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一彪是副部长吗 副部长分工是国家机密吗?
申请公开各部副部长的分工职责遭拒,清华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李燕9日向北京市一中院递交了三份起诉书,对国土资源部、教育部及科技部提起行政诉讼,目前还在等待立案。(9月15日《新京报》)
新闻甫出,可谓是一石激起千层浪。从网上大量的跟贴留言来看,鼓掌的、调侃的、讽刺的、漫骂的等等,真是应有尽有。比如这则网友的留言就很耐人寻味并颇受网友好评。便是:副职一般负责以下几项工作:学习、传达文件;领掌;落实正职指示;陪同视察;挡酒;顶罪;等待正职犯事。
但说实话,大量的网友跟贴留言,除了留下“一地鸡毛”,除了博得网友一笑,除了表明一下围观者的态度,对解决类似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问题基本上没有任何帮助。在笔者看来,国土资源部、教育部和科技部之所以拒绝向李燕透露各部副部长的分工职责情况,并非这些国家部委相关人员不清楚有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拒绝向公民公开政府官员相关信息侵犯了公民的知情权。
而是如果权力运作一旦彻底公开化、阳光化,那么,诸如暗箱操作、潜规则等等立马就褪除了漂亮的糖衣和失去了生存的根基。因此,为权力自身利益计,为有利于维护权力的权威计,有时即便是冒着极大的政治风险,一些权力机关也在所不惜,甚至“躲进小楼成一统,管它冬夏与春秋”。
而如果我们只要稍具政治学和历史学常识的话,就会发现,这种过度保密与权力运作神秘化模式,早在解放前后就形成了。惜乎,官本位仍根深蒂固以及政治改革滞后,因此,虽然现在改革开放已30多年了,虽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实施经年,但过度保密与权力运作神秘化仍像臭豆腐一样于民间“闻起来臭”,但于某些官方“吃起来香”。
实际上,仅《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后,岂止是李燕申请公开各部副部长的分工职责遭拒,在此之前,类似的情形不是偶有所闻么?典型的有,河南南阳小伙王清,于2008年12月30日向南阳市181个行政部门提交了7项政府信息公开书面申请,其中共性问题为“三公”消费问题。
据王清介绍,一些单位收到申请后将其当成了间谍,自己家门口也时常有些陌生人打探他的消息。
随后,面对政府的回复,王清称很不爽,因为回复内容无实质性可言。(2009年8月3日《四川在线》),相比之下,李燕的遭遇显然比王清好多了,至少还没有听说有那个国家部委将其当作“间谍”。况且就级别而论,国家有关部委的级别显然比南阳市相关政府行政部门的要高得多。
但话又不得不说回来,无论是国家部委也好,还是地方政府也罢,都没有向公民过度保密政府信息的权力,只有向公民公开一切信息的义务。除非涉及到国家机密。这既是打造阳光政府、责任政府、法制政府的要求,也是改革开放的题中应有之意,更是一种大势所趋。
而具体到公开各部副部长的职能分工问题,显然不属于国家机密,而属于向公民公开的内容。更重要的是,正如学行政法的李燕所言:“副部长这么重要的官员,他们的职权分工是最基本的信息,如果连这都不知道,如何行使公民的监督权?”
频发的官员贪腐案件,使人们更加深刻的认识到政府信息透明(包括官员分工职责和官员财产公开透明等)、政务公开,以及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的极端重要性。但现在需要问的一个问题是,所有的这一切需要在什么样的基础上才有可能?显然是建立起一种科学、规范的信息透明和权力监督的常规性机制。
而在这个理想没有实现之前,显然是寄希望于类似李燕这般不惧权威、坚持真理并具有强烈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的公民多一点再多一点。只有大家都充分意识到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宪法赋于自己的权利与义务,那么,希望权力运作神秘化这个怪胎不再一而再再而三出来祸害党、国和人民才有可能。
仅从这点来看,李燕向北京市一中院递交了三份起诉书,对国土资源部、教育部及科技部提起行政诉讼,无疑是好样的,其具有的强烈的公民意识和法制意识,亦无疑值得所有国人学习。
戈海 :请揭开“副职领导”的神秘面纱
申请公开各部副部长的分工职责遭拒,清华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李燕9日向市一中院递交了三份起诉书,对国土资源部、教育部及科技部提起行政诉讼,目前还在等待立案。(9月15日《新京报》)
坦率地说,不仅一些领导的职责公众不甚清楚,即便一些常常出现在新闻报道中的政府部门,公众也难以理清他们的职责所在。比如,日前有消息称对于全国大面积的“鱼精蛋白”(心脏病手术的必用药)缺货,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称,牵扯到药品断货的事情应该是国家食药监管局负责。但2008年国务院下发文件指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归卫生部管理。对此,公众和舆论又该如何理解?
当前政府信息透明制度的建立已成为社会共识,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也已经明确该公开的范围,而副部长的职责明显不在保密行列。不过,受传统官场等级制度的影响,以往的意识当中认为“一把手”负责一切事物,因而许多权益受损的人通常更愿意到“一把手”跟前申诉。
在实际操作中,“一把手”面面俱到显然不可能,而更具体的工作自然会落到副职领导身上。这也就是为何在一些事故处理中,往往看见被查或被免职撤职的是副职领导,而非一把手的缘故。
因此,公开副职领导的具体工作就成为信息公开制度中不可缺少的环节。而目前,突出的问题就在于公众很难了解各副职领导的职责如何。诚然有些新闻报道中有所表述,然而那种表述极为碎片化、单一化,要全面了解还需要彻底地公开。
须知,这些负责具体职务的副职领导并非只是在官职名称前加了一个“副”字,而是在决策执行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用比喻来说,船长就是一把手,但具体负责操作以及准确定位、负责船能顺利航行的是那些把守各个岗位的负责人。
从监督的角度来说,了解副职领导的职责所在是公众的知情权决定的,而明晰了副职领导的职责公众才能更好监督政府部门的政策执行力度,步步紧跟权力执行者的步伐,让其完全暴露在阳光底下。遗憾的是,一些部门对领导职责讳莫高深,将之作为国家秘密来对待,致使公众的监督想要找个负责人都找不到,进而更加关注“一把手”,如此一来,又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一把手的权威,造成权力集中而破坏了法制规则。
因为根据现代政治规则,各部门都应该各司其职,公众表达利益诉求必然有专门的接收渠道。
问题是掩盖在“一把手”光辉下、成为部门秘密的副职领导的职责,可以轻而易举避过公众视线,而“一把手”又不可能时时去接受民意,结果便是民意不可上达,或者呈间歇性井喷之状。
所以,各个部门必须撤去神秘面纱,领导应该把最真实的职责展现出来。但需要明确的是,透明不能是那种表面上公开,实际上让公众看得云山雾绕的透明。因此,公开还要少一些套话、无用的话,少一些文字游戏,应该用最简洁明晰的语言把自己有什么职责说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