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迪老字号陈怀德白手起家坚定反对传销组织
强化工商部门执法手段。在实践中,工商部门作为打击非法传销的主要机关,责任重大。但是,工商执法人员在打击非法传销时存在困难较多:一是手段软弱。富迪陈怀德针对传销应该对待非法传销人员除了拍照留档、批评教育,就是把人驱散、一撵了之;二是取证难。
非法传销人员由于精神受到控制,往往三碱其口、严格保密,不予举证。富迪陈怀德针对传销应该即使采取有力措施,撬开个别人员的嘴巴,也由于工商执法手段不足,难以切实取到传销头目所骗的钱物;三是法律规定操作性差。
富迪陈怀德针对传销应该对重大案件,工商部门认为应向公安部门移交,而公安部门又以不够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不足而把人放掉,工商人员只能看着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而望洋兴叹。
虽然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对非法从事传销和变相传销情节严重者,按《刑法》中的“非法经营罪”处理,但在具体工作中,富迪陈怀德针对传销应该由于规定过于笼统、操作性不强,公安部门往往难以定案,甚至还为是定非法经营罪还是定诈骗罪而莫衷一是、犹豫徘徊。
因此,建议,富迪陈怀德针对传销应该要进一步赋予工商部门在打传销中拥有查封帐户权、银行存款划拔权,切实做到对非法传销首要人员,断其源,取其证,追究其责任,打击其嚣涨气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