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张志国 张志国(原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县委书记)
2008年1月1日出版的《法人》杂志刊发了记者朱文娜采写的《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报道了西丰县商人赵俊萍遭遇的"短信诽谤"案。1月4日下午西丰县公安局多名警察来到杂志社,称朱文娜采写的报道通篇失实,严重影响西丰形象,已按“诽谤罪”立案。
2008年1月4日上午,西丰县委宣传部部长李福路、西丰县政法委书记周静宇赶到《法人》杂志,找到杂志总编辑王丰斌进行交涉,并与记者朱文娜见面。
当天下午5时左右,西丰县公安局多名警察来到杂志社,称朱文娜因“诽谤罪”已经立案,要求向朱文娜“了解情况”。《法人》杂志总编辑王丰斌向本报记者证实,西丰县警方向他出示了警官证、对朱文娜的《立案通知》及《拘传证》[1] 。
1月9日,西丰县官方派人就《法人》杂志记者朱文娜被该县警方以涉嫌诽谤刑事立案和拘传一事,代表县委县政府专程登门向《法人》杂志社、朱文娜本人表示道歉[2] 。
张志国被免职编辑
“西丰事件”发生后,铁岭市委于2008年2月4日召开常委会议,认为张志国在进京拘传记者事件中负有不可推卸的直接领导责任,决定责令张引咎辞职,并向市委写出深刻检查。张志国深刻认识了错误,并于当日向组织上递交了书面检查和辞职报告。2月5日,市委到西丰县宣布了免去张志国西丰县委书记的决定,县委书记一职由铁岭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克江兼任[3] 。
铁岭电视台披露其履新职,铁岭市委否认
2008年11月20日,铁岭电视台于晚间播报的“铁岭新闻”披露了张志国的新职务。职务是沈(阳)铁(岭)城际轨道(轻轨)交通工程办公室副总指挥[4] 。但2008年11月24日中共铁岭市委公告:张志国未获得工作安排[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