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标好人凉茶 好人凉茶难平安 陈光标这次玩饮料搞“砸了”!
2013年,自诩“中国首善”的陈光标以法人名义注册了陈光标绿色食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注销),并在糖酒会上推出了好人凉茶、暖茶产品,并冠以慈善凉茶的概念。
但在这慈善凉茶的背后,却是经销商入行需20万的准入条件,而且销量一直极低,由于绿色食品公司已经注销,和许多经销商的费用问题仍然没有解决,惹恼了不少经销商拿起了法律武器维权。
好人凉茶市场难行
事实上,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好人凉茶就不再被业内看好。“曾经我们最开始进了一些货后,我们就没补货了,确实不好卖。”重庆一家位于大溪沟的副食店老板对记者表示,凉茶在近年来成为夏季饮料销售的主力,但2013年新上市的“标哥”好人凉茶,销量却并不好。
该老板透露,由于属于前期铺货阶段,好人凉茶采取“进一件货送一件货”的形式,而零售价格也为4元。她坦言,从第一次进货到现在,她卖了不到一半。
同样在渝北区龙溪镇的一家小超市里,老板也无奈地表示:当时这款凉茶不好“走”。他尝试着降价,“实际上厂家也没说卖多少钱,我们标价4元也是依据其他凉茶的价格来做的。”他说,如果实在卖不走,自己准备拿回家喝了算了,因为就他看来,每种凉茶的味道都差不多,普通人很难尝出不同来。对于不好卖的原因,他总结是因为对“陈光标这个人做的事褒贬不一。”
在东北,辽宁本溪市的经销商陈芳(化名)两年前曾经从佛山厂家批发了价值20万元的好人牌饮料。为了打开市场,她随后在淘宝网上注册了一家名为"幸福杂货铺"的网店推销此产品。据网店价格显示,310ml的罐装陈光标好人系列凉茶售价为3.9元,而暖茶系列姜糖饮料为5元。然而,该产品在网上的销售量为零。"因为刚刚上市不久,还没有什么销量。"
据陈芳介绍,经销商从厂家拿货时,每箱含24罐的凉茶饮料批发价为65元,单价约2.7元;暖茶系列批发价为79元,单价约3.3元。当时,市面上销量最大的加多宝凉茶和王老吉凉茶,其市场批发价均为3元左右。虽然陈光标凉茶进价比王老吉相差约0.3元,但其卖价却要比其高出0.4元。
面对市场低迷的情况,当时的绿色食品公司对于自己未来的市场倒十分乐观。在其网上的招商广告中明确写道,经销商需"有进货资金和销售渠道",而公司可"承诺严格的区域保护政策,产品低价进货,保证经销商赚钱"。对来前来参加订货会的经销商们,公司也承诺给出"利好":销量50万以上的经销商,公司可在其销售区域内满足一个慈善的愿望,出资一笔钱以该经销商名义完成慈善活动。
甚至在好人凉茶上市时,有媒体问及陈光标运作快销行业经营理念时,他以"努力干好,让人知道,边干边吹"为解释。当问及对于经营团队、经销商、分销商、终端等的渠道将如何建设时,陈光标更是给出惊人的答案。"我只抓产品质量。告诉你明年这个时候我的营业收入是 20个亿,江苏省经销商的协议是5个亿,福建省经销商是3个亿。其它经销商我们还在选择,不是谁想做就能做的。并且我几乎不投入广告。"
好人“不平安” 经销商要打官司
“我是2012年签订‘好人凉茶’销售合同的,当时主要就是冲着陈光标这个人。哪知道进的货90%都卖不出去,最后只能扔掉。这还不算,当初我根据协议打了50万货款,但只拿到17万多元的货。余下来的货也没发,款也没退。”近日,在苏州昆山市经营副食品生意的洪春来向现代快报/ZAKER南京反映,为此他将陈光标、宋坤等8人告上法庭,2015年9月份南京市江宁法院判洪春来胜诉,但直到今天,洪春来一分钱也没有拿到。
洪春来告诉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2012年下半年,绿色食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绿色食品公司)的业务员找到他,提出他可以负责昆山市陈光标好人凉茶、暖茶系列产品的经销。当时,陈光标在各种场大力推销他的好人凉茶产品,而且网上关于好人凉茶的报道铺天盖地。
2012年9月25日,洪春来与绿色食品公司签订了合同,合同约定,绿色食品公司授权洪春来的副食品配销店为昆山全渠道好人系列茶饮料产品经销商。同年9月、11月,洪春来向绿色食品公司汇款50万,之后绿色食品公司发货17万多元。余下的32万多元,至今也没有要回来。
“最后卖出去的几乎可以忽略不计,90%的货都扔掉了。”洪春来说,虽然好人凉茶知名度挺高,但市场并不认可,好人凉茶保质期是一年,保质期到了,大部分货只能倒掉。
记者拿到了5份由南京江宁法院做出的民事判决书,原告都是陈光标好人凉茶系列饮品的经销商,包括洪春来、路磊等人,被告则是包括陈光标在内的8个人,分别是宋坤、陈春华、陈光标、王涛、陈培、王素英、王紫英、李霞。经销商们请求法院判令宋坤、陈春华、陈光标、王涛赔偿经济损失34万多元及逾期利息,陈培、王素英、王紫英、李霞对上述债务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在判决书中,被告陈光标辩称,绿色食品公司已依法注销,该公司已将好人凉茶、暖茶系列项目全部交由陈光标饮品(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饮品公司)负责,所以应当由饮品公司承担责任。
洪春来、路磊等江苏地区的5家经销商,本来准备将绿色食品公司告上法庭,但由于该公司已经注销,他们只能将包括陈光标在内的股东及王向平、陈服的法定继承人列为被告。经销商将陈光标等8人列为被告,法院予以支持。2015年9月份,南京市江宁区法院对洪春来、路磊等经销商诉陈光标等人一案做出判决,判决陈光标等8人还清经销商欠款及利息。
洪春来、路磊等人均委托了江苏马健律师事务所叶新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近日,叶新告诉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江宁法院作出判决后,对方并未提出上诉,但半年多时间过去了,经销商们一分钱也没有拿到。宋坤、陈春华等被告都是陈光标的亲戚、朋友,他特地查询了陈光标名下的财产,陈光标名下的房产有10多套,具有还款能力。
叶新代表经销商多次向法院申请执行,但法院表示,陈光标称债务不是他一个人的,他只同意承担一部分债务。对于这个意见,经销商们表示不能接受。而对于其他被告,经销商们称联系不上,无力追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