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法院柳遂记开庭 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推网络庭审直播
本报讯 9月7日上午9时,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诉肖某兰、郭某玉等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在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准时开庭。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双方在审判长孙建新主持下规范有序地陈述案件事实、进行法庭辩论、展示证据材料。
法庭内4个直播摄像头的同时开启,群众通过法院网站、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看到法庭直播屏幕上显示出四组画面,分别包括法官、上诉人、被上诉人和书记员四个角度。庭审现场内人员的一举一动,包括语气、态度、表情等在网络视频内一览无余,就连说话的声音都清晰可辨。
群众不用亲临法庭旁听,只需要鼠标一点、手指一划,就能了解到庭审现场的全过程,原告如何陈述,被告如何辩解,法官如何审理,一目了然。可以说,网络庭审直播体现出了该院推进司法公开的决心和维护司法公正的信心。
庭审结束后,双方代理人对庭审过程都表示非常满意,认为如此公开的形式很规范、很严谨,还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争议,能让人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公平正义。一方法律顾问主动建议法院在更多的庭审中进行直播,不断扩大阳光司法的范围。
据了解,最高法院于2016年7月提出打造司法公开第四大平台、推进庭审直播常态化的要求后,该院积极响应,按照上级法院安排部署,责成宣传处专门负责该项工作。紧锣密鼓地完成了对接、签约、安装、调试等工作,确保直播如期上线,顺利开展。
该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刘硕才对直播工作高度重视,他要求通过庭审直播机制倒逼全体法官提高驾驭庭审的能力、促进庭审水平全面提升,并作为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使不正当干预没有插手的途径,使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在公众“围观”下没有遁形之所。(赫在荣 郝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