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再新受贿30万 受贿20万退赃30万求轻判(图)
原广州市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流溪河林场五级职员(正处级)张庆平受贿案近日进行了公开审理。现年59岁的被告人张庆平,被控在2002年至2011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20.7万元,后投案自首,并退缴全部赃款及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30.2万元。庭审当天,张庆平承认全部犯罪事实,并乞求法院轻判。张庆平被指受贿20万退赃30万求轻判一事,引发众多网友的热议。
不少网友认为,只被控受贿20万,但张庆平却退还了30万,可见其真的是一个“老实”人,但张庆平的“老实”表现,可能会让很多人感到尴尬。因为这本身就是一出闹剧,是活生生让人看的笑话。
也有不少网友认为,张庆平受贿20万退赃30万一事,并不能说明他是一个老实人,他们反倒觉得他不是一个老实人:首先,张庆平受贿20万,发生在2002年至2011年的十年时间里,这么长时间的受贿,难道他对每一笔受贿都记得清清楚楚,并且还分得清楚每一笔受贿的用途?其次,能够受贿20万,或许就能够受贿30万、40万,甚至受贿更多,因为只有这样,受贿20万退赃30万一事才看起来更加顺理成章,否则谁会傻到再拿出10万,这可是受贿金额的一半呢?第三,受贿20万退赃30万,看起来明显动机不纯,如果多退10万就可以获得轻判的话,那不是等于是拿钱收买人吗?可谁又会因为这10万被他收买呢?恐怕没有人。
或许网友们说得都很在理,但笔者注意到了一个细节,那就是张庆平所退的30万,不仅仅有全部赃款,还有违法所得,也就是存在“钱生钱”的这种可能性。倘若真的是“钱生钱”,那至少说明张庆平是真的老实,而不是假的老实。不过,这需要更多的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