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张笑东判决书 原安阳市委书记张笑东受贿2000余万被判无期
本报讯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2000多万元,为他人在工程建设、工作调动、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昨日,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安阳市委书记张笑东受贿案宣判,依法判决张笑东犯受贿罪,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所退赃款2123万元、1万美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张笑东生于1963年,虞城县人,1983年7月参加工作。2013年4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被省纪委立案调查。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笑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公诉机关指控的受贿罪罪名成立。但鉴于其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主动退缴全部赃款,酌情对其从轻处罚。
此前,大河报记者在采访此案时,办案检察官介绍,张笑东案涉案金额大,单笔100万元以上的有9起,20万元以上的有20起,最大的一笔200万元,大部分在5万至10万元之间;牵涉人员多,共33人,主要是买官卖官。在行贿人员中,28人来自党政机关,除两起为工作调动外,其余都是为升迁。
(原标题:原安阳市委书记张笑东受贿2000余万被判无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