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副市长李建文 百色市副市长首次出庭应诉行政案件

2018-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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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嘭!"12月15日上午,随着审判长一记清脆的法槌声,原告田阳县五村镇雷圩村12.14.15.16村民小组与被告百色市人民政府的土地确权纠纷案件宣布开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建文出庭应诉.在庭审现场,记者了解到,原告田阳县五村镇雷圩村12.14.15.16村民小组因认为市政府于2014年底作出的<百色市人民政府行政处理决定书>(百政决字[2014]3号,以下简称"百政决字[2014]3号处理决定书")存在损害原告合法权益,适用法律法规不正确.程序违法等问题

"嘭!"12月15日上午,随着审判长一记清脆的法槌声,原告田阳县五村镇雷圩村12、14、15、16村民小组与被告百色市人民政府的土地确权纠纷案件宣布开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建文出庭应诉。

在庭审现场,记者了解到,原告田阳县五村镇雷圩村12、14、15、16村民小组因认为市政府于2014年底作出的《百色市人民政府行政处理决定书》(百政决字[2014]3号,以下简称"百政决字[2014]3号处理决定书")存在损害原告合法权益,适用法律法规不正确、程序违法等问题,便将市政府起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撤销百政决字[2014]3号处理决定书,并将争议地权利归属于原告所有。

"法律有其适用的基本原则,故本案的法律关系应该定性为合同纠纷。""被告称原告已对1965年《山界划分协定书》(以下简称"协定书")持默认的主张是不能成立的。""被告通过询问指导员、贫协人员等相关当事人,收集了言词证据,但我方对1965年时基层是否存在指导员、贫协人员等这些职位表示怀疑,希望法院进行调查。

"……"我方认为原告将本案定性为合同纠纷的提法不合适,我方认为本案的争议属于林地权属的争议。

""我方认为我方收集的言词证据可作为佐证《协议书》的相关情况,因为询问的当事人年事已高,对于1965年基层职务的名称存在记不清或表述上不准确的情况,但这一细节并不影响确权处理结果。"……庭审现场庄严肃穆,原、被告双方及案件第三人围绕本案应适用的法律法规、本案应如何定性、双方证据的真实性和证明力的大小等问题进行激烈辩论。

庭审结束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该案件审判长李宏表示,经过当事人陈述、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现已查清该案件的基本情况,但由于该纠纷案件历史长,涉及的争议地面积大,当事人较多,法院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日宣判。

"副市长今日出庭应诉行政案件是我市首例,体现出市政府领导以法律思维、法律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不断增强。"李宏说,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实施以后,法院所审理的以政府作为被告的案件都陆续由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预示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将渐成常态。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展示和体现的是政府依法办事的意识增强,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积极促进作用,能够更为直接、全面地了解作为当事人一方的群众诉求,有利于化解行政纠纷,协调官民矛盾,树立政府的法治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