足球。
其实要不是被突然带走的缘故,祁宏原本很有可能会出任上海全运会男足乙组代表队的主教练,现在这个位置则属于他昔日在申花的队友吴兵。至于上海全运会男足甲组代表队的主教练成耀东,也是祁宏和申思的老熟人。以目前的形势而言,要求成耀东或者吴兵让出主教练位置恐怕并不现实,但祁宏和申思还是有出任助理教练的机会。毕竟幸运星俱乐部与上海足协存在着为备战全运会进行合作的关系,这一背景对于他们两人的再就业也许会大有帮助。
如果瞄准职业足球这个方向,那么形势可能要比他们被带走时更加严峻。在中邦被转让之后,上海本地只有申花和东亚分别出现在中超和中甲联赛中。在申花那里,朱骏对于祁宏或者申思的兴趣恐怕十分有限。至于他们两人是否有机会转投东亚,则取决于徐根宝对于这两位昔日“叛将”的态度。倘若这两条路都走不通,那么祁宏和申思或许只能从某一支乙级球队重新起步。
能回来就意味着“不严重”
包括申思、祁宏和楼世芳在内,一大批由于涉嫌参与假球而消失于视野之外的有关人员,近日突然集体恢复了相对自由。尽管有关情况尚未得到正式公布,但目前基本可以确认的是,司法机关并没有在“末代甲A”的收官战中发现严重的犯罪事实。
对于申思等人的回归,大体上存在着两种可能性。一种是在经过长时间的调查之后,司法机关认为他们并不构成犯罪,所以对其进行了释放。另一种则是他们并未摆脱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但司法机关并没有对其采取更为严厉的逮捕措施,而是选择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前者的可能性大于后者),使得他们得以暂时回到家中。
假如是后一种情况,应该说现在还不能断言申思等人肯定无罪。所谓的“取保候审”,就是说还存在着在未来接受审判的可能性。但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无论采取取保候审还是监视居住,都存在着严格的条件限制。结合申思等人的情况,如果是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那么适用的应该是以下这两个条件之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所谓“管制”和“拘役”,是比“有期徒刑”更轻的两种刑罚,“附加刑”则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这几种。也就是说,以上所提到的第一个条件,所针对的是犯罪较轻的情况。
至于第二个条件中所提到的“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在司法实践中是一个相对具有弹性的内容,但是一般来说,这也必须建立在犯罪较轻的基础上。如果被认为存在着犯有重罪的可能性,司法部门一般不会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措施,否则可能导致犯罪嫌疑人借此机会逃逸或者串供。
假如根据此前媒体所猜测的那样,申思等人是因为在“末代甲A”的收官战中收取巨额贿赂而遭到调查、而且所涉金额高达数百万之巨的话,那么这种情况显然并不适合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更何况,目前是涉及到这场比赛的多名相关人员同时得以回家,如果申思等人涉及假球黑哨的程度较深,那么司法部门不会轻易解除对于他们的人身限制,从而让同案犯获得相互串供的机会。反过来说,既然司法部门同时解除了对于多人的限制,很可能认为在这场比赛过程中并不存在着犯罪事实。
这样看起来,现在虽然不能完全排除申思等人涉嫌参与犯罪的可能性,但既然他们被允许回到上海,即使在最悲观的情况下,他们也只是卷入到了程度并不那么严重的犯罪活动之中,应该远没有我们原先所想象的那么可怕。未来即便被宣判有罪,刑罚应该也不会太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