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金星警示教育案例 学生安全警示教育案例
案例1:宁都六名小学生期末考结束相邀游泳溺水身亡
2010年7月2日中国新闻报道:2010年7月1日下午,宁都县田头镇6名10至13岁小学生不幸溺水身亡。 1日下午5时左右,刚刚参加完期末考试的田头镇鹅湖小学10名三年级学生相邀一起去山塘游泳。当时共有7名学生下水,1名学生下水后感觉肚子痛,就返回岸上休息。
不久发现水中的伙伴相继沉了下去,岸上的学生纷纷跑回村子呼救。由于山塘距离村子较远,来回一趟大概要十来分钟,溺水的6名学生被救起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这6名学生全是男孩。
案例2:鄱阳4名小学生水库玩水溺水身亡
2010年5月4日中国新闻网报道:江西鄱阳县4名小学生3日下午在一水库中玩水时不幸溺水身亡。
3日是“五一”小长假的最后一天,江西多地出现超过30℃的高温天气。休假在家的鄱阳县饶丰镇肖家村4名小学生一同来到该村灌湖水库玩水,但是不幸的事情发生了,两男两女4名小学生都溺水身亡。据了解,最大的才12岁,最小的仅9岁。
案例3:学生被教师赶出教室后游泳身亡
某小学在2002年发生过这样一件事:五年级学生庞某在下午第二节音乐课时,多次淘气捣蛋,违反纪律,经教师批评教育后仍拒不悔改,被教师赶出教室。庞某孤单在外,很无聊,下课后,找到五年级另外一个同学梁某,说第七节课不上了,去河里游泳。
梁某文具包也不拿了,真的随庞某爬出围墙,走到河边。几个猛子扎下去,然后梁某发现庞某不见了,急得不知怎样是好,来往归回走了几回,没找着,就快快当当回家去了。到了晚上,庞某的母亲见下午儿子放学后一直没踪迹,赶紧打电话给学校,学校说不在。最后找回梁某查清本相,学校以及家长才知道不好了,立刻动员学生、家长、教师一起去找,直至第二天,才在下游几里的地方找到庞某尸体。
案例4:甘肃发生特大交通事故 23小学生乘坐三轮坠悬崖
2004年4月22日兰州晨报报道:2004年4月19日下午5时许,甘肃省天水市甘谷县陆峰乡金黄寺小学放学后,在回家途中,碰到其中1名同学的父亲驾驶着刚刚接来不久的新农用三轮车,在金黄寺小学与自家之间的乡间公路上磨合车辆,司机将自己的孩子接上车时,其他小同学都爬上三轮车,准备让该三轮车送自己回家。
不想三轮车正在行驶途中,由于司机将车开得太靠近路边,三轮车将路面压塌,整个车辆连同23名小学生和司机全部坠入数十米深的悬崖下,3名小学生当场被砸死,司机身受重伤不省人事,小学生中的十几人也受重伤,整个现场被哭叫声、和惊吓声所包围,学生们慌乱得不知所措。
几分钟后,伤势稍轻、年龄稍大一些的2名学生从悬崖下爬出后,挣扎着自己跑上来给甘谷县110打了求救电话。110得知消息后,立即通知120急救中心,并与120医护人员火速赶到事故现场,展开救援,将受伤的小学生送往甘谷县人民医院抢救治疗。
案例5:安徽省发生交通事故 5名小学生命丧车轮
新华网合肥报道:2002年1月16下午4时30分左右,206国道安徽长丰徐庙段发生特大交通事故,5名小学生在放学途中被一辆阜阳牌照的黑色奥迪轿车撞死,另有1名学生受重伤。
肇事车司机徐树达驾车前往合肥,行至徐庙乡拐集村境内时,为避让行人,右驾方向过猛,刹车导致车辆旋转,冲出路面,翻下路基,将同向行走的6名小学生撞下路基,造成5死1伤的惨祸。死里逃生的13岁男孩闻财喜左腿股骨骨折,被紧急送往长丰县医院抢救,徐树达本人也因胸椎骨折被送往医院治疗。
另:2006年11月14日清晨,山西省长治市沁源县二中组织初二、初三两个年级的学生在公路上跑操,在学生返校途中,一辆东风带挂货车由于司机疲劳驾驶,直接撞向跑操学生队伍,酿成了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事故共造成20名学生和1名教师死亡,18名学生受伤。那天早晨,学校派出了17位教师跟队跑操,应当说非常努力了,但还是发生了令人痛心的重大伤亡事件。
2010年2月26日(正月十三)下午,江苏省如皋市郭园镇一私人幼儿园7座微型面包车内被塞进二三十个幼儿,其中一个仅入学两天的4岁女孩吴一诺,因车辆内拥挤发生呼吸困难死亡。据悉该车没有任何营运手续,并且去年因为拥挤,行使中车门一下子打开,两个幼儿从车上滚下,所幸没有发生严重事故。
(编者注:禁止会昌县学校组织学生在公路上晨跑、锻炼、活动。禁止违规校车运营。)
案例6:40名小学生吃野生蓖麻籽中毒
2009年10月19日内江日报报道:好奇的小学生们吃下了野生蓖麻籽,结果相继出现肚子痛、腹泻、呕吐等中毒症状,被老师送往云南宜良县人民医院。
2009年10月15日晚,老师安排同学们打扫学校外边的环境卫生。校外的路边上有好多野生蓖麻,当时老师没在场,同学们好奇地相互问,这种果子能不能吃?听到有的同学说可以吃,结果有40名小学生吃了。
医生介绍,孩子们被送到医院后,普遍有腹痛、腹泻、呕吐等症状。医院采取了对症治疗措施,为孩子洗胃、灌肠、打针、补液、服药,排除体内残留的毒素。现在,孩子们的总体情况已经平稳。但是蓖麻中毒有潜伏期,还需要对孩子们进行观察。
蓖麻籽中毒,主要是由蓖麻毒素所致。它是一种毒性很强的代谢毒素,对胃肠黏膜有刺激作用,能损害肝、肾和淋巴组织,还有凝集红细胞和溶血、麻痹运动中枢和呼吸中枢的作用。成人误食蓖麻籽10余粒即可致死,儿童生食3粒~5粒蓖麻籽即可发生死亡。
案例7:瑞金市瑞林村民心存侥幸 两家老小食菇中毒
瑞金报讯 记者钟先海报道:6月14日,瑞林镇长沙村两户村民心存侥幸煮食野生蘑菇,全家老小出现中毒症状。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起动紧急预案,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有症状的9名患者送到市人民医院救治,并为保险起见,连夜将他们送往赣州市人民医院观察治疗。
当日上午,长沙两宋姓村民家的孩子周末上山玩耍,捡拾回一袋野生蘑菇。见孩子捡菇回来,两家大人不顾平时村委会、学校禁食野生菇的轮番宣传,更不顾孩子的提醒,自认为过去食过也没事,心存侥幸在中餐时将捡回的蘑菇煮食。
很快,两家中的1名大人、8名孩子(其中7名为在校学生),出现呕吐等中毒症状。得知情况后,村卫生所医生、村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立即向市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汇报。
随即,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处置紧急预案起动,下午4点,中毒村民安全送到市人民医院。经过洗胃等处理后,虽然9名患者症状减轻许多,但为确保万无一失,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将他们连夜送往赣州市人民医院进一步观察治疗。
另:学生食用变质米干中毒
2001年10月10日,思茅区某镇村小学发生一起因食用变质米干,导致53人发生中毒的事件。经调查,学校食堂所供应的米干是10月9日下午2:00左右从米干厂购买,然后放置于班车行李架上托运,班车几经停留,直至9日晚上才送到学校食堂,食堂工作人员收到米干后,在室内常温下放置,到10月10日供应早点时,距米干出厂已经17个小时,炊事员在抓米干时发现有粘黏、馊味,已明显变质,但未引起注意,只将米干在开水里烫了一下就加入肉汤、佐料供学生食用,最终导致了食物中毒事故。
案例8:湖南湘乡私立学校发生惨剧 5分钟踩踏8人死亡
2009年12月7日晚,湖南省湘潭市辖内的湘乡市私立育才中学发生一起伤亡惨重的校园踩踏事件,造成8人罹难、26人受伤。据介绍,这一惨剧发生在育才中学7日21时许晚自习下课之际,持续约5分钟。
事故主要原因是:学生抄近路发生踩踏。据介绍,事故发生的时间大概是7日晚9时21分左右,发生踩踏的地点是该校教学楼1号楼梯的1层到2层之间。当时,该校学生刚刚下晚自习,学生们从1号楼梯下楼回宿舍。刘老师告诉记者,教学楼有4个楼梯出口。
由于当晚下雨,大部分学生都选择走离宿舍比较近的1号楼梯。“我们教学楼的楼梯还是符合标准的,而且有4个,我们平时也是提醒学生注意从4个楼梯上下楼。”刘老师告诉记者,其实4个楼梯距离宿舍的绝对距离都不远,只不过1号楼梯相对更近一些。
记者了解到,该学校教学楼的楼梯宽大约为1.2米。记者9日上午从湘乡市育才中学获悉,经核对,该校遇难学生身份已确认。据了解,这8名学生中,有7名男生和1名女生,年龄在11岁至14岁之间,都来自湘乡市。其中,初一年级学生4人,初二年级学生3人,初三年级学生1人。此外,这起事故还造成26名学生不同程度受伤。
案例9:课间嬉闹被刺瞎眼
一位小学生是孝南区三汉镇中兴小学六班级学生,叫宋星。某年的某月24日上午课间,宋星与同班同学张高在教室内嬉闹,争抢一削尖的竹笔,张高撒手后竹笔反弹,将宋星左眼刺伤,导致左眼失去视力。
某天傍晚,学生李田德以及几个男孩看见易飞霞等5个女孩在打牌,于是就走过去看。几个男孩子都很淘气捣蛋,尔后和女同学吵起架来,随后,几个男孩子都跑到距离牌桌七八米远的地方玩,但是包括李德田在内的男孩子仍在叫着女同学的绰号。
这时,几个女同学很气愤,从地上捡起石块打他们。没有想到,一粒大拇指大小的石子打中了李德田的左眼,据大夫诊断,李德田的伤残鉴定等级左眼现在只有光感,目力已基本损失,法医鉴定,认为李德田左眼所受的伤害属重伤。
案例10:捉迷藏坠落重伤
1999年3月25日下午1点钟左右,十堰市张湾区黄龙镇斤坪小学四年级学生高涛提早到校后(学校下午2时20分打准备铃),与其他同学一起在学校教学楼三楼走廊玩捉迷藏游戏,该校老师石九祥上楼制止了他们。石老师离开后,高涛以及其他同学又继续捉迷藏。
约两点钟左右,高涛为了不让同学摸到,起身翻越三楼走廊栏杆。因手未抓牢栏杆,当即从三楼坠落,造成头部、腿部多处毁伤,住院疗治39天,花去医疗费*345888.8元。经法医鉴定,高涛为9级伤残。
案例11:玩耍不慎受伤
某职业高中学生军训的最后一天,有几个学生私自到操场区玩耍。在追逐中一名学生跌倒造成股骨骨折。事后家长向学校提出了高额赔偿,结果是以学校赔偿4万元,部队赔偿12万元了却此事。
另: 在操场看铅球赛被砸伤
某小学举办春季运动会,三年级学生俞某与其他同学一起观看铅球比赛。李某是参加这次铅球比赛的运动员。在李某之前的运动员投掷完毕后,担任裁判的教师到铅球着落地点丈量投掷距离,俞某等几位同学随该老师进入落地区内观看丈量结果。
在老师和观看的同学尚未撤离运动区域时,李某接着投掷出的铅球,砸中尚未退出运动区的俞某的头部,致其头部急性重型颅脑损伤,右额额部硬膜外出血。因治疗费用协商未果,原告诉至法院。
案例12:粗心大意酿火灾 2006年4月11日20时20分,泸州市某公安干部管理学院421房的学生乱扔烟头,引燃地板夹层内可燃材料造成火灾,烧毁建筑房屋1102平方米及部分学生用品、教学仪器,直接经济损失97.
65万元。 2006年3月10日夜,某校学生郝某某在计算机室上机时吸烟,将未熄灭的烟头倒入门后装有废纸屑的塑料纸篓里后离开,约半小时烟头引燃废纸、书柜等物,烧毁天花板、三个柜子、二台计算机等物,价值数千元。火灾发生时被在隔壁上自习的黄某某发现后报警。依据有关规定对郝某某治安拘留七天。
2006年2月26日上午9时25分,某校学生李某某在宿舍违章使用“热得快”,约9时30分离开宿舍时未拔掉电源,致使“热得快”过热,电线短路引起火灾。
案例13:社会危险人员伤害学生
2006年5月19日,安徽省太湖县一精神病患者闯入弥陀镇河口希望小学砍伤5名三年级学生。5月24日,河南省邓州市汲滩镇一村民闯入罗营小学,砍死、砍伤学生各1名,并劫持学生15名。6月15日晚,河南省开封县学生因口角纠集社会青年闯入学校发生斗殴,致使3名学生死亡,4人受伤。
案例14:内蒙古丰镇市一中学楼梯护栏坍塌 21名学生死亡
9月23日晚6时50分,内蒙古自治区丰镇市第二中学教学楼发生楼梯护栏坍塌事故,造成21名学生死亡、47名学生受伤。
丰镇市二中是市属重点中学,有初中三个年级19个班,共1563名学生。9月23日,晚自习结束后,1500多名学生从东西两个楼道口,在没有任何照明的条件下,蜂拥下楼。在西楼道接近一楼的最后四五个台阶处,楼梯护栏突然坍塌,前面的学生纷纷扑倒在地,后面的学生看不清,仍然纷纷往前拥挤,酿成事故。
事故发生后,丰镇市和乌兰察布盟党政领导立即赶赴现场,迅速开展抢救工作,成立了事故伤员抢救领导小组、事故调查领导小组和事故善后处理领导小组,并紧急协调大同市第三医院、大同市120急救中心、乌兰察布盟医院、丰镇市医院等8家医疗单位,调集了260多名医护人员、12台救护车进行现场急救。
案例15:搞卫生坠楼致死
11月13日下午下午4时许,杨晖在与同学们擦洗教室玻璃时,不幸从二楼坠下,瞬间离开了人世,离开了校园,离开了老师、同学、亲人……杨晖出生于1990年农历腊月十七,再过一个多月就是他10周岁的生日。从7岁时起,他一直就读于太原市狮头集团有限公司子弟学校,数学成绩和自然成绩一直在班里名列前茅。
他的母亲,太原狮头集团有限公司子弟学校中学教师张喜花,撕心裂肺地向记者讲述了当时那悲惨的一幕:13日下午4时许,学校所有老师正在开会,安排市教委检查工作事宜和其它事情,突然,一名男生闯入会议室报告:不好了,有人从楼上摔下去了……隐约中,张喜花似乎听到了“杨晖”的名字,她第一个冲出会议室,跑到四年级一班的楼下,只见杨晖仰面朝天,地上有脸盆般大小一滩鲜血,杨晖的鼻子里还在“嘟嘟”地往外冒血,见此惨状,张喜花一下子晕了过去。
4时10分,杨晖被送到山医大三院时,大夫告诉家长:孩子已经没有心跳、没有呼吸。后虽经抢救,但还是未能从死亡线上拉回这条幼小的生命,5时15分,小杨晖永远地闭上了他那双对生活充满热爱的眼睛。闻讯赶来的20多名学校老师在医院的楼道里哭成一片。
案例16:少女魂断碧峰峡
2000年4月,自贡蜀光中学学生汪澜在碧峰峡旅游时不慎失足摔死, 7月30日, 24岁的丁睿又在碧峰峡被一倒下的遮阳伞砸死。7月30日上午8点30分,丁睿同好友到碧峰峡游玩。刚下车,碧峰峡上一饮料摊的遮阳伞架突然被风吹倒,刚好打在丁睿的后脑勺上,丁头部顿时鲜血直流,当场昏倒。
出事后,碧峰峡两保安将她架到景区医务室,但无人上班。20分钟后,保安才用车将丁送至雅安人民医院。上午10点20分丁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17:氢气球爆炸湖南22名学生被烧伤
2001年7月3日上午9点半左右,邵阳市大祥区城南乡境内发生一起氢气球爆炸事故。当时,洛湛铁路邵阳段的配套工程之一的邵阳市火车南站站前区开发建设奠基仪式正在这里隆重举行。
城南乡小学100多名学生在老师的组织下参加了庆典仪式,据该校一位姓海的老师介绍,当时大约有50多个学生被分在气球方队,气球方队的学生每人手里拿着五六个氢气球准备在庆典结束时放飞,当时正处于太阳暴晒之下,氢气球爆炸燃烧,时间虽然只持续1—2秒,但现场有几十名学生被烧伤。
下午4时,记者在该市中心医院烧伤科看到,目前还有22个学生在住院治疗,他们大多面部、头部、手臂被烧伤。
案例18:毛竹散落扎死学生,责任谁负?
一天中午时分,某中学操场上,预备班学生李某等五位同学正高兴地玩游戏,只听“哗”的一声巨响,在学校围墙外正施工的高空吊车上散落下十几根毛竹,其中一根正击中李某的头部,李当即不省人事。其他同学立即跑去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及闻讯的校领导立刻赶到现场,叫了一部出租车,将满头是血的李某送往附近一家医院抢救。但由于伤势过重,李某不治身亡。
案例19:教室伸懒腰,铅笔戳伤同学眼,责任谁承担?
王某和陆某是某小学六年级同班同学。某日下午放学前的自由活动时间,在教室里的王某因数学老师要他订正作业,就从自己座位走上讲台拿作业本,在经过坐在前排的陆某身边时,陆某伸了个懒腰,手中的铅笔尖正巧戳进了王某的左眼。
当时,王某因痛揉了揉眼睛,没在意,回去也没告诉家人。第二天上课时,班主任发现王某频繁揉眼睛,问了问王某得知他左眼被戳的事,但也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次日晚上,王某爸爸在家发现王某左眼红肿、流泪,一问才知真相,即带儿子到医院治疗。
经手术治疗后,王某双眼又并发交感性眼炎,视力急剧下降。医院鉴定王某的左眼视力为0.06,右眼视力为0.2,且不能矫正,左眼角膜裂伤,外伤性白内障,双眼交感性眼炎,已达六级伤残。王某病情虽稳定下来,但随时可能发作,最终可能导致双目失明。王某在索赔无果的情况下,将同学陆某和学校告上了法庭,要求两被告赔偿11.9万余元。
案例20:带蛇进教室,把同学吓成精神病
李某(女,15岁)与张某(男,17岁)均为某中学初二年级学生。某日晚自习前,张某将一条蛇带到学校玩耍。张某出于恶作剧,将蛇放在李某的手臂上,李某当场就吓得尖叫着跑出教室,被课桌绊倒。
同学将其扶起,李某大哭着跑出了教室。老师点名时发现李某不在,便向同学询问,得知李某被蛇吓后跑出教室一直未归,即刻通知其父母一起寻找。次日凌晨,才找到无目标游走的李某。后经某医科大学司法精神病学鉴定,李某患了心因性精神障碍,其发病与被惊吓直接相关。为此,李某用去医药鉴定费用6000元左右,李某监护人起诉到法院,要求张某和学校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21:谨防诈骗
今年2月27日一个学生摸样自称湖南某公司职员的人敲响一学校女生宿舍门,称其所在公司将在我校设立产品代理点,招聘学生做代理人员,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帮助学生减轻家庭负担。见学生感兴趣,又打电话叫来三个人来到宿舍。
与学生一对一,滔滔不绝地“介绍产品”。并在这过程“热情”地把脸贴近学生,嘴里散发出一股奇怪的气味,令学生头脑模糊不清。结果该宿舍学生被骗金额4450元。后又有另一女生宿舍学生被同样的手法骗去3378元。
案例22:煤气中毒
2009年3月2日,地处陕西省渭北高原的彬县二日凌晨发生一起初中学生集体煤气中毒事件,造成三人死亡。发生煤气中毒事件的是香庙乡香庙村村民于某家,五名中毒者为租住其家的香庙乡中学初中女学生。
事故原因系天气突变倒风,引起学生所住房间烧煤土炕烟囱排风不畅所致。据悉,香庙乡中学总计有七百二十名初中学生,由于校方没有安排学生集体宿舍,约有三百余名离家较远的学生在学校附近租房居住。此次出事的于某家共招租了三十二名学生。
案例23:实验安全
某天,上课铃刚刚响过,初中二年级一班的同学们纷纷跑进实验楼,物理实验课是学生们普遍感兴趣的课。这节课的实验内容是电能、磁能的转变,需要1号干电池。当物理教师来到实验室才发现有5名同学(包括曹某)没有实验用的干电池。
于是,老师就让曹某去校门口的某商店购买了10节l号电池。物理教师讲了实验内容以及具体的实验操作规程后,学生们便动起手来。曹某和其他同学一样,认真地将刚刚买来的1号电池装在实验器材的电池仓里,并按照老师讲述的操作规程认真的检查了每一个元件及线路,当他认为整个实验装置已安装无误时,便轻轻地按下电源开关。
就在曹某按下电源开关的一瞬间,电池仓里的两个1号电池发生爆炸,一块电池碎片击中曹某的左眼。经治疗,左眼只恢复到0.3的视力。
案例24:自身心理安全
王某是市郊某中学的一位女学生,由于该同学数学成绩较差,曾多次在放学后被老师留下补课,家长也从未提出异议,反而对老师表示谢意。这天下午,教师又将其与另外五位同学留下来补课。由于回家晚了半小时左右,在小学读三年级的弟弟因等不着姐姐来接,就自己一人回家了,王某回家后,没等解释,就因为儿子是自己回家的,家长就大声训斥王某,说了许多不好听的伤人的话,王某觉得家长太不近人情,太不理解自己,遭到家长训斥,一气之下,服下农药,经医院全力抢救,昏迷四天后苏醒,后又在市医院继续治疗了较长时间,用去医药费近万元,虽然保住了性命,但双脚不能站立,已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
面对巨大的医药费,家长多次到学校及保险公司进行交涉。家长认为,自己虽有责任,即不该训斥子女,但学校未按时放学也是造成王某没有接其弟回家的因素,故学校也应负责任。另外该生交过人身意外保险费,所以保险公司也应承担医药费及误工费等。
案例25:自然灾害安全
某山区某小学依山而建,一排土坯房教室成“丁”字形紧挨山坎下,山坎因过度采伐,所剩树木不多,女教师耿某和她的一年级29名学生的教室正好在“丁”字头。春夏之交,阴雨绵绵,山上流下的水已变成小溪在教室边流淌,教室有点漏,连墙上都是湿漉漉的好像要渗出水似的。
下午第二节课耿老师在上课,突然雷声隆隆,接着带着唰唰响声的雨下起来了。就在这时,耿老师突然听见有点异样的响声,回头看,只见有碎土从黑板边掉下来,接着靠山的墙也掉下土,孩子们惊恐不安,耿老师边安慰孩子边要孩子将课桌椅往中间移。
这时靠山的一边墙倒下来了,耿老师大声叫孩子们快跑,可有两个孩子吓呆了,不知所措的站在那里,耿老师扑上去护住孩子,而天花板掉下一块,砸在耿老师身上,她当即受重伤,两个孩子一个小腿骨折,另一个安然无恙。
案例26:竞技比赛安全
原告张为和被告刘波系同学,某日在校,利用午休时间与其他数名同学在学校操场上踢足球。原告作守门员,被告射门踢出的足球经过原告手挡之后,打在原告左眼,造成伤害。北京同仁医院诊断为,左外伤性视网膜脱离,经行左网膜复位术,网膜复位,黄斑区前膜增殖,鉴定为十级伤残。
原告以刘波和所在学校为共同被告起诉,请求人身赔偿损害。法院认定,足球运动具有群体性、对抗性及人身危险性,出现人身伤害事件属于正常现象,应在意料之中,参与者无一例外地处于潜在的危险之中,既是危险的潜在制造者,又是危险的潜在承担者。
足球运动中出现的正当危险后果是被允许的,刘波的行为不违反运动规则,不存在过错,不属侵权行为。此外,学校对原告的伤害发生没有过错,在本案中不承担赔偿责任。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由当事人刘波及原告张为依照公平原则的规定来分担损害后果。
案例27:特异体质安全
这是在南京市某中学发生的一起事故。下午课外活动时,高一学生在大操场踢足球,学生王某踢得高兴,接一高球时,跳了起来,一不小心却跌倒了,后脑勺着地。同学把他扶起来,未见有明显外伤,王某也没在意,休息一会儿又接着踢直至下课。
放学时,王某感到头晕,就打车回家了。到家后更感到头晕,便叫表哥给他吃一点药,又怕父母说他,特别嘱咐表哥不要告诉其父母。第二天,他仍到校上课,也没和同学说起头晕,下午有体育课,他又和同学一起踢球,踢着踢着,晕得更厉害了,此时老师才知道王某头一天摔倒的事,即将他送至附近医院,后又转至脑科医院,发现王某脑中积血很多,一面抢救,一面通知家长,但最后王某不幸死于脑积血并发症。
愿全县学校、教育工作者、师生、家长幸福如意、平安和谐!
工作要求:请各学校自行下载后付印,要求每班一册,要布置教师利用安全教育课、班会课组织学生学习。 学生安全警示教育案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