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春雷白静 法院认定巨春雷爆料白静被害案内幕不构成侵权白母上诉

2018-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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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人民网北京2月10日电(记者 李婧)2012年2月28日,青年演员白静被丈夫周成海刺杀身亡,周成海随后旋即自杀身亡.事发后,巨春雷第一时间在微博上爆料此事及二人情变等内容.因认为巨春雷行为侵犯女儿名誉,白静父母将巨春雷诉至法院,索赔百万.北京朝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巨春雷不构成侵权,驳回白静父母起诉.记者获悉,日前,白母对此判决不服已提起上诉.青年演员白静曾出演<血色湘西>.<功夫咏春>等影视作品.2008年,白静与周成海结婚.2012年2月,白静起诉离婚.2012年2月28日中

人民网北京2月10日电(记者 李婧)2012年2月28日,青年演员白静被丈夫周成海刺杀身亡,周成海随后旋即自杀身亡。事发后,巨春雷第一时间在微博上爆料此事及二人情变等内容。因认为巨春雷行为侵犯女儿名誉,白静父母将巨春雷诉至法院,索赔百万。北京朝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巨春雷不构成侵权,驳回白静父母起诉。记者获悉,日前,白母对此判决不服已提起上诉。

青年演员白静曾出演《血色湘西》、《功夫咏春》等影视作品。2008年,白静与周成海结婚。2012年2月,白静起诉离婚。2012年2月28日中午时分,周成海持刀在白静住所内将其刺伤,白静当日因失血性休克死亡,周成海在刺伤白静后旋即自杀身亡。

当日下午15时07分,巨春雷即在微博上爆料此事。此后至次日,巨春雷连续发布三条微博,公布白静被刺杀、周成海抢救无效身亡、两人积怨已深等有关消息。次日,巨春雷发出一条长微博,爆料白、周两人之间涉及第三者、经济纠纷、周母病中受刺激而死等恩怨纠葛。

直至双方诉讼中,该长微博已被转发9000余次,评论4600余条,被多家媒体转载,并成为媒体报道周成海行凶原因的主要消息来源。此外,周成海还曾接受过部分新闻媒体的采访。

2012年3月至7月之间,巨春雷又发表3条微博,称受到恐吓、骚扰,表明自己从未诋毁白静,劝白家低调哀思。

白静父母认为,巨春雷借机恶意炒作,在对事实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臆想猜测,捏造情节,并通过网络发帖、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大肆散布不实言论,对白静的人格进行恶意侮辱,上述言论的广泛传播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使其二人承受巨大的精神压力和痛苦。同时,白静父母还指出,即使假定巨春雷言论均属实,也侵犯了白静的隐私。故二人诉至法院,要求公开赔礼道歉并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100万元。

巨春雷则表示,他说的全部是事实,没有任何诽谤、侮辱的内容,其披露的目的也不是炒作,而是披露事实,还逝者一个真相、还事实一个公道,引发司法机关关注,让始作俑者受到法律制裁,并未侵犯白静的名誉权和隐私权。

因白母以该案涉及隐私为由申请不公开审理,法院庭审未公开进行。去年12月,北京市朝阳法院经审理后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据悉,为证明言论属实,巨春雷在庭审中提交了周成海在向公安机关报案时书写的材料,此外,周成海的哥哥等多名证人也在庭审中出庭进行了陈述。

法院经审理认为,微博平台是以个人信息分享为特色的新型网络媒体形式,发言者多为非新闻从业人员的普通人。判断非新闻职业者的普通社会民众言论是否妥当,应比新闻媒体侵权的法律标准适当有所降低。具体而言,涉及事实陈述的,应以普通人的理性标准判断消息来源是否基本可信,事实描述和消息来源是否基本一致;涉及评论的,应大致合乎情理,符合特定语境下普通人的理性反应,不应单纯为毫无意义的贬低、谩骂等言语;此外,还需结合事件的特定背景、当事人的特定身份、社会公众知情权和社会公共利益等因素予以综合考虑。

既要保证当事者的人格权利,也要保护发表者的言论自由。

关于巨春雷言论中的事实陈述部分,根据周成海的刑事报案材料、周成海哥哥的证言等足以确认为真实,并非虚构,关于案件进展与周成海报案、行凶等行为之间的关联,符合普通人的推理判断标准,故不构成诽谤。

关于巨春雷言论中的评论性陈述部分,仅有一处使用“勾当”一词含有贬义,其余均为中性语言,无谩骂侮辱情节,但考虑到该言论系在其受到威胁骚扰的困扰之下,向特定人表达意愿,法院认为虽系贬义但在情理之中,不足以构成侮辱。

基于以上情节,法院认定巨春雷的言论不构成侵犯白静名誉权。

关于披露行为是否侵犯白静隐私权问题,法院认为巨春雷披露的婚姻、情变信息,确属隐私范畴。但是否侵犯白静隐私权,还要结合事件特殊性、巨春雷作为行凶者朋友知悉相关信息的特定立场、新闻价值等因素,在隐私保护、公众知情权、表达自由等法益之间权衡考量。

法院认为,作为有一定知名度的演员被丈夫刺杀身亡,该事件本身符合公众合理兴趣,对其进行披露具有正当合理性。然而在披露死因时不得不涉及感情生活等隐私。其次,周成海行凶后自杀,这一事件对于公众处理夫妻感情、预防此类事件发生具有新闻价值,在隐私权与公众知情权之间,后者具有更高价值。

第三,巨春雷作为行凶者周成海的朋友,知悉周成海的困扰所在,面对公众评论,希望公开原因并希望“始作俑者”受到法律追究,系普通人面对同类事件可能作出的正常反应,且其披露时,对白静个人生活点到为止,语言保持了应有的克制,表明其动机并非满足公众窥私欲望,而是希望引发社会关注和有关部门重视。

只是事件之间的关联决定了其不得不提及白静感情生活。

法院认为,引起社会公众对涉嫌犯罪行为的关注,是公民表达自由的重要内容,相较之隐私的保护,表达自由更应受到法律保护。基于上述原因,法院认为巨春雷的言论虽涉及白静婚姻、情变等隐私,但不构成侵犯隐私权。

综上,法院最终判决驳回了白静父母的全部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白母对判决不服,已于日前提起上诉。白母以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论述不足、法理失据、假文书获得认可和包庇、使用法律含糊、程序违法等为由,要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其全部诉讼请求。