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生海洋 王春生:建设海洋生态文明 打造美丽温馨厦门

2018-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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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近日,国家海洋局印发了<国家海洋局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2015年~2020年),提出了到2020年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等,为推进我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海洋,促进人海和谐,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纲领性文件和指导.近年来,厦门市在国家海洋局的指导下,强化体制机制建设,推进海洋资源节约利用,提升海洋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水平.做强做大海洋经济.加强海洋文化建设,推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开展,为美丽厦门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陆海统筹  建立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机制

近日,国家海洋局印发了《国家海洋局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2015年~2020年),提出了到2020年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等,为推进我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海洋,促进人海和谐,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纲领性文件和指导。

近年来,厦门市在国家海洋局的指导下,强化体制机制建设,推进海洋资源节约利用,提升海洋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水平、做强做大海洋经济、加强海洋文化建设,推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开展,为美丽厦门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陆海统筹  建立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机制 近年来,厦门市先后制定实施了海域使用、海洋环境保护、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中华白海豚保护、海洋经济发展等十多部涉海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划,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海洋立法和海洋规划体系,为厦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和规划基础。

2013年,厦门市获国家海洋局批准成为全国首批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厦门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市长为组长的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领导小组,并设立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推进全市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

我局先后组织编制完成了厦门市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有效地形成了海洋部门牵头,环保、发改、水利、市政、海事、农业等多部门协调配合的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机制。

今年4月,厦门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厦门近岸海域水环境污染治理方案》,该方案贯彻陆海统筹思想,提出了改善厦门近岸海域水质环境的5个目标、4项目重点工作任务和14条具体措施。

海洋、宣传、发改、财政、环保、市政、水利以及6个市辖区等21家参与单位和部门分工协作,共同推动近岸海域水污染治理持续开展。

该项工作已纳入厦门市对各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通过环保责任目标考核机制促进相关工作具体落实。 为适应国家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新要求,厦门市积极推动海洋生态红线划定工作,目前该项工作研究已经完成,并争取纳入全市"多规合一"平台加以贯彻落实。

我局还积极开展简化审批内容、再造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有力促进了厦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保障。 加强海域使用管理  实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 厦门市积极优化海洋空间开发格局,加强海域使用管理,实现海洋资源集约节约利用。

2014年下半年,厦门重新修编了海洋功能区划,优化了海洋空间开发格局,科学划定海洋功能区划,统筹协调社会经济建设对海洋资源利用的需求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促进海洋资源节约利用。

(为进一步深化海域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我市还组织编制了重点海域(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重点岸段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等一系列规划,为集约节约用海奠定了科学基础。

据统计,2014年厦门单位海岸线海洋产业增加值提升到1.81亿元/公里,近海渔业捕捞强度进一步降低,海洋渔业生态逐步恢复,合理配置海域资源得到较好的贯彻执行。

实施海洋生态修复  维护海洋生态系统健康 近年来,我市从岸线、近岸海域、海岛和海洋生态系统等多个维度综合考虑,持续开展全方位的海洋生态修复工作,着力构建大厦门湾良好生态环境。 在岸线方面,着力构建滨海岸线保护与景观提升工程。

在对海岸线利用保护进行统筹规划的基础上,重点开展对受损岸线沙滩和红树林的分区修复工作,目前正在积极推动厦门海沧湾、鼓浪屿生态整治修复。 积极推进近岸红树林滨海湿地重构,新种植的42.

8公顷红树林已形成规模,区域生态景观、净化水质等生态服务功能初步体现。厦门计划再投入1亿元开展二期工程建设,新增红树林面积31.7万平方米,力争2020年全面建成下潭尾红树林湿地公园。

    在近岸海域方面,我市下大力气打开大嶝海堤、钟宅海堤、集杏海堤等,特别是高集海堤的打开,实现了近60年来首次厦门东、西海域水体的自然融通,改善了水动力交换能力。

目前,正抓紧推动马銮湾和东坑湾海域,鳄鱼屿—琼头以及大嶝海域等片区的清淤整治和集美大桥—厦门大桥段集美侧岸线整治工程。 岛屿是厦门珍贵的海洋资源。我市在国内率先出台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划,对单个岛屿制定有针对性的规划和生态修复措施。

同时,我市正在积极打造"串岛游"项目,将8个无居民海岛打造成为海洋生态旅游与科普考察相结合的示范基地,为滨海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注入新活力。 实施增殖放流活动、恢复海洋生态链、维护生物多样性是厦门海洋生态修复的另一项重要工作。

我市不仅加强管辖海域捕捞强度管理控制,而且逐年增加资金,提升增殖放流苗种投放量,增殖放流效果逐渐呈现。同时,还积极开展重大涉海项目海洋生态补偿试点,先后落实海洋工程生态补偿资金1000余万元。

发展海洋经济  大力布局海洋新兴产业 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海洋经济的发展。厦门市委、市政府专门就加快海洋经济发展下发了实施意见,指导全市海洋经济工作开展。

海洋管理部门编制完成了全市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总体实施方案,从规划、产业发展指导目录、配套政策措施、人才保障等方面加强工作,加快培育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

特别是2012年厦门南方海洋研究中心成立以来,在培育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链、推动海洋产业化项目生成、搭建海洋科技成果中试转化平台、构建海洋高科技产业基地、强化海洋经济发展金融支撑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海洋高新产业发展,优化海洋产业结构奠定了基础。

近3年来,厦门市共实施国家海洋经济专项28项,争取国家项目经费3.41亿元。海洋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新增海洋产业公共服务平台9家,厦门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获得国家发改委和国家海洋局批复创建。

推动重点建设滨海旅游项目46项,合计投资总规模为589.6亿元。 加强海洋文化建设  提升公众海洋生态文明意识 厦门高度重视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力度,通过打造海洋文化宣传阵地、举办大型海洋节庆活动、开展海洋主题宣传教育等方式,着力提升市民的海洋生态文明意识。

厦门市建成了全国首个海洋科技展示馆——海峡两岸科技展示馆,形成了国家级、市级两个层次,大、中、小完整学校系统,馆所、企业广泛参与的海洋文化宣传教育阵地全新格局。

通过举办国际海洋周、国际游艇帆船赛等重大海洋节庆活动,吸引公众对海洋的关注;充分利用主题活动日,大力宣传厦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新方法举措、新典型经验、新成效实践;实施海洋科普进校区、进社区、进渔区,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海洋,形成人人关心海洋、爱护海洋的良好社会风尚。

(作者: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王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