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玛窦论文 论理学利玛窦与理学大学毕业论文格式

2017-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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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摘要:利玛窦在<天主实义>中指责理学背离了先秦儒学的有神论传统,并宣称该传统与基督教是一致的.然而,利玛窦的这两个论断都站不住脚.实际上,以朱熹为代表的许多宋明儒者们仍忠实于西周以来的有神论上帝观.这种儒学的上帝观与基督教的上帝观是截然不同的:其一,儒学的上帝是内在于世界之中的;其二,儒学的上帝是服从于天理的,从而在逻辑上处于次级的地位.利玛窦的失败凸显出儒耶上帝观之间的巨大差异,真正深层面的儒耶对话恐怕只能产生于儒学与非正统的基督教神学之间.关键词:上帝;天理;内在;外在 16世纪的意大利耶

摘要:利玛窦在《天主实义》中指责理学背离了先秦儒学的有神论传统,并宣称该传统与基督教是一致的。然而,利玛窦的这两个论断都站不住脚。实际上,以朱熹为代表的许多宋明儒者们仍忠实于西周以来的有神论上帝观。这种儒学的上帝观与基督教的上帝观是截然不同的:其一,儒学的上帝是内在于世界之中的;其二,儒学的上帝是服从于天理的,从而在逻辑上处于次级的地位。

利玛窦的失败凸显出儒耶上帝观之间的巨大差异,真正深层面的儒耶对话恐怕只能产生于儒学与非正统的基督教神学之间。

关键词:上帝;天理;内在;外在 16世纪的意大利耶稣会传教士利玛窦作为耶儒对话的最早和最著名的代表之一,其思想至今仍颇具影响。其代表作《天主实义》篇幅不大,内容却很庞杂,从基督教立场出发,对儒家各派以及佛教和道教都做出了评判。

其中,最著名的思想是指责理学背离了先秦儒学的有神论传统,并宣称该传统与基督教是一致的。本文分析了利玛窦对理学的误读,表明朱熹理学继承了西周以来的人格神上帝观,揭示出儒学上帝观与基督教上帝观的根本差异,并简短探讨了深层面儒耶对话的可能性问题。

一、利玛窦对“理”的解读 众所周知,利玛窦在华的传教策略是排斥以理学为代表的新儒,而认同于古儒。

让我们先来看看他是如何批评理学的。在《天主实义》第二篇“解释世人何以错认天主”中,利玛窦批评宋明理学的理、太极不能成为“物之主宰”、“万物之原”,其理由可简单地归结为以下几点。 其一,利玛窦从理不能离气独存出发,认为理比物等级要低,不可能为万物之原。

他说道:“若太极者,止解之以所谓理,则不能为天地万物之原矣,盖理亦依赖之类,自不能立,曷立他物哉?中国文人学士讲论理者,只谓有二端,或在人心,或在事物。

……据此两端,则理固依赖,奚得为物原乎?二者皆物后,而后岂先者之原?”利玛窦从亚里士多德主义的“实体一属性”思维模式出发,认为前者能自立,后者则依附于前者。而太极、理作为不能自立的依赖者,属于“属性”范畴,不可能成为万物的本源,否则将导致重重矛盾:“且其初无一物之先,渠言必有理存焉。

夫理在何处?依属何物乎?依赖之情,不能自立。故无自立者以为之托,则依赖者了无矣。”即理作为属性尚且不能独存,怎么可能成为万物之源呢? 其二,利玛窦从“理无动静”出发,否认理能产生万物。他说道:“试问盘古之前,既有理在,何故闲空不动而生物乎?其后谁从激之使动?况理本无动静。况自动乎?”即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