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秀荣2015考研政治《思修法基》核心考点预测
2015考研倒数第二天,同学们仍然不能放松。话不多说,今天继续分享肖秀荣老师预测班核心内容。还是之前的做法,重点内容已经加粗标注,同学们注意用心研读。坚持不放松,你距离成功只有一步之遥!
一、社会主义法律的社会作用、法治思维方式与法律权威
(一)社会主义法律的社会作用
第一,确立和维护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第二,确立和维护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第三,确立和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第四,推动社会改革与进步。
(二)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确保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改革
第一,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法制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才能发挥法治在改革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确保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改革。
第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在总体上已经实现有法可依。我们要十分珍惜法制建设的这些成就,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确保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法律权威是国家稳定的坚实基础。
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的核心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的前提条件。第三,只有处理好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的关系,把深化改革同完善立法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全面深化改革。
(三)法治思维方式的基本特征
法治思维方式有四个基本特征:法律至上,权力制约,人权保障和正当程序。
法治思维不仅认为法律是治国理政的手段和工具,更强调法律是治国理政的最高准则,治国理政必须奉守法律至上原则。法律的至上性,具体表现为法律的普遍适用性、优先适用性和不可违抗性。保障法律的至上地位,必须:第一,推进依法执政。第二,提高立法质量。第三,严格规范公正执法。第四,提升司法公信力。第五,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责任清单”、“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这三个清单中的“权力清单”,体现的正是权力制约这一法治思维方式的基本特征。国家权力是人民所赋予的(权为民所赋),应为人民而行使(权为民所用),因此权力运行必须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制约原则的要求是:职权由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注:肖老师特别强调“权力清单”这一概念出题的可能性非常大,因此,同学们一定要熟记背诵。另外,与此密切相关的“权利与权力的关系”也一定要要记清楚。
(四)法律权威
法律权威是就国家和社会管理过程中法律的地位和作用而言的,是指法的不可违抗性。法律权威意味着:法律在众多社会规范中居于主导地位,社会主体的一切行为都要以法律为最高权威。法律权威的树立主要依靠法律的外在强制力和内在说服力。
法律的外在强制力是法律权威的外在条件,主要表现为国家对违法行为的制裁;法律的内在说服力是法律权威的内在基础,它既来源于法律本身的内在合理性,也来源于法律实施过程的合理性。所谓法律“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是指法律必须被信仰。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这一点其实是老百姓的法律信念,是重中之重)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是检验法律是否科学合理的重要标准;是保障法律有效实施和发挥作用的重要力量。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全体人民都应当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五)法治权威能不能树立起来,首先要看宪法有没有权威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三个首先”是由我国宪法的地位与作用决定的。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
我国宪法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一是确认和规范国家权力;二是确认国家制度;三是确认和规范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四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所有法律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与宪法相抵触的法律是无效的。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极易出选择题)
基本内容: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价值追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实现公平正义,一是要坚持立法公正和执法公正并重。立法是公平正义的起点,执法是公平正义的保障。
二是要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重。实体公正是程序公正追求的目标,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保障。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司法这道防线缺乏公信力,社会公正就会受到普遍质疑,社会和谐稳定就难以保障。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正如英国哲学家培根所说,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最后这句话极易作为出题材料)
(二)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以宪法和法律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主要包括四项基本要求:一是科学立法,二是严格执法,三是公正司法,四是全民守法。
党的领导是我国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是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和强大推动力量。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
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
三、青年的人生观、价值观与树立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一)人生的扣子从一开始就要扣好。青年时期是理想形成的重要时期,也是立志的关键阶段。青年的价值取向决定了未来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青年又处在价值观形成和确立的时期,抓好这一时期的价值观养成十分重要。这就像穿衣服扣扣子一样,如果第一粒扣子扣错了,剩余的扣子都会扣错。(最后一句话可能作为出题材料)
(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层面的价值要求。人生价值是一种特殊的价值,它内在地包含了人生的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两个方面。人生的自我价值,是个体的人生活动对自己的生存和发展所具有的价值,主要表现为对自身物质和精神需要的满足程度。
人生的社会价值,是个体的人生活动对社会、他人所具有的价值。人生的自我价值是个体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它的实现构成了个体为社会创造更大价值的前提;人生的社会价值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必然要求,它的实现是个体自我完善、全面发展的保障。
衡量人生社会价值的标准是个体对社会和他人所作的贡献。人生价值评价的根本尺度,是看一个人的人生活动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是否通过实践促进了历史的进步;而劳动以及通过劳动对社会和他人作出的贡献是人生价值评价的普遍标准。我国当今衡量人生价值的标准就在于看一个人是否以自己的劳动和聪明才智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真诚奉献,为人民群众尽心尽力服务。
(三)树立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要勤学,下得苦功夫,求得真学问;二要修德,加强道德修养,注重道德实践;三要明辨,善于明辨是非,善于决断选择;四要笃实,扎扎实实干事,踏踏实实做人。人生价值的实现既要有社会条件,也要有个人条件。
社会实践是人生价值真正的源头活水,是实现人生价值的必由之路。大学生要在实践中创造有价值的人生,第一,要走与人民群众相结合的道路。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国家的主人。只有走与人民群众相结合的道路,才能使自己的人生大有作为。第二,要走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道路。同人民一道拼搏、同祖国一道前进,服务人民、奉献祖国,让青春之花绽放在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努力创造精彩人生。
四、网络与公共生活、公共秩序,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个人道德修养与法律修养
(一)网络言论自由与网络管理。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中国公民在互联网上的言论自由受法律保护,可以通过各种形式在网上发表言论。但是,公民在互联网上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时,要坚守道德底线和法律法规底线,不得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为了构建开放、自由、规范、有序的互联网秩序,营造更加可信、更加有用、更加有益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互联网,创造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公民权益,保障网络信息安全和国家安全,必须始终坚持依法管理互联网,维护互联网安全——这是互联网健康发展和有效运用的前提。
(二)公共生活需要公共秩序。道德和法律是维护公共秩序的两种基本手段。互联网作为公共空间,也需要公共秩序。自由平等观念是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的重要内容之一。公民在理解和行使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自由时,应树立依法享有和行使自由权利的观念。一方面,善于行使和运用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自由权;另一方面,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各种制度和程序行使自由权,不得超越法定的范围和界限。
(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的五项原则之一(其它四项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治理国家,不仅需要法治,也需要德治。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四)个人道德修养与法律修养。个人品德的养成既要加强个体的道德修养的自觉性,也要采取正确有效的道德修养方法,包括借鉴历史上思想家们所提出的各种积极有效的道德修养方法,并结合当今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当代人道德修养的实践经验,身体力行。
同时,要自觉地向道德模范学习。而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是进行道德修养的根本途径。加强法律修养,重在增强法律思维。法律思维首先要讲法律,以法律为准绳思考与处理法律问题;要讲证据,以证据为根据思考与处理法律问题;要讲程序,从法律程序出发思考与处理法律问题;要讲法理,为法律结论提供充分的法律论证与法律理由。
五、民族精神与爱国主义(考的可能性很小)
(一)中华民族精神的内涵民族精神是中国精神的主要内容和重要组成部分。在五千多年的发展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中华民族精神博大精深、源远流长,是中华民族生命力、凝聚力、创造力的不竭源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经济全球化形势下要弘扬爱国主义
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国家仍然是民族存在的最高组织形式,是国际社会活动中的独立主体。只要国家继续存在,爱国主义就有其坚实的基础和丰富的意义。我们在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必须坚定地捍卫自己国家的利益,这就更需要爱国主义的支撑,更需要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维护本国、本民族的利益。
爱国主义的时代价值表现在: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继往开来的精神支柱;是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纽带;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动力;是个人实现人生价值的力量源泉。
在如何把握经济全球化趋势与爱国主义的相互关系的问题上,需要着重树立这样一些观念。第一,人有地域和信仰的不同,但报效祖国之心不应有差别。第二,科学没有国界,但科学家有祖国。科学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属于全人类的财富,理应为全人类服务。
科学无国界,但科学事业的发展和科学家的命运都与自己的祖国有着密切的关系;科学知识是无国界的,但科学知识的运用却不可能离开具体的国家。当今世界综合国力的竞争,集中体现为科技的竞争和人才的竞争。自然科学家和社会科学家都对国家的繁荣富强担负着重大的责任。第三,经济全球化过程中要始终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尊严。
(三)做忠诚的爱国者
爱国主义包含着情感、思想和行为三个基本方面。其中,情感是基础,思想是灵魂,行为是体现。爱国情感是人们对祖国的一种直接感受和情绪体验;爱国思想是人们对祖国的理性认识;爱国行为是指人们身体力行、报效祖国的实际行动,是爱国主义精神的落脚点和归宿。
只有做到爱国的情感、思想和行为一致的人,才是真正的爱国者。在当代中国,爱国主义首先体现在对社会主义中国的热爱上,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必须坚持的立场和态度。而爱国主义与拥护祖国统一的一致性,不仅是对生活在中国大陆的中国公民的要求,而且是对全体中华儿女包括港澳台同胞以及海外侨胞的基本要求。在这个问题上,爱国与否是最基本的政治原则。
六、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一)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
道德建设核心的问题,实质上是“为什么人服务”的问题。这一核心的确立具有深刻的理论依据和坚实的实践基础。第一,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人际关系的客观要求。第二,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要求。第三,为人民服务体现着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先进性要求和广泛性要求的统一。
(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是“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公民应当树立的基本道德价值追求,也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核心要求。
诚实守信是公民道德建设的重点。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更加需要大力倡导诚实守信的美德。首先,诚实守信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活动的一项基本道德准则。其次,诚实守信是职业道德的一项基本要求。最后,诚实守信是做人的一项基本道德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