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永贵吴桂贤 从吴桂贤与陈永贵的三三制说起
“到了北京当副总理,吴桂贤仍然每月只拿西北国棉一厂76元的工资。她还是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无论是在政治局开会或在国务院开会,喝茶水要交2角钱的茶叶费。吴桂贤每次都只喝白开水,不喝茶水。服务员问她:‘吴副总理,您为什么不喝茶?’她笑笑说:‘我不爱喝茶,怕睡不着觉。
’每次在人民大会堂参加宴会,她都要按规定交餐费。她分管纺织部、卫生部和工青妇工作。按照毛主席的指示,吴桂贤与陈永贵实行三三制,即每年三分之一时间在中央工作,三分之一时间回原单位劳动,三分之一时间到各地调查研究。
1975年9月,经毛主席批准,吴桂贤回到西北国棉一厂参加劳动。赵梦桃小组的姐妹们兴高采烈:‘吴大姐又回来了!当了副总理还和咱工人一个样,这才是共产党的好干部!’”
一是官员的职务与工资:“到了北京当副总理,吴桂贤仍然每月只拿西北国棉一厂76元的工资”。而我们现在则是只要一升官,马上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包括特权都跟着上去了。这究竟对不对呢?我无法回答。但我要把刊登在8月30日的《南方周末》的《关于建国以来党政干部收入的问答》的一段话抄录在这里,请大家自己回答:“我们今天需要特别反思的是,为什么早年以改变不合理的社会财富分配制度、创造一个人人均等的社会为理想的共产党人,建国之后却没有建立起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呢?一个基本的原因是因为当年一切学苏联。
苏联是共产党国家中最早实行职务等级工资制并对高级干部实行特殊化待遇的。因此,中共当时也一切照搬。但问题是,1848年马克思、恩格斯发表《共产党宣言》的时候,就很明确地反对当时在欧洲国家中还十分盛行的等级制和官僚制,认为共产党人必须坚持‘所有官员的薪金没有任何差别’的政治要求,以求最大程度地限制因等级制所造成的种种流弊。
马克思后来在《法兰西内战》中又特别提出:一旦无产阶级能够建立自己的政权,所有公职人员应当一律实行低薪制度,只能领取相当于工人工资的报酬。从前国家的高官显宦所享有的一切特权以及公务津贴,都应随着这些人物本身的消失而消失。”在大家没有自己回答前,我觉得南街村的党员和干部是按马克思、恩格斯的教导做的。
二是公私分明和不搞公款接待:“无论是在政治局开会或在国务院开会,喝茶水要交2角钱的茶叶费”;“每次在人民大会堂参加宴会,她都要按规定交餐费”。而我们现在呢?如果谁喝茶水要交茶叶费和开会吃饭交餐费,会被认为他不是中国人。
因为那时候是没有公款接待一说的,而我们现在是堂而皇之的“不吃白不吃,吃了也白吃。”为什么会这样呢?不就是因为财政部实行了会计制度改革吗?在会计核算科目中增设了“接待费”,堂堂正正地实行了公款接待费的“核算”了吗?
三是干部与工人一起劳动:“吴桂贤与陈永贵实行三三制,即每年三分之一时间在中央工作,三分之一时间回原单位劳动,三分之一时间到各地调查研究。”而我们现在,我几乎没有看见一位领导干部与工人农民一起劳动。即使参加一些劳动,也纯粹是为了作秀,更不说一年有三分之一的时间劳动。
官大的领导不参加劳动,或许情可原谅,还没有达上品位的官员也不参加劳动,这究竟是什么问题呢?如,现的在一些科局级的局长们,在职时不干具体工作,从领导岗位退下后也不干具体工作。
我所知道的湖南某县审计局的一位副局长,由于该单位官多,一度他只能分管到一个兵(后来也只分到俩个)。按规定,审计工作必须要由两人以上的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理所当然的他是审计组长。
但他只挂组长的名,不做组长要做的事,整个审计工作就由那个审计员一人完成。而他整天悠悠荡荡,竟然能够心安理得地享受副局长规定的一切。对于官员是否应该参加劳动,或者说应该做些具体工作,毛主席的指示是肯定的。
毛主席一直主张领导干部不能只当官,不做事。对于什么事都要依靠秘书的人,格外反对。列宁则把用“多次重新登记党员”和“用动员人们上前线和参加星期六义务劳动的办法,来清洗党内那些只图‘享受’当一个执政党党员好处而不愿为共产主义忘我工作的人”。可见,官员劳动不劳动、做事不做事,决不是一件小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