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一个字好难——《贞石诠唐》复旦大学出版社
为什么几乎所有人都认为《本事诗》作者是孟棨呢?因为《四库提要》有明确的结论:“《新唐书·艺文志》载此书,题曰孟启,毛晋《津逮秘书》因之。然诸家称引,并作棨字,疑《唐志》误也。”皇家钦定,纪晓岚执笔,够权威吧,“诸家称引,并作棨字”,说得如此绝对,不容你不信。
余嘉锡《四库提要辨证》卷二四有疑问,云“各家刻本,皆作孟启”,“《宋史·艺文志》《书录解题》亦皆作启”,仍存疑。台湾学者王梦鸥《本事诗校补考释》进一步举衢本《郡斋读书志》卷二○引五代吴处常子《续本事诗》序,“称孟启为孟初中,衡以名字相副之例,则作启者似是也”。
日本学者内山知也作《本事诗校勘记》(收入《隋唐小说研究》,木耳社1978年),遍校了《本事诗》十四种传本,确定仅三本存自序,而署名均作“启”。
作孟棨则首见五代王定保《唐摭言》卷四《与恩地旧交》:“孟棨年长于小魏公。放牓日,棨出行曲谢。沆泣曰:‘先辈吾师也。’沆泣,棨亦泣。棨出入场籍三十余年。”后用其说者皆沿袭此书。
就以上诸家研究,《本事诗》作者是孟启而非孟棨,应该已经可以作结论。更有力的证据则来自石刻。十多年前洛阳出土孟启家族四方墓志,一是《唐孟氏冢妇陇西李夫人墓志铭并叙》,称“咸通十二年辛卯五月戊申,进士孟启之妻陇西李氏讳琡,字德昭,以疾没于长安通化里之私第”,“启读书为文,举进士,久不得第”,为妻撰墓志倾诉了对不起亡妻的地方,自负中更感世事不公。
二是乾符二年(875年)十月撰叔母萧威墓志,自署“凤翔府节度使推官、前乡贡进士孟启撰”,晚于前志四年,这回已经登进士第,也与徐松《登科记考》据《唐摭言》上引记载推定的乾符元年登第时间契合。三是其叔孟璲墓志,时间要早很多,署“侄启书并篆盖”。
来自石刻与存世文献的众多证据,可以确信孟启正确,孟棨为传误,似乎已经完全没有再讨论的余地。至于如何让所有读者都接受这一结论,我觉得真的没有太多办法。由此而有所感慨,越是权威的学者,作结论时尤其要小心,想当然地就说“诸家称引”,实在不合适。
具体的学术分歧,在没有确凿证据时可以存疑,石刻存当年文献,且出孟启自书,因而可作结论。在文献不足征时,学者不必追求一定作结论。比方《本事诗》中有一句“开成中余罢梧州”,或认为他曾任梧州刺史,但在登第前四十年,显然不可能,即便我证明孟启父亲孟琯开成初因甘露事变牵连而贬梧州司户参军,接近真相了,但这句仍难得确解,还是存疑吧。
今人多喜欢在文献不够的情况下强作结论,或者知识不对等的情况下强辩是非,看起来轰轰烈烈,其实没有多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