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万寿离婚 李万寿离职背后: 跌宕前行的深创投(组图)
阚治东曾在书中写到,他离开深创投赴任南方证券总裁,是因为他有很深的“证券情怀”;而陈玮离开时,公开宣称是“为了个人价值的实现”,陈玮离开时带走了程厚博等七八位高管。
而现任深创投董事长靳海涛而言,也存在着两年之后面临离职的可能性,而靳的离职,则主要是受到国有企业高管退休年龄的硬约束。
和时年50岁的李万寿不同,靳海涛出生于1954年2月,现在是59周岁。深创投的董事长是三年一次换届,上次换届是2012年,他当选时已经是58周岁。
据接近靳海涛人士指出:“他去年当选,已经是深圳国资委为他破例。一般来说,深圳国企到58岁就要退居二线,免得在任上超过60岁。不要说在深圳,连在全国,国企老总都没有超过60岁还没退休。所以,很可能下次换届时,他就得退休。”
靳海涛是恋栈的。他试图抗争这一局面。从2010年开始,深创投的高管,就曾跟深圳国资委多次谈判,其中最核心的内容是,高管希望持有部分股权。深创投高管谈了多次,前后持续两年多,深圳国资委为此走访了深圳、上海等地多家PE机构,了解这些的股权激励机制,却最终不肯许给这些高管“一个未来”。
前述接近靳海涛人士、一位人民币PE基金合伙人,都向记者确认:深创投高管都没有股权;深创投目前的激励机制,以项目为主,一个被投项目退出套现后,项目团队一共可以分得项目净利润的2%:即如果一个项目投入1000万,最终以4000万退出,则这个项目团队可以分到60万。项目团队内部的分配,则根据投资时约定的比例分。此外,深创投允许项目团队用自己的钱跟投。
他们强调:此前报道的“深创投将每年净利润的8%分给员工”并没兑现,能确定的激励是项目利润的2%。所以,深创投的“诸侯”们,如华北大区总经理刘纲,负责投项目,可以与项目团队从2%中分奖金。但董事长靳海涛、原总经理李万寿、其他总部高管,反而没有这些激励,“不过他们的工资挺高的。”
前述接近靳海涛人士分析,深圳国资委不肯给深创投高管股权,理由很简单:“深创投现在做得好,资产规模庞大,政府不会轻易给。靳总的位置,很多人等着,这到底还是个好职位。”
前述人民币基金合伙人认为,如果两年之后靳海涛离职,可能会对深创投有很不好的影响,“靳海涛虽然没有公司的股权激励,但他非常有激情,我都不理解他为什么那么努力工作。深创投是分公司去看项目,放到总部上投委会,如果不是靳海涛懂业务,又那么努力的管着整个盘子;换个人来当老总,可能深创投就会变得平庸了。”
“跛足”深创投的商业模式
深创投的激励机制,与PE基金的通行做法大不相同。
国外成熟的PE基金中,管理人GP团队,按“2 20”的规则拿管理费,即每年2%的管理费,支付日常运作费;基金到期后,业绩达到实现的约定,则可以从整个基金的利润中分走20%(即“carry”)。GP团队共同持有基金管理公司的股份,出资人LP平时不得随意干涉GP团队的投资行为。
这样的机制设定,就是为了将GP管理人的利益,紧紧地跟LP出资人绑在一起,让GP管理人最大化的为整个基金的利益考虑,最大化LP出资人的利益,避免道德风险,投到他认为能获得最好回报的项目。
本质上,一家PE基金,就是一群有能力的“人”的集合,LP出资人投一只基金,就是选择投资这只基金的GP管理人。所以,激励机制如此薄弱的深创投,某种程度上是“跛足”的。
那么,为何深创投还能跻身本土PE机构中的第一梯队?
一家知名PE机构合伙人私下分析:“深创投跟各地政府的关系很深,它们旗下的分公司,很多募资时就开始拿政府引导基金,这决定了它的项目源充足,它们的渠道能覆盖大部分优质项目;地方分公司负责人中不乏优秀的,他们懂投资,自然能屡屡投到优质项目。但他们跟地方政府关系太近,也可能投地方政府希望它们投,而实际上没那么好的项目。”
国内PE机构,目前在评价各PE机构优劣时,最为常见的指标,就是某只基金、某个人,退出哪些项目,换言之,就是“你投的什么项目上市了”。深创投投资的项目很多,所以有很高概率投到项目。深创投的激励机制中,对员工是“项目驱动”型,且深创投的项目覆盖能力,足以保障其投到一些优秀的项目。但深创投各分公司的具体回报如何,则不得而知。
有深创投内部人士私下向记者承认,深创投京沪深这些创投发达的地区,分公司的业绩颇好;但其他非发达地区,分公司的业绩就弱一些。
前述接近靳海涛人士指出,到了PE全行业过冬的今天,深创投的激励机制问题更会被搁置。“以前员工会不满只有2%的激励,但现在整个行业都不好,这种不满就淡了。”
激励机制:国有PE难题
前文所述“2 20”的管理费用,在人民币PE基金中,也得到了较好的执行,而被认为是行业惯例。
但是,一切非基金的PE机构中,这就不是惯例。所谓PE基金,其最重要的组成是GP管理人和LP出资人,是GP向LP募资,然后组成一只基金;基金如何运作、给多少管理费,都是GP和LP在签订合约时就已约定好。
而非基金的PE机构,出资人往往是一个大公司,有一笔钱需要进行PE投资,这笔钱可以全是它们自有,也可以是部分自有,然后他们找到一个团队,或者专门成立一家公司,来管理这笔钱。典型如券商直投子公司,就是一个PE机构,但不是PE基金。在这样的公司里,出资人和管理人,不是平等的关系,而是上下级关系。所以,管理人的投资决策更不自主,拿到的报酬也更少。
由于中国有很多的国有公司,都设立,或参与管理了PE机构,所以中国的国有PE的激励机制问题,更显得不是个例,而是通行问题。
去年,券商被获准募集直投子基金,多家券商直投老总接受采访时,都曾提过,团队可以有市场化一些的激励。
而与深创投同处深圳、同为国有体制,也同列本土PE机构第一梯队的达晨创投,或能给深创投起到最大的借鉴意义。
一年前的清明假期,达晨创投合伙人晏小平离职,跳槽去鼎晖创投。当时业界传闻,鼎晖创投开出500万元人民币的年薪,晏小平为此放弃了他在达晨创投投资多个项目未来将获得的分成。
达晨创投的机制与深创投不太一样,它们2008年以后成立的基金,都是合伙制基金,按照通行的“2 20”来拿管理费用。
但是,公开资料显示,达晨创投管理公司的股权,却不是其GP管理团队持有100%,而是大部分由达晨创投母公司电广传媒持有,刘昼、肖冰、邵红霞等合伙人加起来,不过持有管理公司25%的股权。
如果GP管理人基金到期后,进行利润分成时,严格按照管理公司的股权比例分,则意味着达晨创投的团队只能分到5%的carry,而纯市场化基金的GP管理人可以分到20%。
但鼎晖创投,是严格的按照“2 20”原则来进行利润分成。
后来,据接近达晨创投的人士私下告诉记者,达晨创投团队在分carry时,并不绝对按照管理公司的股权比例来分,但的确也拿不到20%;此外,晏小平的离开,确实跟他在达晨创投分到的carry太低有关。
达晨创投一位合伙人私下说,“国有企业的制度摆在那,我们不可能像市场化PE基金一样,目前的局面我挺满意。至少我是股东,不会有退休这个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