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前纪委书记腐败案将开审
本报广州讯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湖南郴州前纪委书记曾锦春腐败案23日将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此次公诉中起诉书指控曾锦春犯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历不明罪,涉嫌受贿金额总计3152.25万元,另有960.75万元财产来历不明。约4000万元计为红包礼金、投资收益未写入起诉书。
2006年12月,据新华社报道,“7·19”专案组初步查明,曾锦春涉案金额高达近8000万,其中曾的情妇邝莉娥名下被查封1600万元;另外,曾锦春的女婿、郴州市宜章县公安局原局长雷军家产逾1000万元,涉嫌贿赂金额约700万元。曾锦春因涉案金额之巨而被称为“中国第一贪纪委书记”。
2005年4月14日,郴州原副市长雷渊利在家被省纪委专案组宣布“双规”。日后,正是由于雷的举报,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东窗事发,并由此引发郴州官场系列地震。
2005年4月1日,郴州境内的桂阳县荷叶镇贵达煤矿发生一起矿难,20人遇难,湖南省安监部门界定贵达煤矿属于非法煤矿,按照省市“六个不留”的原则,全部炸毁。
贵达煤矿丰富的储量被郴州市一个名叫黄江武的私人老板看在眼里,黄曾多次在公共场合称曾锦春为“干爹”。检方的起诉书详细记载了他们之间的权钱交易:2005年7月,曾锦春向郴州市政府负责人、时任郴州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的杨秀善打招呼,为办理黄江武参股的荷叶镇贵达煤矿采矿许可证提供帮助。为此,曾锦春收受黄江武经手所送10万元。
凭借曾的后台,黄江武进入贵达煤矿,并与曾涉嫌持猎枪打伤20余名村民案件的主要犯罪嫌疑人肖兴旺联合办矿。肖纠集同案犯罪嫌疑人兰星等人组织30多人的护矿队与政府抗衡,曾3次使用暴力阻碍矿山专项整治行动,致使整治工作停滞。2005年9月,按照桂阳县委会议要求,39岁的桂阳县公安局副局长赵德忠接手侦办此案,在集中搜捕过程中,抓获犯罪人员14名,但由于内部人员报信,肖兴旺逃脱。
曾锦春案的检方起诉书这样表述:2005年10月,贵达矿井的矿工因妨害公务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该矿股东黄江武、肖兴旺商量报复桂阳县公安局副局长赵德忠。为此,黄江武到曾锦春办公室送给曾8万元,请求曾锦春查处赵德忠。曾锦春接受黄江武的请托后,两次安排市纪委查处赵德忠。
2005年11月,肖兴旺被列为桂阳、北湖边界整治督捕逃犯,为抓获肖兴旺,经郴州市公安局同意,桂阳县公安局对肖采取了技术侦查手段,对肖的行踪进行监控。在一次监控中,肖兴旺和黄江武的对话,让赵德忠意外获取了肖兴旺等人密谋陷害他的情况。黄江武在电话里说:“赵德忠这样不给面子,非把他整倒不可。我已经跟干爹说好了,拿出80个点(暗语:一个点为一万元),搞掉他。”
黄江武表示,曾锦春叫他找4个人,在不同的地方给郴州市纪委写举报信,市纪委马上对赵德忠下手。随即,黄江武给曾被赵德忠抓获的原桂阳县公安局副局长尹某打电话,让他写检举材料。赵德忠立即向郴州市政法委书记赵立民汇报,桂阳县委领导也找到时任市委书记的李大伦汇报了情况。
案发后,肖兴旺一直就在荷叶地区活动,桂阳县公安局一位主管副局长甚至将警车借给他开。2005年11月22日,在动用了武装警察力量并在郴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的配合下,肖兴旺落网。犯罪嫌疑人刚押解到桂阳境内,就有5辆车到桂阳党校抢人,一场混战最终被武警战士制止。在肖被关押后的第8天,郴州市纪委派人到桂阳县公安局调阅了全部案卷材料,要求桂阳县公安局把全部案卷复印给他们。并认为公安机关刑讯逼供,要求办案民警写说明。
起诉书认定:2005年11月,曾锦春接受黄江武的请托,分别向桂阳县委负责人、桂阳县公安局负责人打招呼,要求对贵达煤矿股东肖兴旺涉嫌聚众斗殴一案从轻处理。为此,曾锦春于2005年11月在办公室收受黄江武18万元。
赵德忠感到事态严重,2005年11月28日,他在给省公安厅的求援信中告知了这一情况。湖南省公安厅厅长李江在信件上批示:彻底捣毁,并派湖南省公安厅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周文等人进入桂阳调查。
2006年3月6日,桂阳县公安局决定起诉肖兴旺。第二天,赵德忠便被郴州市纪委的办案人员双规。此时,他已经将一封《关于曾锦春收受贿赂打击报复情况说明》的信件发出去。第二天,2006年3月15日,赵德忠被释放。2006年7月7日,赵德忠再一次被郴州市纪委双规。
曾锦春曾经3次被湖南省纪委立案调查,自称“告不倒、查不倒、管不倒”,还“独创”出利用职权进行“双规”和“挂牌保护”敛财。此时对曾锦春的举报已达到了白热化程度。
湖南省纪委调查组于2006年8月10日请省公安厅配合,利用黄江武参与聚众赌博之机将其抓获。经过艰苦交锋,黄初步交待了其请托曾锦春帮忙办理采矿证、干预公安办案和从看守所捞人,与曾锦春密谋打击报复赵德忠,并向曾行贿37万元人民币。
黄江武被抓,专案组截获其借给曾锦春200万元在张家界镍钼矿投资的问题,为拓展线索渠道提供了条件。
2006年9月19日下午,曾锦春被湖南省纪委“7·19”专案组实施控制。2006年12月1日曾锦春被长沙市公安局刑事拘留,12月14日被逮捕。
郴州市纪委一位负责人说,现年61岁的曾锦春最近几年的主要心思都放在玩弄权术、谋取私利上去了。机关内部管理,他基本上不过问,甚至一直没弄清楚各位常委具体分管什么工作。曾锦春对自己的家人、亲属管教不严,甚至放纵他们插手工作。在郴州,凡是他的家人以及能与他搭上关系的人都很牛气。据说,曾在任期间光提拔亲戚就达40余名。
起诉书显示,曾锦春为了给自己行贿的老板办事,在各级各部门打招呼批条子,通常畅通无阻。对于揭发过他的人,曾锦春采用双规手段,仅2001年至2002年就非法拘禁干部群众30多人。一位官员说,“在郴州,曾锦春说立案就立案,说双规就双规,说放人就放人。他的做法基本上是把立案、双规直接批示在举报信上或口头交待办案人员。” 龙志 X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