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锦松身家逾亿 伏明霞年入千万
曾在银行界任职高层的梁锦松当时年薪达二千三百万元,现职香港财政司司长亦有年薪近二百五十万元,身家估计逾亿元,难怪他离婚后被誉为「钻石王老五」。北京定居的伏明霞则挟三届奥运金牌得主及「跳水王后」美誉,得到广告商垂青,去年接拍多个护肤品及饮品广告,收入接近千万元。
据东方日报3月24日报道,梁锦松去年五月加入港政府时,申报在新加坡、内地、美国及香港等地均有物业,共有七个单位、三间写字楼及一间屋。其实,阿松与前妻谭淑芬共同拥有四间私人公司及两个共值三千万元的浅水湾豪宅,其中面积二千四百平方尺的浅水湾道南山别墅,曾有人在二000年出价二千三百万元购买,不过业主不肯割爱。有报道指阿松给予分居的妻子赡养费亦以千万元计。
至于在内地湖北武汉出生的廿三岁伏明霞,生活水平如一般内地家庭一样,在奥运跳水项目中连续三届夺金后,随名气而来,亦渐有利。她获得数以百万计的奖金及奖品后,伏家生活得到改善,不过,因获赠的冠军楼位于交通不便的地区,伏家仍住在明霞父亲的员工宿舍三房两厅单位内。近年商品多邀中国体坛明星拍广告,大收宣传之效,明霞亦成为多个产品的代言人,赚取近千万元收入,她希望买楼给家人。有指她是全国收入最高的体育明星,力压体操界的刘璇及足球界的杨晨、范志毅,但她并不认同自己最高收入。(注:本文于2002年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