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张长水 镇安县永乐镇政府在黄金地段建豪宅?
本报讯记者雷鸣发展社区建设,本来是无可厚非的事,可是我省镇安县永乐镇在改建社区办公楼时,镇政府为解决个别领导的住房问题,竟在处于黄金地段的社区办公楼旁加盖了一栋12户的住宅楼,在群众中产生不良影响。就这一问题记者10月12日在镇安县做了实地采访。
永乐镇党委书记王忠毅、镇长邢光阳介绍,今年7月,镇政府规划将原南新街老办公楼改造为社区活动中心并得到县发展计划局的批准。在镇安县发展计划局2003年109号文件中写着,同意永乐镇政府建社区6层办公楼,办公楼占地200平方米,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住宅楼占地480平方米,建筑面积2880平方米。
在永乐镇政府所有的申请、立项和批复的文件中标题都是申请建设社区办公楼,但实际操作中,不难看出,住宅楼的面积大出办公楼面积一倍还多。
国家对政府办公用地和居民住宅用地是有严格区别的,但在永乐镇政府,记者一直未能见到城建局关于住宅楼用地的规划审批手续。该镇领导强调,这些手续他们在活动中。一位知情群众气愤地说:就因为个别镇领导要解决住房,在社区的办公楼旁建每套超过200平方米的住宅房,还不办土地使用手续。对于科级干部,这分明是在建豪宅。
就在记者采访的当天下午,该县一位主管领导责令该楼暂时停工。永乐镇镇长邢光阳向记者表示:停工就停工,撂它一两年再说。这样的例子我们县多得很,最后还得盖。记者不解地问:这一两年的损失谁来负责?邢镇长称:谁告状谁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