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巡回法庭胡云腾 第二巡回法庭庭长胡云腾认为:巡回法庭展示出六方面价值
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在辽宁省沈阳市挂牌成立一年来,案件受理情况如何?体现了哪些价值?尚存在哪些问题?就这些问题,近日,《法制日报》记者采访了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第二巡回法庭庭长胡云腾。
记者:巡回法庭成立一年来,案件受理情况如何?是否符合当初设立的预期?
胡云腾:整体上在意料当中,但在案件受理数量上有些超出预期。截至2015年12月31日,第二巡回法庭登记立案并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876件,审结案件810件。审结案件中,无向本院申请再审或申诉的情况,未引发信访,达到巡回法庭设立的初衷,实现了预期目标。
面对案多人少的现实困境,第二巡回法庭采取庭领导带头办案、加班加点办案、引入实习法官助理、鼓励当庭宣判或快办快结等措施,切实有效提高办案效率,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记者:经过一年的试点,巡回法庭的设立体现了怎样的价值?
胡云腾:设立一年来的实践证明,巡回法庭充分展示了六个方面的价值。
便民利民的价值。巡回法庭节约了基层老百姓、当事人和律师到最高法打官司及申诉、上访的成本。
保证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价值。巡回法庭设立后,对地方法院无法实现公正司法的案件依法予以纠正,真正实现公平正义。
深化司法改革和探索人民法院未来运行模式的价值。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廉洁深层次问题,有必要以巡回法庭为载体先行改革创新,为其他法院总结、创造可复制和可推广的经验。
有效分担最高法本部办案和信访压力的价值。设立巡回法庭,可以使最高法本部有更多精力制定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审理对统一法律适用有重大指导意义的案件,发布指导性案例,更好地指导各地各级法院的审判工作。
有针对性地研究并指导巡回区法院审判工作的价值。巡回法庭可以加强巡回区内法院之间的横向交流与联系,从整体上提升巡回区内法院审判工作水平,形成公正司法合力。
为最高法法官迅速成长提供实战平台的价值。随机分案机制促使法官们要全方位掌握各类法律知识,做到“刑民行”皆通。巡回法庭也增强了主审法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巡回法庭已经成为培养审判复合型、能力复合型和指导复合型法官的摇篮。
记者:巡回法庭成立一年来,遇到哪些问题和困难?
胡云腾:随着巡回法庭工作深入开展,一些矛盾和问题凸显出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审判资源配置不足,案多人少矛盾凸显。从审判运行情况看,第二巡回法庭受理案件数量远远超出预期,审判人员力量与实际审判工作发展不相适应,审判压力显著加大。
“家门口信访”现象突出。从信访案件情况看,信访人数从设立之初的每日千人降至每日百人左右,虽然整体上日趋平稳,但“家门口信访”现象依然突出。对此,既可从有利于化解信访矛盾做正面理解,也要从有效防范与避免类似情形重演的角度早作谋划、强化应对。
巡回法庭经费保障、队伍建设等配套机制尚需健全。在探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中,适合巡回法庭主审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及司法行政人员的等级划分、晋升通道、薪酬待遇等制度尚未正式建立,不利于巡回法庭整体队伍的建设,更不利于巡回法庭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