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市攻李启红相片 原中山市长李启红被控受贿50万
其中为梁松枝担任中共中山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直机关工委书记等职务提供帮助,收受梁松枝贿送的现金港币40万元;另一笔贿款来自广东省中山丝绸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财新网】(记者 贺信)除涉嫌内幕交易外,李启红同时涉嫌两次受贿合计50万元。4月6日上午,原中山市长李启红在广州市中级法院出庭受审。
李启红在2010年5月29日被纪检监察机关“双规”后,即对受贿情况有供述。检方起诉书等司法文件描述说,2006至2010年,时任中共中山市委副书记、中山市长的李启红,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为梁松枝担任中共中山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直机关工委书记等职务提供帮助。
李启红还接受梁松枝请托,指示中山市教育局为梁松枝的子女等人解决入学问题。之后李启红在家中共收受梁松枝贿送的现金港币40万元。
另一笔贿款来自广东省中山丝绸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董事长关天计因公司受到海关行政处罚,请李启红出面协调。之后,李出面商请拱北海关副巡视员兼中山海关党委副书记梁建华,为该公司申请双A信用级别事项给予支持。2009年9月,李启红在家中收受关天计贿送的人民币10万元。
案发以后,李启红退缴的受贿犯罪所得赃款港币40万元和人民币10万元。
知情人士介绍说,李启红主动供述了受贿行为,力求组织上宽大处理。她在“双规”期间被关押在广东省纪委东莞办案点,由于主动配合调查且态度较好,李启红还得以与其当时正在香港读书的女儿见面。
另有不愿具名的官员透露说,李启红失去自由后,在案情之外仍然颇有沟通交流欲望,然而在纪委“双规”期间,无论李启红说什么,看押人员都不接话。这与李启红换押到看守所之后的境遇形成鲜明对比。在看守所,有其他在押人员和李启红聊天,她本人亦参加劳动,“自我感觉比‘双规’期间好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