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兴华判决书 正阳县委书记赵兴华被盗百万改为六千 疑问不少
2012年12月30日,河南省驻马店市正阳县公安局刑警队抓获了一个以县处级领导住所、办公室为目标的盗窃团伙。该团伙借逢年过节之机,潜入县委书记、县长或其他领导干部住所、办公室实施盗窃,且屡屡得手。随着正阳县县委书记赵兴华被纪委调查,却牵出了案中案。
被盗后,赵兴华在听完办案民警的汇报之后表示,“我这里是被盗了,但没像你说的那么多,就几千元钱而已!”随后,刑警队办案民警迅速修改了笔录——原本100多万的盗窃金额,变成了6040元。
被盗窃的正阳县县委书记赵兴华已经被组织调查,四名办案民警中的两名警员已被刑事拘留,此事貌似已经画上句号,但牵涉出了一连串问号。
被盗金额与量刑息息相关,缩小被盗金额,无疑就是为盗贼“开脱”。如果真是自己挣的血汗钱,面对窃贼恨都来不及,为何不承认被盗百万?答案只有一个,钱来路不正。再联系到赵兴华的一些外号:“赵中华”、“赵茅台”、“赵三千”,“低于中华烟不抽、低于茅台酒不喝、低于三千元的饭不吃”,警方证实其外号确有其事,可知仅凭其正常收入,支撑不了这样的高消费和积蓄。
办案人员为何改笔录?报道称,听完前来汇报工作的办案民警叙述后,赵兴华表示,“我这里是被盗了,但没像你说的那么多,就几千元钱而已!”得到了领导的 “暗示”之后,刑警队几名办案民警迅速修改了笔录,由赵兴华直接签字——原本100多万的盗窃金额,也变成了6040元。如果执法人员故意为领导隐恶,能指望他们秉公执法吗?不知道这些民警是否第一次为领导隐恶,相关部门应该彻查?
更可怕的是,有的办案民警居然侵吞起获的赃物,比如将大的金条卖掉换成小的充当证物。贪官贪渎无数,往往记不起来有多少违法所得,落马后调查人员趁机染指一二,也许真是神不知鬼不觉。
我们常听到,“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这种体制就应该包括官员财产公开。官员财产如果只是内部申报,而不是公之于众,就大大降低威力,按照规定,像赵兴华这样级别的官员必须申报财产,他真的如实申报了吗?官员财产申报升级为官员财产公开,威力无穷,就相当于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而钥匙交给了公众。
8月25日的政协常委会上,中纪委书记王岐山表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反腐永远在路上”,赢得全场热烈掌声。反腐没有终点,从小偷偷出巨贪就可看出,反腐需要继续加大力度,要瞪大眼睛发现问题,使反腐没有禁区,也没有盲区。(原标题:被盗百万改为六千扯出一连串问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