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春立跳楼自杀 批准渣土受纳场成立徐远安跳楼自杀身亡
深圳公安局官方微博昨日也发布消息称,已对深圳市益相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企业负责人及滑坡事故相关责任人共12人采取了强制措施,深圳警方将配合国务院调查组,对涉嫌违法犯罪人员依法查处。
曾实 广州报道
深圳崩塌事故的调查与追责工作正在进行中,批准涉事渣土受纳场成立的光明新区城管局原局长徐远安在27日(周日)坠楼身亡。
另外,深圳公安局官方微博昨日发布消息称,已对深圳市益相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企业负责人及滑坡事故相关责任人共12人采取了强制措施,下一步,深圳警方将配合国务院调查组,对涉嫌违法犯罪人员依法查处。
据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昨日在官方微博上发布的消息,公安机关27日21时接报,在深圳市南山区某小区有人坠楼,警方赶往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之后,查明坠楼者系自杀身亡,排除他杀,死者身份为光明新区城管局原局长徐某某。
徐远安所在的光明新区是深圳崩塌事故的事发地,他被指有重大的事故责任嫌疑,是被调查的对象之一。
就在徐远安跳楼的当日,中共深圳市委机关报《深圳特区报》通过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事发原因初步断定是临时余泥渣土受纳场违规作业,受纳泥浆漫溢,冲出山体,冲毁房屋,冲进靠近山体的恒泰裕工业园。微博中指出,该受纳场是原光明新区城市管理局局长徐远安等人批准。
这条微博发出后不久被删除。《南方都市报》旗下微信公号"深圳大件事"中,则引述了同样的内容。
20日发生的深圳光明新区崩塌事故造成7人死亡,75人失联,33栋建筑物被掩埋,这起事故已确定是"人为"引发。国务院调查组的调查认定,此次滑坡灾害由受纳场渣土堆填体滑动引起,不是山体滑坡,不属于自然地质灾害,是一起生产安全事故。
事故的追责工作已经开启。在徐远安自杀的一天前,即上周六(26日),深圳召开的国务院深圳光明新区渣土受纳场"12·20"特别重大滑坡事故调查组全体会议上,调查组组长、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焕宁强调,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彻查事故原因,严肃追究责任,给全社会一个负责任的交代。
跳楼身亡的徐远安被指是事故责任人之一。公开资料显示,徐远安在2009年出任深圳市光明新区城市管理局局长,目前已经退休。发生事故的红坳渣土受纳场运营项目,是在徐远安的任内办理了证照,该项目2013年公开招标,招标方是光明新区城管局。
讽刺的是,涉事项目一度被认为帮助解决了当地渣土的处置问题,被视为徐远安任内的重要政绩之一。据新华社报道,光明新区城管局在2014年工作总结中曾经宣称,红坳场为新区重点建设项目余泥渣土的出路提供了有力保障。
徐远安之死,某种程度上令调查与追责工作发生了转折。在发生事故后,涉事责任人与官员疑不胜压力自杀,近年在中国有增加的迹象,天津港今年8月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之后,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行政审批处处长董永存坠楼死亡;去年4月,浙江宁波奉化市一幢居民住宅楼发生坍塌事故后,小区所在的锦屏街道建设管理办副主任何高波自杀身亡。
据《烟台晚报》报道,就在徐远安跳楼的同日凌晨,山东平邑坍塌事故的玉荣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马丛波在矿井下配合救援时,乘人不备跳入井下的佯井溺亡。
责任官员选择自杀,被中国网民批评为"不负责任"、"是懦弱的表现"。有评论认为,事故调查是为了查明事故原因,用法律手段追究责任人,防止以后发生类似悲剧,警示后人不要犯类似的错误,而不是让责任人自杀谢罪,相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工作需更加周密,其中之一是要防止官员畏罪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