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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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重大方针政策,全市经济发展的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加强实施过程中的宏观调控;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作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二)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加强对全市经济运行态势的预测.监测和分析;组织对全市国民经济和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重大方针政策,全市经济发展的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加强实施过程中的宏观调控;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作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加强对全市经济运行态势的预测、监测和分析;组织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政策建议。


(三)研究分析全市财政、金融、保险等运行形势及全社会资金平衡状况;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协调运用财政、信贷、价格等经济杠杆以及市政府直接掌握的经济手段,并通过法规和政策协调、信息指导,保证规划、计划的实施。


(四)组织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方针政策,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以改革开放促发展的建议,协调发展与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重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协调推进城市和区(市)县综合配套改革和各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负责全市政府特许经营权出让管理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管理。

研究提出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及有关重大投资政策,牵头规划全市生产力布局和重大项目布局;安排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资金的使用方向;申报限额以上和审批权限以内的基本建设项目;负责我市政府投资固定资产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以及国家出资的工业(含内贸)、农业、水利、交通、铁路、民航、信息产业等行业和产业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等综合管理;负责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核准管理,搞好对非政府投资固定资产项目的指导和服务;组织发布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信息,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的投资方向,参与全市固定资产市场监管。


(六)负责全市重点项目的管理。研究提出全市重点项目名单及其年度投资计划,负责重点项目全过程协调管理和监督考核,负责建立全市重大项目储备库,研究提出加强重点项目管理服务的政策措施。


(七)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控工作;提出全市工商领域外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负责权限以内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核准工作,审核和转报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重大基本建设项目。


(八)制定、贯彻落实重大项目稽察的政策措施,组织和管理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工作。
(九)研究分析全市经济结构的状况,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的建议,拟订促进全市多种经济成分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全市重要经济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综合协调产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拟订全市交通发展战略;研究提出全市高技术产业战略和发展规划,推进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负责全市经济动员工作。


(十)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全市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规划,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建议。
(十一)研究、指导和促进全市市场体系的建立,制定市内重要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的发展规划、总体布局和重大调控政策;牵头提出促进全市内外贸易发展的方针政策,负责编制第三产业发展规划,制定第三产业发展引导政策。

研究分析市内外市场状况,负责编制重要商品的供需总量平衡计划和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管理粮食等重要商品的市级储备工作;负责粮食、棉花等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的实施。
(十二)研究拟订并协调全市社会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研究提出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汇总编制人力资源开发总体发展规划。


(十三)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问题,研究拟订全市资源开发与利用、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规划,参与组织协调规划的实施;参与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组织协调;做好城市总体规划、国土开发整治保护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衔接工作。


(十四)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五)拟订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行政法规和规章。


(十六)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指定发布招投标公告的媒介;负责依法制定招标、投标有关规则;负责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准;按照职责权限对国家、省、市重大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组织对招投标活动的执法检查。


(十七)归口管理市物价局,监控全市物价总水平。
(十八)归口管理粮食局,指导和协调粮食综合平衡与宏观调控。
(十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组***、主任 付 毅
党组副***、副主任 张学爱
党组成员、副主任 舒 刚
党组成员、副主任 张晓雪
党组成员、副主任 高 翔
党组成员、副主任 宋剑锋
党组成员、副主任 张光荣
党组成员、副主任 陈绍充
党组成员、副主任 陈志勇
副主任 张新宇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 冉桂远(女)
巡视员 罗大常
副巡视员 李 莉(女)
副巡视员 王志坤
副巡视员 孙廷云
副巡视员 祝小文(女)

负责目标、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后勤、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

政策法规处(挂成都市人民政府特许经营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政策法规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特许经营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发展规划处(挂成都市实施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提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做好城市总体规划、国土开发整治保护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工作;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衔接、平衡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相关规划和重大政策;提出推进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负责编制全市功能区规划;承担发展改革试点小城镇和国内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等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开发区规划、政策的制定;承担市实施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综合分析研究宏观经济形势,进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组织编制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研究提出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主要目标;提出宏观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组织重大经济问题的调研和协调;组织发布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信息,负责重大信息的组织发布工作。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指导、协调推进市及区(市)县综合配套改革和各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

研究全市工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研究、协调金市工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战略;负责统筹工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审核、转报国家、省工业和高技术产业基地及重大专项建设项目,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科技基础设施、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关键产业技术开发等重大项目;指导协调自主创新体系发展,牵头组织申报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国家工程实验室并负责建设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工业基本建设企业投资项目和高技术企业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指导、审核及转报工作。

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编制固定资产投资年度指导性计划;研究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拟订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政策措施,完善企业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除外)核准、备案管理办法;研究提出市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的安排建议;参与编制有关行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房地产投资调控政策及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负责审核、转报使用国家、省财政性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按规定权限负责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政策性住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的前期工作指导、审核及转报工作;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发展;承担市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评审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拟订重点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项目储备;提出加强重点项目全过程管理的政策措施;监督检查重点项目计划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重点项目实施工作,协调重点项目建设、管理、要素支持和资源配置中的相关事宜;参与重点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的审批、核准、备案、审查等工作;汇总并发布市重点项目进展情况;指导区(市)县重点项目储备、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招标投标(比选)活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依法制定全市招标投标有关规则,按规定核准项目招标事项,统筹协调招标投标平台的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招标投标领域中介机构,监督检查全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市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研究财政、金融等运行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参与研究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联系指导市级投融资平台项目投资工作;提出政府主导重大项目资金平衡的意见;按规定权限负责对财税、金融方面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指导、审核和转报工作;申报和安排财政性基本建设贴息资金;负责全市企业(公司)债券发行审核、转报和监管;负责创业(股权)投资企业的备案、年检和监管,研究提出推进全市创业(股权)投资发展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修订外资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意见;组织申报借用国外贷款备选项目,指导和协调国外贷款项目实施;按规定权限负责外商投资项目、国外贷款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指导、审核和转报工作;负责国外贷款项目和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的相关税收减免转报工作。

研究提出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农村经济、生态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和气象等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分析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现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市农业、林业、水利和气象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并审核、转报和安排使用财政性资金重大项目,监督检查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按规定权限负责农林水利类企业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指导、审核和转报工作;承担市以工代赈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统筹交通发展规划、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行状况,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协调交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交通(含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战略、改革方案及有关政策建议;按规定权限负责交通、邮政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指导、审核和转报工作;负责交通类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或转报工作;承担市铁路建设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挂成都市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参与编制并协调实施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发展;按规定权限负责环境保护领域项目的前期工作指导、审核及转报工作;负责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节能评估和审查;承担市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分析市内外市场和对外贸易运行情况,研究提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建议;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棉花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市级储备工作;统筹推进服务业发展,综合分析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按规定权限负责流通、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及服务业项目的前期工作指导、审核及转报工作;协调解决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研究分析社会发展形势,综合协调社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协调平衡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旅游、民政、社会管理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负责政府投资的社会事业建设项目的管理,做好非政府投资的社会事业建设项目的指导和服务;按规定权限负责社会事业类企业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指导、审核及转报工作;参与研究全市就业、居民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情况,提出就业规划和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组织拟订和论证相关体制改革方案,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处(挂成都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承担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研究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相关政策;协调地区经济发展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大问题;负责开展城市政府间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的交流合作;牵头负责区域合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负责成都经济区、成渝经济区的合作发展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区(市)县开展区域合作;参与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前期工作指导、审核和转报工作。

价格调控处(挂成都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拟订价格调整改革规划、年度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地方定价目录、价格听证目录和价格成本监审目录,组织价格听证;监督和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指导行业价格自律;承担市场价格分析、预警和组织实施临时价格干预;负责全市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工作,参与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运作和监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价格管理的法规、政策、项目及标准,组织实施对市场调节价药品、医疗器械价格监管;负责重要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管理,协调有关价格争议;承担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组织实施水、电、气、石油等各类资源价格和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境价格、交通运输价格、工业品价格法规和政策;在规定权限内拟订资源价格、环境价格、交通运输价格、工业品价格管理的原则、方法、项目和标准;承担有关价格审核、审批工作,协调有关价格争议;会同市财政局对天然气价格专项调节金进行征收、管理和使用。

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服务收费、公用事业价格、医疗服务价格、中介服务收费、房地产价格、旅游价格的法规和政策;拟订列名管理的公益服务收费、公用事业价格、医疗服务价格、中介服务收费、房地产价格、旅游价格等服务价格;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和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组织实施收费许可证发放和收费年审,依法清理整顿不合理收费,协调有关收费争议。

承办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队伍建设、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全市发展和改革系统人才资源开发利用和人才培训工作。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直属单位的财务检查和审计工作。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务工作,领导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群团组织工作。

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预案、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动员潜力调查;组织协调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方面的工作;组织协调军民两用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以及军工生产线的保留、维护工作;提出经济建设项目平战结合的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项目建设与国民经济动员的结合与衔接;负责全市国民经济动员项目前期工作指导、审核及转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国防战略物资储备计划;管理全市国民经济战略动员经费;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拟订重大建设项目稽察计划;组织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检查和专项稽察;负责稽察特派员的工作联络、协调和服务;负责稽察报告的审核和稽察意见、信息的综合处理;承担稽察工作的综合调研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稽察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