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国灿五个思考 “五个换位思考”心得体会
按照院里的统一要求,本人认真学习了“五个换位思考”、“五禁止”的主要内容,积极参加了大讨论,通过学习、讨论,深受教育,在这里,谈几点自己的认识和体会。
一、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定地做到执法为民。
权力是一柄“双刃剑”,
正确行使权力就能够造福于民;滥用权力,以权谋私,就会损害人民利益,最终也害了自己。法官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法官要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慎于用权,正确用权,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决不能把权力个人化,作为满足一已私欲的工具;决不能把权力商品化,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要树立强烈的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自律意识,绝非分之想,拒非分之财,做到心里装着群众,一切为了群众。要牢记“两个务必”,时刻不忘党和人民的期望,不攀比,不奢侈,讲事业,讲奉献。
二、正确运用权力的关键是依法。
做为一名法官,在依法行使审判权的时候,唯一的标准和尺度只能是法律。为了保证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法官在办案中应该做到无私无畏,秉公执法,不怕得罪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活动,不专权、不越权、不弃权,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既不能滥用权力,耍特权,也不能放弃应行使的权力,或者在行使权力时失职,工作不认真,不细致,以致造成冤假错案。无论是滥用权力还是失职、弃权,都是法律规定的渎职行为,同时也是亵渎职业责任,违背法官职业道德的行为。其结果必然会造成法律适用上的严重混乱,以致放纵了犯罪,残害了无辜,破坏了社会主义的法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